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有色: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2023-04-28
关于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永证专字(2023)第 310250 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白银有色公司”)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永证审字(2023)第
110028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文)(2017 年修订版),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
要求,白银有色公司编制了后附的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白银有色公司管理
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白银有色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
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
发现不一致。除了对白银有色公司实施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
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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