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有色: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2021-10-29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1—临 065 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和《关于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并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了《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文件。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白银有色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及其摘要、《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涉及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数量、标
的股票的数量、首次授予价格、预留部分的授出时间安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
标、个人层面业绩考核、首次授予权益费用及摊销情况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
订后的《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管理办法(修订稿)》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如下:
一、激励对象范围及数量
修订前: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
下属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董事会认
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含白银有色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
1
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共计 4,350 人。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
拟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授予对象 划公告日股
股票数量(万股) 权益数量的比例
本总额比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
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核心
6,624.00 89.51% 0.8946%
技术人员、业务骨干及其他人
员(共计 4,350 人)
预留 776.00 10.49% 0.1048%
合计 7,400.00 100.00% 1.00%
注:
①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不存在持有
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
②依据省国资委董事会职权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相关要求的条
件下可以作为激励对象,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作为激励对象。
③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④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
入所致。
修订后: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及下属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基层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不包含白银有色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共计 2,696 人。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
拟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授予对象 划公告日股
股票数量(万股) 权益数量的比例
本总额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人员、业务骨干 4,237.00 84.52% 0.57%
(共计 2,696 人)
预留 776.00 15.48% 0.10%
合计 5,013.00 100.00% 0.68%
注:
①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不存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
②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
③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
入所致。
二、标的股票数量
修订前: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400.00 万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 740,477.4511 万股的 1.00%。其中,首次授予 6,624.00 万股,占本计划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40,477.4511 万股的 0.89%,占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的 89.51%;预留 776.00 万股,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40,477.4511 万股
的 0.10%,占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10.49%。
修订后: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013.00 万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 740,477.4511 万股的 0.68%。其中,首次授予 4,237.00 万股,占本计划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40,477.4511 万股的 0.57%,占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的 84.52%;预留 776.00 万股,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40,477.4511 万股
的 0.10%,占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15.48%。
三、首次授予价格
修订前: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49 元/股。
修订后: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49 元/股调整为 1.487 元/股。
四、预留部分的授出时间安排
修订前: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有
效期内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
定。
修订后: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有
效期内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含)前确定。
五、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修订前: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1-2023 年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
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
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满足以下业绩条件时,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方
可解除限售:
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3
以2020年铜铅锌产量为基数,2021年铜铅锌产量增长率不低于3%,且
不低于56万吨;2021年毛利率不低于11%,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
于99%。
以2020年铜铅锌产量为基数,2022年铜铅锌产量增长率不低于6%,且
不低于58万吨;2022年毛利率不低于11%,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
于99%。
以2020年铜铅锌产量为基数,2023年铜铅锌产量增长率不低于9%,且
不低于60万吨;2023年毛利率不低于11%,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
于99%。
修订后: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1-2023 年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
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
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满足以下业绩条件时,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方
可解除限售:
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0年铜铅锌产量为基数,2021年铜铅锌产量增长率不低于3%,且
不低于56万吨;2021年毛利率不低于11%,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正;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99%。
以2020年铜铅锌产量为基数,2022年铜铅锌产量增长率不低于6%,且
不低于58万吨;2022年毛利率不低于11%,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正;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99%。
以2020年铜铅锌产量为基数,2023年铜铅锌产量增长率不低于9%,且
不低于60万吨;2023年毛利率不低于11%,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正;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99%。
六、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修订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制度执行。公司对激励
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其解除
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绩效评价中的特殊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具体见下表:
绩效评价结果 A-优秀 B-称职 C-基本称职 D-不称职
标准系数 1 0.8 0
4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优秀
或称职,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其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
性股票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则公司按照本
激励计划规定对其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 80%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若激励
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
回购并注销。
修订后: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制度执行。公司对激励
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其解除
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绩效评价中的特殊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具体见下表:
绩效评价结果 A-优秀 B-称职 C-基本称职 D-不称职
标准系数 1 0.8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优秀或称职,
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其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对
其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 80%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为不称职,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
售。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七、首次授予权益费用及摊销
修订前: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624.00 万股,按照 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即 1.49 元/股,预测算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预
计本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 10,068.48 万元。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金额应以
“实际授予日”计算的股份公允价值为准。假设 2021 年 3 月授予,则 2021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预计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5
摊销总费用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10,068.48 2,718.49 3,624.65 2,378.68 1,132.70 213.96
注:
①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实际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
及对可解锁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②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③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④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修订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237.00 万股,按照草案公布前
一个交易日的收盘数据预测算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预计首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
为 5,097.11 万元,该等费用总额作为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
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金额应以
“实际授予日”计算的股份公允价值为准。假设公司 2021 年 12 月授予限制性股票,
且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则 2022 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摊销总费用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5,097.11 1,834.96 1,834.96 993.94 433.25
注:
①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实际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
及对可解锁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②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③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④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