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鑫科技: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21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9 年度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
认真审阅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 2019 年度关
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司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
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江阴市恒华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 2000 万元 2019/4/11 2020/4/10
江阴市恒华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 3000 万元 2019/4/11 2020/4/10
江阴市恒华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 3000 万元 2019/5/10 2020/5/9
江阴市恒华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 285 万美元 2019/5/23 2020/5/23
江阴市恒华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 2000 万元 2019/7/10 2020/7/9
江阴市恒华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 3000 万元 2019/7/10 2020/7/9
江阴市恒华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 2500 万元 2019/3/29 2020/3/27
江阴市恒华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 350 万美元 2019/4/3 2020/4/2
江阴市恒华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 2000 万元 2019/11/21 2020/11/20
江阴市恒华机械有限公司、江
公司 2000 万元 2019/12/19 2020/12/17
阴泽耀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江阴市恒华机械有限公司、江
公司 2000 万元 2019/2/14 2020/2/13
阴泽耀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江阴市恒华机械有限公司、江
公司 2000 万元 2019/4/11 2020/4/10
阴泽耀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江阴市恒华机械有限公司、江
公司 1000 万元 2019/4/24 2020/4/23
阴泽耀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江阴市恒华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 4000 万元 2019/11/8 2020/5/8
江阴市恒华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 4000 万元 2019/1/30 2020/1/30
盐山宏润风力发
公司 573.58 万元 2019/3/20 2029/2/14
电有限公司
盐山宏润风力发
公司 4096.53 万元 2019/11/20 2029/9/20
电有限公司
2、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向其他关联方担保情况。
3、经核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关联方公司、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之间的担
保,我们认为,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被
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并且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公司整体利
益,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
三、关于关联交易事项
经核查,公司 2019 年度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页为《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度对外担保等
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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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东 戚啸艳 魏思奇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