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董事会关于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吉鑫科技”或“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出具了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做出的《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一、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监事会要求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对涉及事项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努力降低和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