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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材科技: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

及融资需求,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票据池累计即期余额

不超过 12 亿元。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施具体的

业务操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商业银行、确定子公司

的可用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

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

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均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公司管理

层将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业务范围、资

质情况和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最高额不超过 12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

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 12 亿元。在上述

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的发生额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质押融资,可采用最高额质押、

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

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票据管理的成本,

也能避免收到假票、瑕疵票等异常票据的风险。

    2、票据池业务的开展能实现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有效解决公

司与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全面盘活

票据资产。

    3、公司将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

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

产的使用效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控制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为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

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

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可能导致合作

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

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进行跟踪管理,跟踪到期票据的托收解付情况,

及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公司对票据池业务的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为开展票据池的实施部门,实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的进

展情况,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公司审计部为票据池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合作

银行的业务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对具体的业务操作流程进行监督。

    2、票据池业务的操作岗位实行权限分离,申请发起、支付审批、资金出入、

会计记账等过程均由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操作,避免人为操作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商业票据统一存入银行进行集中

管理,能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降低资金占用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全面盘活票据资产;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

司 2021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降低公司自行管理票据的成本

与风险,全面盘活票据资产,降低资金占用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