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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白银有色: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公告2023-03-14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3—临 017 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为有效控制市场风险,规避有色金属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
影响,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等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品种:铜、锌、铅、黄金、白银。
     交易工具:期货、期权合约,现货交易等。
     交易场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伦敦金银市场协会
和纽约商品交易所。
     交易金额(保证金):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额度
为人民币 26 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审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现金流、流动性、信用、操作、政策
等方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
有效控制市场风险,规避有色金属价格大幅度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少由于商
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不进行投机交易。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
风险管理机制,具有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
展业务、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有利
于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经营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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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易金额(保证金)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26 亿元(不含期
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规模(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
金额)不超过最高额度,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
    (四)交易方式
    1.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场所、交易品种和交易工具
    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交易场所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伦
敦金属交易所,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和纽约商品交易所。主要交易品种包括铜、锌、铅、黄金、
白银。交易工具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铜期货、期权合约,铅期货合约,锌期货、期权合约,
黄金期货、期权合约,白银期货、期权合约;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交易、白银现货交易;
伦敦金属交易所的铜期货合约、锌期货合约、铅期货合约;伦敦金银市场协会的黄金现货交
易、白银现货交易;纽约商品交易所黄金期货合约、白银期货合约。
    2.使用境内期权和境外期货工具进行套期保值的必要性
    境内期权是一种较期货成本更低、操作更简便、风险易控的金融工具,可以为公司提供
更多元化、精细化的风险管理工具。境外期货通过在境内大型国有银行、大型券商和大型期
货公司开设账户进行操作,对手方履约能力较强。同时该工具市场价格是公司外购进口原料
采购定价的基准,使用该境外工具可以降低公司外购进口原料套期保值业务期现基差风险。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提案》,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意见。该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促进公司对大宗商品价格进行风险管理,但也存在以下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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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现金流风险。因保证金不足导致套期保值操作无法进行,或持有的保值头寸被强制平
仓,从而造成交易机会丧失或衍生品业务损失。
    2.流动性风险。期货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无法及时以合理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从而
对公司套期保值操作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3.基差风险。实货价格与期货价格走势背离,降低套期保值效果。
    4.信用风险。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手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手可能出现违约,
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而无法对冲公司的实际损失,或不能履约与公司签订的
现货合同而无法对冲公司套期保值损失。
    5.操作风险。由于系统故障或错误的操作给公司带来损失。
    6.政策风险。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交易,或交易对手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按照“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立了套期保值业务决策委员会、套期保值业
务执行委员会和套期保值业务执行单位三级组织架构,从决策、执行、监督三个方面搭建全
业务链条的动态风险管理体系。
    2.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期货套期保值会计核算办法》,明确了风险控制措
施,保障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规范化运行。
    3.公司已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并将持续加强相关人员
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
    4.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涉及的交易品种均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
关,操作规模与实际生产经营相匹配,可以最大程度对冲商品价格的风险。
    5.公司将持续跟踪相关商品期货市场价格变动,及时评估风险敞口变化情况,不断优化
套期保值策略,提升套期保值效果。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会计核算办法》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3 年度套期保值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对公司 2023 年套期保值计
划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审核,认为公司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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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旨在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规
避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
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相关制度,明确了审批、
风险防控和管理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套期保值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公司开展套
期保值业务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套期保值计划,开展此项业
务。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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