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白银有色: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被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2022-02-19  

                        证券代码: 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 2022-临 013 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被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1
日 和 2022 年 2 月 8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1-临 076 号)和《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股东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临 009 号)。
     近日,公司收到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发来的
《告知函》。《告知函》主要内容为:国安集团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到北京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2022)京 01 破 26 号《决定书》,
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国安集团管理人。
     截至本公告日,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250,000,0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30.39%。国安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
甘肃省财政厅合计持有公司 2,479,920,057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3.48%。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国安集团进入重整程序未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国安集团重整方案及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
项的进展情况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