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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材科技: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新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

[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

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

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2、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

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主要内容

    1、解释第13号修订了构成业务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

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方法;

    2、解释第13号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共同成员

单位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企业合营企业

或联营企业等。

    (二)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

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

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均不追溯

调整可比期间财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监事会发表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

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

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更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