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有色: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股东重整的公告2022-02-08
证券代码: 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 2022-临 009 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股东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中
信国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国安集团于 2022 年 1 月 30 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
院”)送达的(2021)京 01 破申 682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
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第四条之规定,裁定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对国安集团的
重整申请,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250,000,0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30.39%。国安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
甘肃省财政厅合计持有公司 2,479,920,057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3.48%。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国安集团进入重整程序未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国安集团重整方案及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
项的进展情况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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