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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白银有色: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01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18-临 091 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1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友好路 68 号白银市红鹭宾馆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895,306,74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5.862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王普公先生主持,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北京市海嘉律师事务所陈艳和焦享阅律师出席了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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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会议并作见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3 人,出席 1 人,公司董事张锦林、刘鑫、夏桂兰、罗宁、王
   樯忠、张江雪、王玉梅、孙积禄、张传福、李宗义、满莉、崔少华因工作原
   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9 人,出席 5 人,监事秦永忠、李建一、郑志旺、杨成渊因工
   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孙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894,892,844       99.9893     413,900       0.0107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白 银 有 色 集 团 93,686        99.5601   413,90        0.4399      0          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097                       0
         关于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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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嘉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艳、焦享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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