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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04-29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按照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银有
色集团”)《公司章程》及内部审计制度,白银有色集团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
《国家审计准则》、《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
作职责。现就 2021 年度的履职尽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白银有色集团董事会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在上交所披露
了关于满莉董事辞职的公告,根据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
时间不得超过 6 年,原审计委员会委员满莉女士已连续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满 6 年,为此,满莉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至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景善女士、董事柏薇女士、张有全先生
以及白银有色董事长王普公先生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由张有全先生担任。
    二、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针对年度审计、定期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内部控制评价及审计等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通过通讯的方式共计召开了七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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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出席了会议,各项议案及专项
汇报均经全体委员审核通过及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1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1
年度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提案》(《与白银有色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
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甘肃晶弘储运有
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与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
有限公司、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兰州分行
的日常关联交易》、《与格尔木安昆物流有限公司的日常关
联交易》以及《与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拉萨
海鼎缘物资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提案》、《2021 年度担保计
划的提案》、《关于为拉萨海鼎缘物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提案》,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2.2021 年 3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1
年度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永拓会计师事
务所关于《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报表审计具体审计计划》、《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报表审计项目总体审计策略》以及《白银
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审
计具体审计计划》以及《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3.2021 年 3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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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2020 年度全面风险管
理自我评价报告》1 项议题,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
议。
    4.2021 年 4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1
年度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0 年度计提减值
准备的提案》、《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提案》、《2020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2020 年资产负
债状况及 2021 年资产负债预计的提案》、《2020 年年度报告
披露相关事项的提案》、《永拓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永拓出具的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永拓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永拓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
告》以及《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并一致同
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5.2021 年 6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1
年度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甘肃德福
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1 项议题,并一致同意提
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6.2021 年 8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1
年度第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
告及摘要的提案》、《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提案》、《关于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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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拓阵基金份额的提案》四项议题,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
进行审议。
    7.2021 年 10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1 年度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
三季度报告》、《关于为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提案》、《关于 2021 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提案》三项
议题,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报告期内,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
督和评估。2021 年 4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
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
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和评议,认
为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能够担任公司外部审计工作。
    2.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
构的业务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积极协调公
司管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同时在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实施过程中,充分听取和了
解各方的意见,积极协调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
计机构的沟通,配合外部审计机构,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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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顺利进行。
    3.审阅评估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等重大经济事项
    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相关工作细则和年报工作规
程,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依法全面认真地审阅了北京永拓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以及白银有色集团财务部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关联交易事项
和其他需要审议的经济事项提案内容,并对财务审计报告和
内控审计报告所反映的主要经济指标与重大经济事项进行
了认真了解与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
所在审计过程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按照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计原则合理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
计意见,全面履行了《审计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
务,如期完成了公司委托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4.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紧密加强与审计部的工作指导与
管理,认真审阅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进行专题研究和讨
论, 对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对审计计划中重点关注事项、审计策略和审计风险评估等方
面进行咨询和建议,并对审计工作节奏及时间安排进行督促,
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5.审阅内部审计报告、督导整改落实
    内部审计报告是审计成果的体现,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
公司报告期内的各项审计工作和相关审计报告,对审计部门
年内已完成的 17 项审计报告所反映的相关问题和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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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都进行了认真审阅,逐项核实,并力求在客观公允反映
经济事项的基础上,建立问题清单,严格督导公司审计部逐
项逐条落实好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工作,以充分发挥好企
业的内审职能作用。
    6.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
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
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
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指导职能,
依法合规、独立客观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各位委员
勤勉尽职,在历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体
现了良好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意
见和建议。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恪尽职守、独立客观的履行工作职责,继续强化审计委员会
的监督及审查职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保障,促进公司
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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