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增资入股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后新增 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四川东材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资入股山东艾蒙特新材料 有限公司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事前审核。我们审查了关联方及关联 交易的基本资料,并就相关问题向公司管理层进行咨询,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 公司增资入股山东艾蒙特后,公司及子公司与山东润达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