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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材科技: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投资胜通光科的进展公告2020-12-16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3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投资胜通光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对外投资的概述

    2020年1月14日,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山东胜通光学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的议案》。当日,公司与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等十一家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山东胜通光学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胜通光科”)共同签订了《山东胜通光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

整投资协议》,公司拟出资人民币556,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亿伍仟陆

佰万元整)受让胜通光科100%股权实现对胜通光科的投资。

    2020年4月24日,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一家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

议在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并于2020年5月29日表

决通过了《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一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胜通集团合并重整计划》”)。同日,管理人以《胜通集团合并重整

计划》已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为由,提请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2020年5月31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鲁05破36-46号之

五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胜通集团重整计划》,并终止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等十一家公司的重整程序。

    2020年6月30日,公司完成了对胜通光科目标资产的盘点核查工作,并通过

转账汇款方式将剩余的股权收购款支付给管理人。至此,公司已全额支付重整投

资胜通光科的股权收购款5.56亿元。同日,管理人根据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
院批准的《胜通集团重整计划》,将胜通光科的股权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自胜通光科交接完成后,公司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胜通光科的财务资

料进行梳理,并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胜通光科开展了审计、评估工作。

       (一)胜通光科的审计情况

       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胜通光科的净资产情况进行

了审计,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510ZB10345号】。截止2020

年6月30日,胜通光科的资产总额为65,583.85万元,负债总额为0元,所有者权

益合计为65,583.85万元。

       (二)胜通光科的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胜通光科所持有的部分资产的公允

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0)第3286号】。评

估对象是胜通光科所持有的部分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评估范围为存货、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根据相关会计准

则的要求,并结合委托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重置

成本法及市场比较法对胜通光科所持有的部分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

胜通光科所持有的部分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评估值为

70,309.85 万元。

       根据上述胜通光科的审计、评估结果,综合考虑本次收购对公司未来经营业

绩的影响,基于审慎性原则,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签订山东

胜通光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

议。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鉴于本次对外投资为破产重整背景下的特殊股权收购,基于审慎性原则,公

司所取得的被购买方(胜通光科)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按照《重整投资协议》

中双方商榷的交易价格5.56亿元确定,以实际的购买成本计量对胜通光科的长期

股权投资,购买日确认的投资成本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无差异。

    本次对外投资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包含被购买方(胜通光科)自购买日至资产负债表日期末产生的净利润、现金流

量,合并资产负债表仅包括被购买方(胜通光科)的资产负债表期末数。

    四、风险提示

    本次重整投资胜通光科,旨在缩短公司在光学基膜领域的扩能周期,减少投

建新线所面临的市场不确定性风险,利用双方在品牌和技术的互补优势,占据有

利的市场地位。但是,胜通光科未来业务收入、盈利水平的实现,受国内外市场

行情、开拓力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