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材科技: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1-19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四川东
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拟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核有关资料,并就相关问题向公司
管理层进行咨询,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鉴于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原认购对象熊玲瑶、宁红涛、张俊等 3 名自然人
将不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并拟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
关规定,熊玲瑶是公司董事,宁红涛、张俊是高金富恒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
的关联自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涉及关联交易。
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各方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具有合理性,有利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
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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