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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白银有色: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08-31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2—临 046 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白银有色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同意聘任永拓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0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 2 幢 13 层
    (5)首席合伙人:吕江
    (6)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4 人
    (7)注册会计师人数:367 人
    (8)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6 人
    (9)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业务收入、证券业务收入:2021 年度收
入总额 37,568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31,90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4,756 万元,
上述数据均已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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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及其涉及主要行业:2021 年审计上
市公司 33 家,主要分布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
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
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11)审计收费总额:31,909 万元
    (12)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为 3008 万元。
    (2)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000 万元。
    (3)请说明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
民事赔偿责任。
    (4)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
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张年军,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志华,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起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过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春生,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起从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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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独立
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过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斯特仪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最终以相关决策和与企业
协商的为准。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 2022 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是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内控体系进行审计。同意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在中国证监会备
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团队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
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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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同意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
可意见》和《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的提案》,同意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
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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