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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白银有色: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重整进展暨股份过户进展的公告2023-03-22  

                        证券代码: 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3-临 020 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重整进展暨股份过户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银有色”或“公司”)股东中信
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已经
法院裁定批准,国安集团所持白银有色全部股份将转入新国安集团(即中信国安
实业有限公司),国安集团重整投资人暨收购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信集团”)将持有新国安集团(即中信国安实业有限公司)30.64%-32.25%
股权,为其控股股东,从而直接或间接持有白银有色 33.03%股份。该事项构成
中信集团对公司的间接收购。
    白银有色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2021-
临 076 号)、2022 年 2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股东重整的公告》
(2022-临 009 号)、2022 年 2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被法院指定管理人
的公告》(2022-临 013 号)、2022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被申请合
并重整的公告》(2022-临 017 号)、2022 年 6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公司
股东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2022-临 027 号)、2022 年 7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
公司股东拟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2022-临 037 号)、2022 年 8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2-临 039 号)、
2022 年 9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情况的公告》
(2022-临 050 号)、2022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拟召开第二次债权
人会议的公告》(2022-临 060 号)、2022 年 12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召
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情况公告》(2022-临 063 号)、2022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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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情况的公告》 2022-临 064 号),2023
年 1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再次表决结果的
公告》(2023-临 002 号)、2023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2023-临 005 号)、《关于公司股东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暨重整进
展的公告》(2023-临 006 号)、《收购报告书摘要》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 年 2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实质合并重整进展的公告》 2023-临 009
号)、2023 年 2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免于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2023-
临 010 号)、《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2023 年 3 月 9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2023-临 012 号)、2023 年 3 月 15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2023-临 019 号)。
    二、股份过户进展情况
    2023 年 2 月 21 日,白银有色披露了收购人中信集团关于《白银有色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收购人在
收购报告书公告后 30 日内仍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手续的,应当立即作出公告,
说明理由;在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期间,应当每隔 30 日公告相关股份过户办理
进展情况。
    2023 年 3 月 21 日,公司收到收购人中信集团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根据
重整计划,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为法院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即 2023 年 1 月 18 日—2024 年 1 月 18 日。国安集团持有的三家上市公司股票需
在执行期限内划转至新国安集团(即中信国安实业有限公司)。目前,国安集团、
新国安集团(即中信国安实业有限公司)正在准备上市公司股票划转所需材料及
手续。国安集团将按照重整计划积极推进股票过户。
    三、风险提示
    1.截至公告披露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省新业
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省财政厅合计持有公司 2,479,920,057 股股份,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33.49%。中信集团将通过新国安集团(即中信国安实业有限公
司)持有白银有色 2,25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9%股份;合计
持有白银有色 2,445,671,27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3.03%。公司第一大股
东国安集团将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新国安集团(即中信国安实业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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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第一大股东可能发生变更,届时白银有色
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2.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相关各方将按
照重整计划开展工作,国安集团重整计划执行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国安
集团的重整尚未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有关信息均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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