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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白银有色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1-04-30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以《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
计准则》、《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为准绳,以白银有色集团股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为指
导,依法合理地对本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财务预算、内部审计及
其他相关重大经济事项等业务进行了认真客观、独立审慎的
监督与评价,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现就 2020
年度的履职尽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白银有色集团董事会于 2020 年 6 月 3 日在上交所披露
了关于罗宁董事辞职的公告,根据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推
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资格等情况进行审
查后,经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和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选举柏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并担任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至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由独立董事满莉女士、陈景善女士及董事柏薇女士、张有全
先生、白银有色董事长王普公先生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由满莉女士担任。
    二、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针对年度审计、定期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及审计等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通过通讯的方式共计召开了五次会议,各委员出席了会议,
各项议案及专项汇报均经全体委员审核通过及确认,具体情
况如下:
    (一)2020 年 1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
了 2020 年度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白银有
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审计具体
审计计划》、《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报表审计项目总体审计策略》以及《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审计具体审计计划》
3 项议题,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了《白
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二)2020 年 4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
了 2020 年度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
行新收入准则的提案》以及《2019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
价报告》2 项议题,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2020 年 4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
了 2020 年度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了《2019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履职报告》、《2019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提案》、《关于第一
黄金公司所持斯班一公司股票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提案》、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提案》、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2019 年资产负债状况及
2020 年资产负债预计的提案》、《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
事项的提案》、《永拓出具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永拓出
具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永拓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永拓出具的对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的专项审核报告》以及《关于聘任 2020 年度审
计机构的提案》13 项议题,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2020 年 8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
了 2020 年度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2020 年上半年资产减值情况的
提案》、《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以及《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提案》(《与白银有色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
易》、《与甘肃晶弘储运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与
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与格尔
木安昆物流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4 项议题,并一致同
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五)2020 年 10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
开了 2020 年度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1 项议题,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
进行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报告期内,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
督和评估。2020 年 4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
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
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和评议,认
为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能够担任公司外部审计工作。
    (二)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
计机构的业务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积极协调公
司管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同时在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实施过程中,充分听取和了
解各方的意见,积极协调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
计机构的沟通,配合外部审计机构,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
的顺利进行。
    (三)审阅评估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等重大经济事项
    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相关工作细则和年报工作规
程,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依法全面认真地审阅了北京永拓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以及白银有色集团财务部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关联交易事项
和其他需要审议的经济事项提案内容,并对财务审计报告和
内控审计报告所反映的主要经济指标与重大经济事项进行
了认真了解与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
所在审计过程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按照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计原则合理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
计意见,全面履行了《审计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
务,如期完成了公司委托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四)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紧密加强与审计部的工作指导与
管理,认真审阅年度审计计划,并进行专题研究和讨论, 对
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对审计
计划中重点关注事项、审计策略和审计风险评估等方面进行
咨询和建议,并对审计工作节奏及时间安排进行督促,确保
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五)审阅内部审计报告、督导整改落实
    内部审计报告是审计成果的体现,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
公司报告期内的各项审计工作和相关审计报告,对审计部门
年内已完成的 11 项审计报告所反映的相关问题和整改完成
情况都进行了认真审阅,逐项核实,并力求在客观公允反映
经济事项的基础上,建立问题清单,严格督导公司审计部逐
项逐条落实好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工作,以充分发挥好企
业的内审职能作用。
    (六)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
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
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
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0 年,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指导职能,
依法合规、独立客观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各位委员
勤勉尽职,在历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体
现了良好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意
见和建议。2021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恪尽职守、独立客观的履行工作职责,继续强化审计委员会
的监督及审查职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保障,促进公司
稳健发展。


    本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