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