东材科技: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2019-03-13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8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材科技”或“本公司”)需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部分内容。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
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 年 11 月 15 日
召开东材科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8 年 12 月 1 日,公司对外发布《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并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首次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427,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0257%,回购进展符合公司回购方
案的要求。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
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计划将回购股份全部作为公司后期
股权激励计划之标的股份。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回
购报告书》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序号 修订事项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股权激励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公 计划。公司自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
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 告后 3 年内将回购股份转让给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以及法 计划,未转让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1
的用途 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
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
注销。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
回购股份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
2 起不超过 12 个月。
的期限 起不超过 6 个月。
(2018 年 11 月 15 日-2019 年 11 月 14 日)
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决 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决
决议
3 议有效期为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议有效期为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有效期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2019-009 号)。
三、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来是否存
在增减持股份计划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最新要求,公司向董
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是
否存在增减持股份计划的问询函》,就其未来 6 个月及回购期间内,是否存在增
减持计划进行了问询。
公司收到董事曹学、熊玲瑶、谭鸿、何燕、李非;监事李文权、马庆柯、梁
倩倩、简青、何诚荣;高级管理人员李刚、宗跃强、陈杰;控股股东(高金技术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熊海涛)的书面回复:未来 6 个月及回购期
间内,暂无增减持东材科技股份的计划。
公司收到董事于少波、唐安斌先生的书面回复:因个人资金需求,未来 6
个月及回购期间内,有减持东材科技股份的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其本人持有股
份总数的 25%。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依据有关规定(即适
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
关的其他事宜。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支持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股份回购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进一步明确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股权激励
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
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
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另外,公司根据实际回购进
展情况,延长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有利于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维护广大
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调整事
项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回购
股份的方案。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