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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鑫科技: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2020-06-12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
                             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点提示:
    ●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关于认定江阴市荣硕金属制品制造有限公司及江阴
市卓驰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上,存在分歧;
    ●   审计委员会拟聘请独立外部审计机构(中介机构)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核
查),独立董事将依专项审计(核查)意见为基础对问询 2 发表意见;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上证公函【2020】0411 号),现回复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
问询 1.财务报表审计意见显示,公司子公司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宏润发电)投
资的风电项目中,向江阴市荣硕金属制品制造有限公司(简称荣硕公司)采购风电设备组件
5300 万元,向江阴市卓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卓驰科技)采购风电设备组件 9310 万元。由
于相关财务资料不充分,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故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据披露,卓驰科技更名前为江阴市顺裕科技有限公司,2011 年公司曾转让其 41%股权。
请公司:(1)结合采购模式,补充披露荣硕公司、卓驰科技的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股权
结构、主营业务、主要财务数据、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公司与其历年业务往来情况及未完
结的交易及资金情况,说明其是否在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单中、是否具有签约资格,如是,披
露其进入名单的具体时间;(2)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与上述两家公司交易的具体情况,包括合
同签订时间、采购内容、约定金额、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说明合同约定金额和实际支付
金额是否存在差异;(3)补充披露付款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方式、公司是否收到上述货物、

                                       1 / 62
货物用途、当前状态、质量检验是否合格;(4)说明在相关财务资料不充分的情况下,公司
对上述采购的会计处理情况及依据。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结合采购模式,补充披露荣硕公司、卓驰科技的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主要财务数据、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公司与其历年业务往来情况及未完结的
交易及资金情况,说明其是否在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单中、是否具有签约资格,如是,披露
其进入名单的具体时间;

公司回复:
    公司的采购业务主要分为原辅材料采购和外协劳务采购。原辅材料,包括生铁、废钢、
树脂、孕育剂、球化剂等,按市场价格,通过招投标方式向供应商采购;外协劳务包括清理、
机加工、喷涂。清理和喷涂外协劳务:公司结合供应商资质、提供劳务的能力、质量控制、
劳务成本等因素,通过签订年度框架协议的方式锁定供应商;机加工劳务:公司结合供应商
加工能力、货物交期、质量控制、加工成本等因素,择优选用。荣硕公司主要为公司提供喷
涂劳务的供应商,卓驰公司主要为公司提供清理劳务的供应商。
    公司自 2011 年起与荣硕公司进行业务合作,自 2009 年起与卓驰科技进行业务合作。荣
硕公司及卓驰科技的公司信息如下:

(一)荣硕公司信息
    江阴市康鸿金属制品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8 月;注册资本 100 万元,居新峰持
股 10%,卓驰科技持股 90%;法定代表人居新峰;经营范围: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销
售;液压机械设备、纺织机械设备、建筑机械设备的制造、加工;板金、冷作加工;2018
年 6 月,江阴市康鸿金属制品制造有限公司更名为江阴市荣硕金属制品制造有限公司。

    1、主要财务数据
    荣硕公司 2017 年-2019 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2,505.78             2,722.61             2,580.07
          营业利润              -2,244.56            -1,364.49              -267.28
             净利润             -2,244.56            -1,375.21               167.71
             总资产              6,723.27            12,429.86             5,407.20

    2、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荣硕公司的主要业务均来源于吉鑫科技,自 2012 年开始其主要管理人员、财务、采购、
人事等经营管理活动均由吉鑫科技控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规定,
应认定为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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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卓驰公司信息
    江阴市顺裕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3 月;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居新峰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居新峰;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工程塑料、化纤的研究、开发、销售;机械零部
件的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塑料制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针织品、纺织品、纺织原料、
服装的销售;2018 年 6 月,江阴市顺裕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江阴市卓驰科技有限公司。

    1、主要财务数据
    2017 年-2019 年卓驰科技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2,146.24                     20,325.56             3,366.58
营业利润                            -949.14                       2,333.50              -317.37
净利润                              -387.23                       2,168.72              615.05
总资产                           22,084.15                       24,305.58            17,162.52

    2、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2011 年 9 月至 2012 年 12 月,公司持有卓驰科技 41%股权,卓驰科技为公司的联营企
业。
    卓驰科技的主要业务均来源于吉鑫科技,自 2013 年开始,吉鑫科技和卓驰科技虽然没
有股权关系,但其主要管理人员、财务、采购、人事等经营管理活动均由吉鑫科技控制。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规定,应认定为关联方关系。

(三)历年业务往来情况及未完结的交易及资金情况
       1、吉鑫科技与荣硕公司历年业务往来情况及未完结的交易及资金情况如下:
       (1)历年业务情况
       公司自 2011 年与荣硕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以来,主要向荣硕公司采购喷涂劳务,销售油
漆和购买资产等业务。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销售油漆          采购喷涂劳务               采购固定资产       采购材料
2011 年                                                 392.37
2012 年                                            1,927.52
2013 年                    199.45                  2,303.79
2014 年                    291.15                  2,683.20
2015 年                    428.47                  3,942.38
2016 年                    332.76                  3,203.37
2017 年                    364.15                  2,400.04


                                               3 / 62
年份                  销售油漆           采购喷涂劳务            采购固定资产          采购材料
2018 年                      184.11                 2,416.99                                   1.83
2019 年                                             2,750.31              905.97

       (2)历年往来及资金情况
    公司自 2011 年与荣硕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以来,除销售和采购业务外,为了保证采购业
务质量、锁定劳务采购价格,尚存在给予荣硕公司财务资助的情况,财务资助均于当年度
收回。公司历年往来余额均为预付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款项,详细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商品/
  年份        期初余额      销售商品         付款                           收款         期末余额
                                                          接受劳务
2011 年                                      1,056.24           392.37                      663.87
2012 年           663.87                     3,038.82          1,927.52                    1,775.17
2013 年         1,775.17      199.45         3,935.10          2,303.79                    3,605.92
2014 年         3,605.92      291.15         8,920.40          2,683.20     8,715.83       1,418.44
2015 年         1,418.44      428.47        18,229.62          3,942.38    14,550.00       1,584.14
2016 年         1,584.14      332.76        14,885.55          3,203.37    11,952.30       1,646.79
2017 年         1,646.79      364.15         7,032.20          2,400.04     4,650.00       1,993.10
2018 年         1,993.10      184.11         8,969.72          2,418.82     5,317.49       3,410.63
2019 年         3,410.63                     6,406.10          3,656.28     5,782.51        377.94
       (3)未完结的交易
    历年往来余额均为未完结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款项。公司 2019 年末预付荣硕公司余额
377.94 万元,为预付的喷涂费用,期后已全部结清。

       2、吉鑫科技与卓驰科技历年业务往来情况及未完结的交易及资金情况
       (1)历年业务情况
       公司自 2009 年与卓驰科技开展业务合作以来,主要向卓驰科技采购清理劳务、采购商
品和资产;向卓驰科技销售电费和材料等业务。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固定资产/         采购清理劳        采购材料/铸
年份           销售电费       销售材料
                                                 无形资产                务                件
2009 年                                                                                    1,680.52
2010 年                                                                                   12,902.11
2011 年                           768.16                                                   9,357.77
2012 年            148.62        1,523.84               2,508.00                           4,726.91
2013 年            183.06                                                 1,868.73
2014 年            291.24                                                 2,266.01

                                              4 / 62
2015 年             440.08                                               3,436.39          1,316.23
2016 年             469.70                                               3,685.15
2017 年             339.23                              5,884.24         2,425.21
2018 年             377.34         1,369.95            11,303.77         2,701.08              5.36
2019 年             376.17                              1,977.27         3,737.78

       (2)历年往来及资金情况
    公司自 2009 年与卓驰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以来,除销售和采购业务外,为了保证采购业
务质量、锁定劳务采购价格,尚存在给予卓驰科技财务资助的情况,财务资助均于当年度收
回。除 2009-2010 年度外,公司历年往来余额均为预付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款项,详细金额
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商品/接
年份           期初余额      销售商品          付款                          收款          期末余额
                                                             受劳务

2009 年                                        1,386.69       1,680.52                      -293.83
2010 年          -293.83                      13,523.77      12,902.11       1,100.00       -772.16
2011 年          -772.16         768.16       17,678.51       9,357.77       4,690.08      3,626.67
2012 年         3,626.67        1,672.46      25,903.32       7,234.91      22,426.20      1,541.34
2013 年         1,541.34         183.06        8,257.39       1,868.73       6,513.19      1,599.88
2014 年         1,599.88         291.24       14,828.82       2,266.01      12,686.19      1,767.74
2015 年         1,767.74         440.08       38,437.06       4,752.62      34,398.50      1,493.75
2016 年         1,493.75         469.70       17,548.94       3,685.15      13,949.28      1,877.96
2017 年         1,877.96         339.23       13,018.97       2,425.21      10,700.00      2,110.95
2018 年         2,110.95        1,747.30      22,697.28      14,010.20      10,100.00      2,445.33
2019 年         2,445.33         376.17        8,038.62       5,715.06       4,415.22        729.84
       (3)未完结的交易
    除 2009-2010 年度外,公司历年往来余额均为预付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款项。公司 2019
年末预付卓驰科技余额 729.84 万元,为预付的清理费用,期后已全部结清。

       3、宏润发电与荣硕公司、卓驰科技历年业务往来情况及未完结的交易及资金情况
       (1)历年业务情况
    2016 年以前,公司之子公司宏润发电与荣硕公司、卓驰科技未发生采购等任何业务;
2017 年,宏润发电根据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的需要,与荣硕公司、卓驰科技签订风电设备组
件的采购合同,采购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签订时间                   采购内容                            金额
   荣硕公司           2017 年                   安全设施                                    500.00
                                              5 / 62
                                                 线缆                             1,000.00
                                               升压设备                           1,500.00
                                          塔筒基础设备                            1,501.90
                                               工程施工                           1,800.00
                                                 小计                             6,301.90
                                        箱式变压器 46 套                          2,760.00
                                          航空灯 46 套                              138.00
   卓驰科技            2017 年
                                         机组设备 46 套                           6,486.00
                                                 小计                             9,384.00

       (2)历年往来及资金情况
    2017 年以前,公司之子公司宏润发电与荣硕公司、卓驰科技未发生任何交易和往来;
2018 年,宏润发电根据上述采购合同向荣硕公司支付组件采购款 5,300.00 万元,向卓驰科
技支付组件采购款 9,310.00 万元。由于设备组件为长期资产,在组件采购付款后,宏润发电
按照公司关于在建工程核算规定,将所付款项记入“在建工程-风电设备”,未经往来科目核
算。
       (3)未完结的交易
    因荣硕公司、卓驰科技未能按照要求提供上述合同载定的货物及服务,为保证项目建设
按计划实施,宏润发电终止了上述采购合同。目前,公司正积极与对方协商,拟将上述合同
内容变更为宣北干沟风电项目的采购,并将上述付款用于拟变更后的合同用途;如果对方在
宣北干沟风电项目中仍未能按期履约或合同金额不能覆盖公司已经支付的合同款,则公司要
求荣硕公司、卓驰科技退还上述已付款项,并按上述合同约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该事项正
在协商中。

(四)合格供应商
    清理和喷涂外协劳务的供应商选择方式:公司根据供应商资质、提供劳务的能力、质量
控制、劳务成本等因素综合评价确定,并通过签订年度框架协议的方式锁定供应商;后续根
据供应商履约的效率、质量等因素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续约。2017 年以前,公司通过浪潮
软件管理供应链,所有进入系统的供应商均为经过审核的合格供应商;2017 年后,公司为
加强管理,通过新开发运行的用友 ERP 系统管理供应链,所有进入用友 ERP 系统供应商名
录的,均为公司的合格供应商。
    供应商准入审批流程:


         信息录        技术审         质量审            供应审
                                                                                  结束
           入            核             核                核          总裁
                  →             →              →              →          →
                       技术中         质保中            分管副        核准
         采购部                                                                   申请人
                       心总监         心总监              总裁

                                          6 / 62
    荣硕公司拥有美国 GE 公司的油漆资质认证、江阴市人民政府的颁发环保资质认证,自
2011 年开始与公司发生业务合作关系,为公司提供喷涂劳务,能够保质、保量、及时完成,
价格优惠,形成长期战略合作关系。2017 年,因系统转换,荣硕公司再次被录入合格供应
商名单。卓驰公司自 2009 年开始与公司发生业务,为公司提供铸件清理劳务,信誉良好,
价格优惠,形成长期战略合作关系。2017 年,因系统转换,卓驰公司再次被录入合格供应
商名单。鉴于公司与荣硕公司、卓驰科技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且信誉良好,公司之子
公司宏润发电根据风电项目建设需要,与荣硕公司、卓驰科技签订委托采购风电设备组件的
合同。

会计师回复:
(一) 核查程序
    1、 检查吉鑫科技供应商管理的执行情况;
    2、 核对吉鑫科技与卓驰科技、荣硕公司历年交易情况及资金往来情况;
    3、 查询卓驰科技、荣硕公司的工商信息,了解其股东和董监高的情况;
    4、 对卓驰科技、荣硕公司走访,了解其与吉鑫科技的关系和交易。
(二) 核查意见
    就公司:“荣硕公司的主要业务均来源于吉鑫科技,自 2012 年开始其主要管理人员、财
务、采购、人事等经营管理活动均由吉鑫科技控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
露》等规定,应认定为关联方关系”、“2011 年 9 月至 2012 年 12 月,公司持有卓驰科技 41%
股权,卓驰科技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卓驰科技的主要业务均来源于吉鑫科技,自 2013 年开
始,吉鑫科技和卓驰科技虽然没有股权关系,但其主要管理人员、财务、采购、人事等经营
管理活动均由吉鑫科技控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规定,应认定为
关联方关系”的回复,我们向公司提出对上述关联关系发生的时间、关联关系性质和实际情
况实施补充核查要求,并于 2020 年 6 月 6 日向公司发送《关于吉鑫科技与卓驰科技、荣硕
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补充核查清单》,提请公司及时安排。截至目前,公司未对我们补
充核查要求做出安排,也未提供任何补充资料。

二、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与上述两家公司交易的具体情况,包括合同签订时间、采购内容、
约定金额、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说明合同约定金额和实际支付金额是否存在差异;

公司回复:
(一)吉鑫科技与荣硕公司、卓驰科技交易情况
    1、公司报告期内与荣硕公司、卓驰科技签订的合同及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约定金                                        实际支付
项目                采购内容              结算方式           违约责任
           时间                  额                                            金额


                                        7 / 62
       2019 年 1    表面处理              承兑或电汇支   逾期按每逾期一周
                               5,220.00
       月 15 日       油漆                    付         扣订单总额 0.3%
荣硕                                                     逾期按每逾期一天     6,406.10
公司   2019 年 12                         承兑或电汇支
                    设备采购    905.97                   付总价 0.2%违约
        月 20 日                              付
                                                                金
         小计                  6,125.97                                       6,406.10
       2019 年 1                          承兑或电汇支   逾期按每逾期一周
                    铸件清理   2,280.00
       月 10 日                               付         扣订单总额 0.3%
卓驰                                                     逾期按每逾期一天     6,126.98
科技   2019 年 12                         承兑或电汇支
                    设备采购   1,977.27                  付总价 0.2%违约
        月 20 日                              付
                                                                金
         小计                  4,257.27                                       6,126.98
    公司实际支付金额与合同约定金额不一致,主要是因为:1、荣硕公司的喷涂业务合同
和卓驰科技的清理业务合同为年度框架合同,目的是为了锁定荣硕公司及卓驰科技喷涂和清
理业务的产能,合同金额为签约时的预计金额=预计工作量*锁定的单价;2、结算金额=实
际完成的工作量*锁定的单价;3、因为预计工作量和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之间有差异,导致结
算金额与合同约定的金额不一致;4、又因为实际支付金额中包含了未分开核算的财务资助,
导致实际支付金额与合同约定金额不一致。

    2、公司与荣硕公司、卓驰科技实际采购金额及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荣硕公司           卓驰科技
1、期初预付款余额                                        3,410.63              2,445.33
2、本期支付                                              5,923.88              8,414.79
其中:支付银票、现款                                     6,406.10              6,126.98
冲减子公司应付款                                         1,317.49               111.63
三方转账                                                 -1,800.00             1,800.00
代付电费等                                                    0.29              376.17
3、本期采购                                              3,656.57              6,044.28
其中:劳务费                                             2,750.60              4,067.01
购买资产                                                   905.97              1,977.27
4、本期收回预付款                                        5,300.00              4,086.00
5、期末预付款余额                                          377.94               729.84

    报告期内,公司与荣硕公司的采购金额为 3,656.57 万元,付款金额为 6,406.10 万元,付
款金额与采购金额不一致,原因为付款金额中包含根据双方签订的长期合作协议支付的财务
资助款。采购经办人员在申请支付采购款项时,没有严格区分采购款项与财务资助,导致会
计核算全部记入“应付账款”科目。对于此情况,公司已经采取行动,仔细核对并区分采购

                                          8 / 62
款项与财务资助,停止继续给予财务资助,并收回财务资助款 5,300.00 万元。期末余额 377.94
为预付的喷涂费用,期后已全部结清。
    报告期内,公司与卓驰公司的采购金额为 6,044.28 万元,支付金额为 6,126.98 万元,付
款金额与采购金额不一致,原因为付款金额中包含根据双方签订的长期合作协议支付的财务
资助款。采购经办人员在申请支付采购款项时,没有严格区分采购款项与财务资助,导致会
计核算全部记入“应付账款”科目。对于此情况,公司已经采取行动,仔细核对并区分采购
款项与财务资助,停止继续给予财务资助,并收回财务资助款 4,086 万元。期末余额 729.84
为预付的清理费用,期后已全部结清。

(二)宏润发电与荣硕公司、卓驰科技交易情况
    宏润发电报告期内与荣硕公司、卓驰科技未发生交易。宏润发电根据与荣硕公司、卓驰
科技签订的风电设备组件采购合同,2018 年支付荣硕公司 5,300.00 万元,支付卓驰科技
9,310.00 万元。
    合同信息及付款等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签订时     采购    约定金    结算                                           实际支
项目                                                      违约责任
         间       内容      额      方式                                           付金额
                                              逾期 1-4 周,每周收取合同款 0.4%;
荣硕              设备              电汇
       2017 年           4,501.90             逾期 5-8 周,每周收取合同款 0.8%;
公司              采购               等
                                              逾期 9 周以上,每周收取合同款 1%     5,300.00
荣硕              工程
       2017 年           1,800.00    /                        /
公司              施工
       小计              6,301.90                                                  5,300.00
                                              逾期 1-4 周,每周收取合同款 0.4%;
卓驰              设备              电汇
       2017 年           9,384.00             逾期 5-8 周,每周收取合同款 0.8%; 9,310.00
科技              采购               等
                                              逾期 9 周以上,每周收取合同款 1%
       小计              9,384.00                                                  9,310.00
    上述合同的执行情况,宏润发电与荣硕公司、卓驰科技历年业务往来情况及未完结的交
易及资金情况。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内部采购与付款的流程;
    2、检查公司与卓驰科技、荣硕公司签订的合同;
    3、核对报告期往来付款情况。
(二)核查意见

                                           9 / 62
    公司与荣硕公司、卓驰科技发生的采购金额与付款金额存在差异。

三、补充披露付款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方式、公司是否收到上述货物、货物用途、当前
状态、质量检验是否合格;

公司回复:
    宏润发电 2017 年分别与荣硕公司、卓驰科技签订风电设备组件的采购合同,并于 2018
年按合同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支付对象              付款金额              付款时间             支付方式
荣硕公司                         4,100.00            2018.07.31       银行存款
荣硕公司                         1,200.00            2018.09.29       银行存款
卓驰科技                         1,410.00            2018.11.12       银行存款
卓驰科技                         7,900.00            2018.11.12       银行存款

    因荣硕公司、卓驰科技未能按照要求提供上述合同载定的货物及服务,为保证项目建设
按计划实施,宏润发电终止了上述采购合同。目前,公司正积极与对方协商,拟将上述合同
内容变更为宣北干沟风电项目的采购,并将上述付款用于拟变更后的合同用途;如果对方在
宣北干沟风电项目中仍未能按期履约或合同金额不能覆盖公司已经支付的合同款,则公司要
求荣硕公司、卓驰科技退还上述已付款项,并按上述合同约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该事项正
在协商中。

会计师回复:
(一) 核查程序
    1、 检查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工程预算,了解业务的合理性;
    2、 获取并检查宏润发电与卓驰科技、荣硕公司签订的合同,了解业务的真实性;
    3、 检查公司支付银行流水和审批流程,确定其合规性;
    4、 检查采购业务的结算凭据、实物交付资料、竣工决算等信息,确定其真实性。
(二) 核查意见
    经核查,宏润发电于 2017 年与荣硕公司、卓驰科技签订风电设备组件采购合同,并于
2018 年向荣硕公司、卓驰科技分别付款 5,300.00 万元和 9,310.00 万元,我们未取得采购业
务的结算凭据、实物交付、竣工决算等财务资料。

四、说明在相关财务资料不充分的情况下,公司对上述采购的会计处理情况及依据。
公司回复:
    公司在建工程的会计核算中,“在建工程”科目下设“设备投资”、“工程投资”、“风电
设备”等二级项目。“设备投资”按照设备名称设置三级明细,核算设备投资情况;“工程投
资”按照工程名称设置三级明细,核算不同的工程项目;“风电设备”按照供应商名称设置

                                       10 / 62
三级明细,核算货物未到或劳务尚未提供,但已向与在建工程有关的供应商支付款项的情况。
    宏润发电根据与荣硕公司、卓驰科技签订的风电设备组件采购合同,分别向荣硕公司、
卓驰公司支付设备采购款 5,300.00 万元、9,310.00 万元,由于该款项为在建工程中风力发电
设备的购建款,所以宏润发电在付款时记入“在建工程”科目下“风电设备”项目,金额为
14,610.00 万元。期末,该部分款项在财务报表中“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2017 年之前,宏润发电与荣硕公司、卓驰科技未发生业务往来。

会计师回复:
(一) 核查程序
    检查宏润发电会计科目设置、会计处理凭证及原始单据。
(二)核查意见
    2018 年宏润发电根据与荣硕公司、卓驰科技签订的宣惠河项目风电设备组件采购合同,
分别向荣硕公司、卓驰公司支付设备采购款 5,300.00 万元、9,310.00 万元,并按照公司内部
会计核算要求计入“在建工程-风电设备”科目,鉴于签订的项目采购合同和项目建设内容
以及长期资产购建期限长等实际情况,初始计量不存在重大异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鉴于宣惠河项目已完工并网发电,上述交易金额 14,610
万元仍在 “在建工程”科目中反映,由于相关财务资料不充分,且我们无法实施恰当的审
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该交易的真实性、完整性,其金额占资产总额比
重为 3.24%,占净资产比重为 5.82%,考虑其影响不具有广泛性,所以,在审计报告中对该
事项持保留意见。



问询 2.内控审计意见显示,2019 年度公司在采购与付款业务中,向荣硕公司支付 6406.10
万元,收回 5300 万元;向卓驰科技支付 6126.98 万元,收回 4086 万元。前述付款金额超出
采购所需的资金,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故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
否定意见。请公司:(1)结合具体业务模式,说明向荣硕公司、卓驰科技支付采购款后又
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其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潜在利益安排,以及相应会计处理情况;
(2)说明公司向上述两家公司支付的账款是否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流入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是否存在其他显失公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利益倾斜的交易、资金往来、债权债
务和担保等;(3)补充披露内控审计报告所述“重大缺陷”的产生原因、涉及的主要环节、主
要责任人及责任认定、追责安排、整改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请公司全体董监高及年审会计
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结合具体业务模式,说明向荣硕公司、卓驰科技支付采购款后又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
是否与其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潜在利益安排,以及相应会计处理情况;

公司回复:

                                       11 / 62
 (一) 采购业务模式
       公司的采购业务主要分为原辅材料采购和外协劳务采购。原辅材料,包括生铁、废钢、
 树脂、孕育剂、球化剂等,按市场价格,通过招投标方式向供应商采购;外协劳务包括清理、
 机加工、喷涂,公司在清理业务方面没有相关的人员和设备,在喷涂和机加工业务方面产能
 无法满足生产要求。清理和喷涂外协劳务:公司结合供应商资质、提供劳务的能力、质量控
 制、劳务成本等因素,通过签订年度框架协议的方式锁定供应商,其中清理业务,因其重体
 力、工作环境恶劣、务工人员可选范围少等客观原因,供应商的选择范围较窄,喷涂劳务,
 供应商必须要满足政府环保强制要求,具备相关许可资质,同时必须满足客户强制认证要求,
 具备客户认证资质,也导致供应商的选择范围较窄;机加工劳务:公司结合供应商加工能力、
 货物交期、质量控制、加工成本等因素,择优选用,从事机加工业务的供应商较多,选择范
 围相对较大。

 (二)支付又收回的原因及会计处理
       公司报告期内向荣硕公司支付 6406.10 万元,收回 5300 万元;向卓驰科技支付 6126.98
 万元,收回 4086 万元。支付的金额中包含部分财务资助,收回的金额全部为财务资助。提
 供财务资助的具体原因为:
       1、荣硕公司与卓驰科技承诺按照公司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提供劳务,并给予公司不低
 于 5%的价格优惠,所以,公司根据荣硕公司和卓驰科技以往的履约情况、信誉情况,结合
 周边环境,与荣硕公司和卓驰科技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根据长期合作协议约定,合作方
 在保证质量和效率同时,保证稳定的优惠价格;公司在必要的情况下向荣硕公司和卓驰科技
 提供财务资助,荣硕公司和卓驰科技必须以自有的房产和土地为接受的财务资助提供必要的
 担保。
       2、公司通过对荣硕公司和卓驰科技进行财务资助,保证了产品在喷涂和清理方面的质
 量和生产效率,同时降低了综合成本。
       ⑴公司对荣硕公司财务资助以锁定价格,近三年综合成本节约情况如下:


                                                 价             加权平                     成本减
                             结算       采购           成本              同期加
                                                 格             均财务            资金成   少额-
            数量      结算额 均价       报价           减少              权平均
年份                                             优             资助额            本(万   资金成
          (吨)    (万元) (元/      (元/          额(万            贷款利
                                                 惠               (万            元)     本(万
                             吨)       吨)           元)                率
                                                 率               元)                       元)
2017    27,136.06   2,400.04   884.45   970.71   9%    200.07    3,852   4.29%    165.25    34.82
2018    27,228.40   2,416.99   887.67   980.30   9%    215.56    3,750   4.74%    177.75    37.81
2019    30,023.94   2,750.31   916.04   975.82   6%    153.41    1,852   4.69%     86.86    66.55

                                          合计                                             139.18
       在此合作模式下,2017 年~2019 年,公司的综合成本降低了 139.18 万元。

                                             12 / 62
       2017~2018 年荣硕公司成本及售价对比:
                                                                                                单位:元
                江苏吉鑫吨成本     常州吉鑫吨成本              荣硕公司吨成本        荣硕公司吨售价
 2017 年            818.84               837.92                   1,312.58                   740.78
 2018 年            753.23               993.15                   1,088.29                   791.33
 2019 年            699.35               861.17                    730.64                    739.54

       ⑵公司对卓驰清理业务财务资助以锁定价格,近三年综合成本节约情况如下:


                                                                         加权平     同期                成本减
                             结算                               成本减
                                           采购      价格                均财务     加权      资金成    少额-
             数量     结算额 均价                                 少额
年份                                     报(元/     优惠                资助额     平均      本(万    资金成
           (吨)   (万元) (元/                                (万
                                           吨)      率                    (万     贷款      元)      本(万
                             吨)                                 元)
                                                                           元)     利率                  元)

2017   59,470.82    2,425.21   407.80    463.42      12.00      282.72       6376    4.29      273.53      9.19
2018   68,811.86    2,701.08   392.53    442.81      11.35%     298.26       6933    4.74%     328.62   -30.37
2019   87,620.18    3,737.78   426.59    452.81        5.79%    203.31        729    4.69%      34.19   169.12
                                                         %                             %
                                            合计                                                        147.95
       在此合作模式下,2017 年~2019 年,公司的综合成本降低了 147.95 万元。
       2017~2018 年卓驰科技成本及售价对比:
                                                                                                单位:元
                               卓驰科技吨成本                               卓驰科技吨售价
       2017 年                          396.43                                      342.90
       2018 年                          401.82                                      337.74
       2019 年                          378.83                                      384.22

       3、由于经办人员责任心不强,不熟悉业务情况,未严格区分采购资金与财务资助款,
   公司与荣硕公司、卓驰科技的采购付款及本应计入“其他应收款”的财务资助款均记入在“应
   付账款”科目,导致财务资助款核算科目不正确,资金管控不到位。2019 年下半年,公司
   为了加强资金管理,梳理内控,决定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对荣硕公司、卓驰科技的财务资助。

       4、公司与荣硕公司、卓驰科技存在关联方关系。

   (三)是否与其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潜在利益安排
       公司与荣硕公司、卓驰科技存在关联方关系,根据上述对与荣硕公司、卓驰科技业务往
   来(包括资金资助)分析结果,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的目的是为了锁定对方的产能和获得
   成本较低的劳务,不存在其他潜在利益安排。
       公司已认识到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落实整改措施,已停止对荣硕公司、

                                                 13 / 62
卓驰科技的财务资助。

会计师回复:
(一) 核查程序
     1、 了解采购与付款主要控制流程及执行情况;
     2、 检查采购付款是否与业务匹配,付款审批是否符合要求;
     3、 核对往来收付款情况;
     4、 检查吉鑫科技会计处理凭证及原始单据;
     5、 实施如问询 1 所述的关联方核查程序。
(二)核查意见
    如“问询 1 之一”会计师核查意见所述,由于未能实施补充核查程序,我们无法对公司
认定的关联关系发生的时间、关联关系性质和实际情况发表核查意见,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其
他潜在利益安排的情况。

二、说明公司向上述两家公司支付的账款是否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流入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是否存在其他显失公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利益倾斜的交易、资金往来、债权
债务和担保等;

公司回复:
    2016 年 12 月康鸿金属与厦门国际银行签订 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期限自 2016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8 年 3 月 27 日。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签订存单质押合同,约定以 1.65
亿元定期存款及利息为该债务提供担保。康鸿金属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收到厦门国际银行
发放的贷款 1.6 亿元,并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予以归还。2017 年 11 月顺裕科技与厦门国际
银行签订 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期限自 2017 年 11 月 29 日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公
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签订存单质押合同,约定以 1.66 亿元定期存款及利息为该债务提供担保。
顺裕科技与 2017 年 12 月 1 日收到厦门国际银行发放的贷款 1.6 亿元,并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予以归还。针对上述两笔担保业务,公司未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也未在相应的临时公
告及定期报告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相应的定期报告中也未披露所涉资金的受限情况。公
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报告期内,荣硕公司、卓驰科技是公司重要的喷涂业务和清理业务供应商,经双方协商
一致,公司为荣硕公司和卓驰科技提供了财务资助。公司对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关联企业
的银行账户进行核实,未发现公司向荣硕公司和卓驰科技支付的账款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
流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显失公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利益倾斜的交
易、资金往来、债权债务和担保等。

会计师回复:
(一) 核查程序

                                        14 / 62
       1、获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银行流水以及持卡声明,对资金往来单位进行一一检
查;
       2、检查公司征信报告中相关担保记录;
       3、对卓驰科技、荣硕公司进行走访。
(二) 核查意见
    根据已取得的核查资料,2019 年度未发现公司向荣硕公司、卓驰科技支付的款项直接
或间接的方式流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但注意到公司高管控制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传宸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给荣硕公司 5,300.00 万元的资金往来。
    如公司回复所述:2016 年 12 月荣硕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签订 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
同,期限自 2016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8 年 3 月 27 日,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签订存单质押合
同,约定以 1.65 亿元定期存款及利息为该债务提供担保。2017 年 11 月卓驰科技与厦门国际
银行签订 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期限自 2017 年 11 月 29 日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公
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签订存单质押合同,约定以 1.66 亿元定期存款及利息为该债务提供担保。
所述担保事项未按照公司在“问询 1 之一”回复中公司认定的关联关系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三、补充披露内控审计报告所述“重大缺陷”的产生原因、涉及的主要环节、主要责任人
及责任认定、追责安排、整改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回复:

       荣硕公司与卓驰科技承诺按照公司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提供劳务,并给予公司不低于
5%的价格优惠,且因为双方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所以,公司根据荣硕公司和卓驰科技以
往的履约情况、信誉情况,结合周边环境,与荣硕公司和卓驰科技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长期合作协议约定,合作方在保证质量和效率同时,保证稳定的优惠价格;公司在必要
的情况下向荣硕公司和卓驰科技提供财务资助,荣硕公司和卓驰科技必须以自有的房产和土
地为接受的财务资助提供必要的担保。
       针对给予荣硕公司、卓驰科技财务资助事宜,公司以合同审批的形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
审批程序,但未就此事项进行信息披露,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未制定财务资助相关条款。实
际执行过程中,由于经办人员责任心不强,不熟悉业务情况,未严格区分采购资金与财务资
助款,公司与荣硕公司、卓驰科技的采购付款及应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财务资助款等
均记入在“应付账款”科目;且未对具体的财务资助签订独立的合同,未对财务资助的金额、
时间等要素进行明确的确定,导致财务资助款核算科目不正确,资金管控不到位。
       上述问题涉及资金活动和采购等业务,体现在付款申请、审核、审批、付款、会计监督
等环节。采购人员没有根据资助和采购的不同严格区分资金用途,审核、审批环节没有对照
具体的合同依据进行审核和审批,付款和核算岗位没有对核算的异常情况进行反馈。公司正
组织人员,对采购及付款业务进行重新梳理,重新设计内部控制流程,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同时,对内控审计报告中披露的问题可能涉及的付款申请、审批等环节进行认真排查,
                                        15 / 62
明确责任,一经查实,将对具体责任人按照公司规定严厉处罚,防微杜渐,确保此类事件不
再发生。
    由于资金管控不到位,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经营风险。采购预付款和资金
往来虽然没有区分核算,但是在年度报告的现金流量表中,已将发生的资金往来按收回的金
额在其他经营活动中列示,年度财务报告已经适当披露。2019 年度,公司逐步收回前期支
付的财务资助款,截止到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荣硕公司、卓驰科技的预付款余额分
别为 377.94 万元、729.84 万元,以上款项均已经在期后结算完毕。
    公司给予荣硕公司、卓驰科技财务资助,主要是因为双方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并为锁
定劳务价格。

四、公司全体董监高发表意见。
    公司非独立董事、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认为:问询 2 之企业回复信息,真实、
客观的反应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审计委员会拟聘请独立外部审计机构(中介机构)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核查),
公司独立董事将依专项审计(核查)意见为基础对问询 2 发表意见。

会计师回复:
(一) 核查程序
       1、 了解外协采购与资金活动的内部控制和执行情况;
       2、 了解公司追责及整改情况;
       3、 检查会计核算与报表列报。
(二) 核查意见
    如“问询 1 之一”和“问询 2 之一”会计师核查意见所述,公司内控不符合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我们未获取公司针对该事项排查与整改的相关资料,无法确定其影
响。




                  第二部分、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及交易往来
问询 3.关于子公司宏润发电。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 6539.65 万元,其
中子公司宏润发电实现净利润 5866.04 万元。年报披露,公司持有上海鑫炫投资合伙企业(简
称鑫炫合伙)100%股权,持有宏润发电 100%股权并享有其全部收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显示,鑫炫合伙间接持有宏润发电 77.69%的股份,公司对鑫炫合伙的持股比例为
33%,公司直接持有宏润发电 22.31%的股份。报告期末,公司受限资产中包括其他流动资
产 1 亿元,受限原因为质押给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鑫沅资管),以担保公司到期按
照协议约定受让鑫沅资管在鑫炫合伙中的财产份额。请公司:(1)补充披露与鑫沅资管交易
的具体内容、质押流动资产的原因、后续安排、前期是否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2)说明
                                      16 / 62
公司披露的对鑫炫合伙、宏润发电的持股比例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一致的原因,
公司将宏润发电纳入合并报表的依据及合理性,能否实际控制宏润发电及理由;(3)年报显
示,宏润发电分别将宣惠河风电项目电费收费权及其对应的全部收益、宣北干沟风电项目电
费收费权对应的全部收益及融资获得的全部设备和宏润发电 60%股权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
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分别获取银行贷款 2.62 亿元、融资租赁款额度 2.69 亿元。请公司
补充披露上述质押交易的时间、质押期限、资金用途、实际去向等,是否履行了相应的信息
披露义务,是否存在到期无法偿还融资款项导致丧失相关资产及权利的风险。请年审会计师
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补充披露与鑫沅资管交易的具体内容、质押流动资产的原因、后续安排、前期是否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回复:
(一)交易具体内容
    为了筹集风力发电项目建设投资的资本金,2016 年,吉鑫科技、吉鑫科技子公司上海
鑫炫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舟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包士金签订《上海鑫炫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合伙协议》,共同出资成立上海鑫炫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鑫炫合伙”),其中吉鑫
科技认缴 10,000.00 万元,上海鑫炫管理有限公司认缴 300.00 万元,上海舟领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认缴 20,000.00 万元,包士金认缴 1.00 万元。2017 年 6 月,包士金将认缴出资权利转让
给上海舟长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 年 7 月,上海舟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认缴
出资权利转让给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沅资管”)。2017 年 7 月,鑫炫合伙
分别收到吉鑫科技、上海鑫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鑫沅资管、上海舟长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投资款 10,000.00 万元、300.00 万元、20,000.00 万元、1.00 万元。
    2017 年 7 月,吉鑫科技、上海鑫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鑫沅资管、上海舟长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吉鑫科技在鑫沅资管实缴
出资到位之日起满 24 个月内,吉鑫科技可以选择提前收购鑫沅资管出资的合伙企业份额,
或者合伙企业存续期满 36 个月时,吉鑫科技收购鑫沅资管出资的合伙企业份额。

(二)质押流动资产的原因
    2017 年 7 月,上海鑫炫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舟长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鑫沅资
管、吉鑫科技、沧州宏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鑫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上海鑫炫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投资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中约定:为保证吉鑫科技履行上述
《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中约定的回购鑫沅资管所持有的鑫炫合伙 20,000.00 万元份
额的义务,吉鑫科技向南京银行(鑫沅资管为南京银行之子公司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子
公司)购买一亿元整的保本理财产品,并将前述理财产品的权益质押给鑫沅资管,当吉鑫科
技无法履行转让协议约定的回购义务时,鑫沅资管有权依法直接将出质的权利兑现或变现,

                                        17 / 62
或者与吉鑫科技协商以出质的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出质的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后续安排
    根据转让协议,公司应最迟于 2020 年 7 月 26 日受让上述转让协议项下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份额,预计公司将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四)前期是否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应当披露的交易之 9.2 及 9.3 规定,公司
以 1 亿元理财产品为受让鑫沅资管持有鑫炫合伙 20,000.00 万元财产份额的履约义务提供担
保,未达到需要履行及时披露标准,故公司未单独在临时公告中披露。

会计师回复:
(一) 核查程序
       1、 获取并检查合伙协议、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投资合作协议书、鑫炫合伙股权转让协
议;
       2、 查询鑫炫合伙历年工商变更信息、鑫沅资管工商信息;
       3、 获取并检查理财产品质押合同,对理财产品实施函证;
       4、 查询公司公告;询问管理层,了解公司对回购义务的后续安排。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中约定,公司有回购鑫沅资管 20,000.00 万元合伙企
业份额的义务;同时在投资合作协议书中约定,公司需向南京银行(鑫沅资管为南京银行之
子公司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购买一亿元理财产品并质押给鑫沅资管,以担保该
回购义务。公司管理层预计将按照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的约定,按期回购鑫沅资管的合伙企业
份额。公司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该事项。

二、说明公司披露的对鑫炫合伙、宏润发电的持股比例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一
致的原因,公司将宏润发电纳入合并报表的依据及合理性,能否实际控制宏润发电及理由;

公司回复:
    2017 年 3 月,吉鑫科技、吉鑫科技子公司上海鑫炫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舟领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包士金共同出资成立鑫炫合伙,其中吉鑫科技认缴 10,000.00 万元,上海鑫炫管
理有限公司认缴 300.00 万元,上海舟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 20,000.00 万元,包士金认缴
1.00 万元。2017 年 6 月,包士金将认缴出资权利转让给上海舟长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2017 年 7 月,上海舟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认缴出资权利全部转让给鑫沅资管。
    2017 年 7 月到目前,鑫炫合伙、宏润发电的出资关系比例如下:




                                        18 / 62
 江苏吉鑫风能科            上海舟领投资             鑫沅资产管         上海舟长股权投资
 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             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                      49%

               上海鑫炫投资管理
                                                 66.0044%
                   有限公司                                             0.0033%

          33.0022%         0.9901%

                  上海鑫炫投资
22.31%              合伙企业

                     85%
                                           15%
               沧州宏润新能源有限公                    河北宏润核装备科技
               司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77.69%


               盐山 宏润风力发 电有
               限公司

         2017 年 7 月,上海鑫炫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鑫炫管理”)、上海舟长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舟长”)、鑫沅资管、吉鑫科技、沧州宏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
  鑫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上海鑫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投资合作协议书》,投
  资合作协议书约定:1、上海舟长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
  人,上海鑫炫管理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鑫沅资管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吉鑫科技为劣后
  级有限合伙人,鑫炫合伙的出资全部用于沧州宏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宣惠河 100MW 风电项目
  建设。2、按照鑫炫合伙认缴出资总额的 1.80%(年费率)和 0.20%(年费率)分别向鑫炫
  管理、上海舟长支付管理费。3、分配收益顺序为(1)按照鑫沅资管实缴出资余额乘以 6.50%/
  年(单利)的优先回报收益率向鑫沅资管分配优先回报收益,(2)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实缴
  出资本金;(3)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本金;(4)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本金。分配完上
  述合伙人实缴出资本金和优先回报收益后,超额收益由吉鑫科技和鑫炫管理享有。4、鑫炫
  合伙经营期限为 20 年,其中投资期 2 年。投资期满之日起计算投资回收期 1 年,投资回收
  期届满,应立即对鑫炫合伙资产进行清算分配,将剩余财产分配给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表
  决统一,可提前终止或延长存续期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七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
  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
  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利影响其回报金额。吉鑫科
  技能够决定投资项目选择并且可以通过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吉鑫科技实际控制鑫炫合

                                             19 / 62
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第八条金融负债确认的第一个条件“向
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第十条规定“企业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一交付
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的,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第十七条
规定“符合金融负债定义,但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
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应当分类为权益工具:(1)赋予持有方在企业清算时按比例份
额获得该企业净资产的权利;(2)该工具所属的类别词语其他所有工具类别;(3)该工具所
属的类别中(该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发行方对该类别中所有工具都应当在清算时
承担按比例份额交付其净资产的同等合同义务。产生上述合同义务的清算确定将会发生并且
不受发行方的控制,或者取决于改工具的持有方”,鑫沅资管及上海舟长应确认为金融负债,
记入“长期应付款”科目,吉鑫科技及鑫炫管理确认为权益工具,吉鑫科技实际对鑫炫合伙
的持股比例为 98.57%【(10000+300*51%)/(10000+300)】,通过鑫炫合伙持有宏润发电的
股份比例是 76.58%(98.57%*77.69%),直接持有宏润发电的股份比例是 23.31%,合计持有
宏润发电的权益比例 99.89%(76.58%+23.31%)。吉鑫科技实际控制宏润发电,将其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的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回复:
 (一) 核查程序
    1、 检查公司会计处理凭证及原始单据;
    2、 获取并检查《上海鑫炫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和《上海鑫炫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之投资合作协议书》,了解投资各方权利和义务,以判断各方投资的目的和
性质;
    3、 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鑫炫合伙、宏润发电股东出资情况比例;
    4、 复核合并报表工作底稿,核实相关处理措施。
 (二) 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披露的对鑫炫合伙、宏润发电的持股比例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
一致,原因为: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财会[2014]13 号文,鑫炫合伙的出资方鑫沅资管和上海舟
长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名义上为权益工具;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实质上为
金融负债,不享有鑫炫合伙的剩余权益,只享有固定收益;吉鑫科技及子公司上海鑫炫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享有鑫炫合伙剩余权益。所以吉鑫科技及子公司上海鑫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
鑫炫合伙的持股比例为 98.57%,进而对宏润发电的总持股比例为 99.89%。公司实际控制宏
润发电,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依据合理。

三、年报显示,宏润发电分别将宣惠河风电项目电费收费权及其对应的全部收益、宣北干
沟风电项目电费收费权对应的全部收益及融资获得的全部设备和宏润发电 60%股权质押给
中国建设银行、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分别获取银行贷款 2.62 亿元、融资租赁款额度 2.69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质押交易的时间、质押期限、资金用途、实际去向等,是否履
                                      20 / 62
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到期无法偿还融资款项导致丧失相关资产及权利的风
险。

公司回复:
    2016 年,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实施转型升级战略,向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
的项目进行投资,启动风场建设布局规划方案。风场建设包括宣惠河风电项目和宣北干沟风
电项目,宣惠河风电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宏润发电自有资金及获取的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宣
北干沟建设资金来源为宏润发电自有资金及通过融资租赁获取的款项。
    (一)宣惠河风电项目
    2017 年 6 月,宏润发电与中国建设银行盐山支行签订应收账款(收费权)质押合同,
将宣惠河风电项目 60MW 风电项目收费权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盐山支行,为固定资产贷款
提供担保,质押到期日与固定资产贷款还款到期日一致,固定资产贷款还款到期日为 2027
年 8 月。宏润发电已取得固定资产贷款 2.62 亿元,全部用于宣惠河风电项目建设,具体项
目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内容                 金额                   供应商名称
道路、土方施工                           301.18   盐山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电缆                                     211.84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吊装平台、风机基础灌浆及风机吊装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
                                         352.84
施工                                              有限公司
房屋、道路施工                           387.25   沧州中兴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风电塔筒                                 437.50   苏州天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风机                                  23,616.10   维斯塔斯风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集电线路工程                             809.36   河北蓝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无功补偿设备                             118.80   思源清能电气电子有限公司
道路、土方施工                        26,234.87   合计

    宏润发电以其应收账款(收费权)为自己固定资产借款进行担保,实质上属于宏润发电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借款行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宏润发电以其应收账款(收费权)为自己固定资产投
资借款进行担保未达到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披露标准。
    2019 年 1 月,宣惠河风电项目已开始并网发电,经营效益良好。2019 年度(非全年发
电)全年实现经营性现金净流入 5,936.85 万元,足以满足约定的还款金额(每年还款金额见
问询六(一)),不存在到期无法偿还融资款项导致丧失相关资产及权利的风险。

    (二)宣北干沟风电项目
    2019 年 11 月,宏润发电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融

                                      21 / 62
资租赁设备抵押合同,吉鑫科技、沧州宏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与三峡融资租赁签订融资租
赁股权质押合同,将宣北干沟风电项目收费权、融资获得的全部设备和宏润发电 60%股权
质押给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质押到期日为 2029 年 12 月。宏润发电已取得融资租赁款项
4,096.53 万元,全部用于宣北干沟风电项目建设,具体项目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内容                 金额                             供应商名称

        环网柜                          36.46     欧玛嘉宝(珠海)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主变设备                        286.30     山东泰开变压器有限公司
        总包款                     3,773.77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合计                      4,096.53

    公司已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 2019-046 号公告披露该质押事项。
    宣北干沟风电项目预计 2020 年 7 月开始并网发电。根据可研报告数据并结合宣惠河风
电项目的经营情况,预计 2020 年宣北干沟风电项目预计取得经营性现金净流入金额为
1,474.35 万元,足以满足约定的还款金额,不存在到期无法偿还融资款项导致丧失相关资产
及权利的风险。

会计师回复:
(一) 核查程序
       1、 获取并检查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设备质押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2、 对固定资产贷款及融资租赁实施函证;
       3、 检查宏润发电对宣惠河项目及宣北干沟项目供应商的付款情况;
       4、 了解宣惠河项目的运营情况及经营情况;
       5、 获取宣北干沟项目的可研报告,了解宣北干沟项目的工程进度及未来预期的经营情
况;
       6、 检查公司公告情况。
(二) 核查意见:
    经核查,宏润发电 2017 年 6 月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应收账款(收费权)质押合同,为
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固定资产贷款还款到期日为 2027 年 8 月,质押期限与固定资产贷
款一致。固定资产贷款全部用于宣惠河风电项目建设。目前,宣惠河风电项目运营情况正常,
经营现金流净额可以偿还到期的贷款,不存在到期无法偿还融资款项导致丧失相关资产及权
利的风险。
    宏润发电 2019 年 11 月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融资
租赁设备抵押合同,吉鑫科技、沧州宏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与三峡融资租赁签订融资租赁
股权质押合同,为获得融资租赁款,质押到期日为 2029 年 12 月。融资租赁款全部用于宣北

                                                22 / 62
干沟风电项目建设,支付总包款等。根据可研报告及宏润发电管理层预期,结合与宣北干沟
项目相同的宣惠河风电项目的运营情况,宣北干沟项目并网发电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能够偿还到期的融资租赁款,不存在到期无法偿还融资款项导致丧失相关资产及权利的风险。


问询 4.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97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17.99%;营业成本 11.81
亿元,较去年下降 3.4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539.65 万元,扭亏为盈。主要原
因一是风电铸件产品单位生产成本有所降低、单位售价有所提升;二是盐山 60MW 与 40MW
风电场项目投入运营。其中,轮毂、底座等主产品营业收入 13.57 亿元,风力发电营业收入
1.02 亿元。(1)据披露,成本分析表中轮毂、底座等主产品的原辅材料、外协费用分别同比
下降 7.19%和 39.17%。请公司结合报告期内原辅材料的价格趋势、外协加工的产品数量和
金额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定价模式,说明生产成本下降的同时产品售价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2)据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司风电场项目有 60MW、40MW 和 50MW 三个,
其中 40MW 风电项目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报告期内,公司 60MW 和 40MW 风电场项
目已开始运行并网发电。请公司补充披露其他风电场项目的业务许可证和土地产权证书的取
得情况、对应面积及其单位产能效率等,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3)请公司补充披露
50MW 风电场项目的建设进展、资金投入和运营情况,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一、据披露,成本分析表中轮毂、底座等主产品的原辅材料、外协费用分别同比下降 7.19%
和 39.17%。请公司结合报告期内原辅材料的价格趋势、外协加工的产品数量和金额及同行
业可比公司的定价模式,说明生产成本下降的同时产品售价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成本下降分析
    2019 年,公司继续狠抓降本增效工作,持续推进、全员参与,开展了以减少浪费,提
高物料利用率为途径,以降低毛净比、提高工艺出品率、降低砂铁比、冷铁优化、降低树脂
加入量、熔炼降本等六大方面进行降本增效工作。同时,公司铸件生产主要材料树脂的采购
单价大幅下降。
营业成本分析表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万元/吨
                               单位                          单位                  本期金
                                                                      本期金额
产品                 占总成    成本                占总成    成本                  额较上
                                                                      较上年同
成本   本期金额      本比例           上年金额     本比例                          年变动
                                                                      期变动金
项目                   (%)                           (%)                           比例
                                                                        额
                                                                                     (%)
原辅
       62,834.62       54.51   0.53   69,789.04      58.20    0.63     -6,954.42     -9.96
材料
工人
        11,439.87       9.93   0.10    9,897.64       8.25    0.09      1,542.23    15.58
工资
                                         23 / 62
 制造
             9,446.23        8.20      0.08          9,721.22            8.11       0.09     -274.99        -2.83
 费用
 折旧        8,975.83        7.79      0.08          9,069.07            7.56       0.08       -93.24       -1.03
 燃料
             9,598.27        8.33      0.08          9,934.60            8.29       0.09     -336.33        -3.39
 动力
 外协
            12,956.61       11.24      0.11     11,496.09                9.59       0.10     1,460.52      12.70
 费用
 合计      115,251.43      100.00      0.97    119,907.66              100.00       1.08    -4,656.23       -3.88
       本年原辅材料较上年下降 6,954.42 万元,单位成本下降 0.10 万元/吨;工人工资较上年
 增长 1,542.23 万元,单位成本上涨 0.01 万元/吨;制造费用较上年下降 274.99 万元,单位成
 本下降 0.01 万元/吨;折旧较上年下降 93.24 万元,单位成本未发生变化;燃料动力较上年
 下降 336.33 万元,单位成本下降 0.01 万元/吨;外协费用较上年增长 1,460.52 万元,单位成
 本上涨 0.01 万元/吨。
       1、原辅材料
       生产成本的直接材料中,2019 年消耗金额前五大的主材、重要辅助耗用情况及外购铸
 件半成品情况如下:
                             2019 年                                            2018 年                 变化金
项目                        金额(万      单价(元/                         金额(万       单价(元/    额(万
               数量(吨)                                     数量(吨)
                              元)          吨)                              元)           吨)       元)
主材:
生铁           60,320.20    19,508.72         3,234.19     87,647.51        28,161.40       3,213.03    -8,652.68
废钢           52,186.38    14,861.42         2,847.76     26,286.97            7,414.66    2,820.66    7,446.76
树脂            6,739.32     7,106.61     10,544.99             6,844.07    10,828.66      15,821.95    -3,722.05
回炉铁         21,452.70     4,290.54         2,000.00     13,096.69            2,619.34    2,000.00    1,671.20
铁屑            7,407.47       740.74         1,000.00          2,562.23         255.64      997.72       485.10
小计                        46,508.03                                       49,279.69                   -2,771.66
重要辅材:
冷铁               /         2,476.20            /                 /            3,290.91       /         -814.71
球化剂          1,586.41     1,524.72         9,611.17          1,507.10        1,662.05   11,028.30     -137.33
孕育剂            724.28       955.12     13,187.24               794.2         1,088.79   13,709.16     -133.67
硅砂           23,082.87       600.72          260.24      28,454.99             705.26      247.85      -104.54
硅铁              677.04       420.99         6,218.06            974.2          677.55     6,954.90     -256.56
小计                         5,977.75                                           7,424.56                -1,446.81
外购铸件        2,244.40     2,129.26         9,486.97          3,634.00        2,987.97    8,222.26     -858.71
合计                        54,615.04                                       59,692.22                   -5,077.18
       前五大的主材、重要辅材及外购铸件共降低原材料耗用成本 5,077.18 万元。(1)耗用量
 上,本期以单位成本更低的废钢来代替生铁,同时增加回炉铁和铁屑的利用,以降低成本,
 重要辅材孕育剂、硅砂、硅铁的耗用量较上期均下降,球化剂耗用量较上期小幅上涨;外购
 铸件本期耗用量大幅下降,主要是本期减少大型铸件的采购。(2)材料价格上,主材生铁、
 废钢的单位成本较上期未发生较大变化,树脂的单位成本大幅下降,报废的回炉铁和铁屑公
                                                      24 / 62
司按照 2000 元/吨和 1000/吨的价格重新入库领用;重要辅材球化剂、孕育剂、硅铁的单位
成本较上年均下降,硅砂的单位成本较上年小幅上涨,冷铁的型号规格较多,未列示单位成
本;外购铸件本期单位成本上升,主要是本期采购的铸件较上期比均是小件,小件的单位成
本较高。
    根据因素分析法分析,前五大类的主材、重要辅材及外购铸件共降低原材料耗用成本
5,077.18 万元,其中耗用量的变化导致耗用成本减少 2,461.63 万元,价格的变化导致耗用成
本减少 2,615.55 万元。
     2、外协费用
     外协费用的耗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 1,460.52 万元。
     生产成本的外协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本期金额       本期数量 单位成本                上期金额     上期数量     单位成本
      项目
                     (万元)       (万吨) (元/吨)               (万元)     (万吨)     (元/吨)
外协费用             12,956.61                                        11,496.09
其中:清理费用           4,576.27       12.61             362.97       3,465.12       10.39        333.51
      机加工费用         6,122.91        3.07        1,992.99          5,692.86        3.02       1,883.85
       喷涂费用          2,257.43        3.10             728.83       2,338.11        3.02        773.72
    外协费用分为清理、机加工、喷涂三项劳务。本年外协费用较上年增长 1,460.52 万元,
主要是(1)外协加工的数量增加;(2)单位成本上涨。根据因素分析法分析,加工数量的
变化导致外协费用增加 892.77 万元,价格的变化导致外协费用增加 567.75 万元。

(二)售价上升分析
    日月股份的定价模式采用“材料成本+加工费”并结合市场情况的形式向下游客户定价
销售。公司与日月股份的定价模式基本一致。
    2018 年、2019 年公司与日月股份风电铸件产品单价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2019 年                                              2018 年
   年度
             销售金额           数量            单价           销售金额             数量          单价
吉鑫科技     135,730.83      118,315.18          1.1472            122,260.82     110,894.19       1.1025
日月股份     285,676.81      255,321.28          1.1189            158,843.10     150,903.52       1.0526

    有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与日月股份的风电铸件产品销售单价 2019 年度同比均有一定幅
度上涨。
    公司 2019 年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2019 年                                              2018 年
   年度
              销售金额          数量              单价             销售金额          数量         单价
国内销售       80,300.06       71,134.49            1.1288          64,683.55      64,171.47       1.0080
国外销售       55,430.77       47,180.69            1.1749          57,577.27      46,722.72       1.2323
                                                25 / 62
                              2019 年                                   2018 年
   年度
              销售金额         数量            单价        销售金额       数量       单价
合计          135,730.83     118,315.18          1.1472    122,260.82   110,894.19    1.1025

    本年度,公司国外销售额下降 3.73%,销售单价下降 4.66%,国内销售增长 24.14%,销
售单价增长 11.98%,总体销售额增长 11.02%,销售单价增长 4.05%。国外需求相对稳定,
价格是保持每年小幅度下调的趋势。国内业务发展良好,主要是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发
改价格〔2019〕882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2020 年为风
电补贴最后一年,受此影响,2019 年开始国内需求持续增加,同时铸件短期出现供不应求
的情况,国内铸件业务的销售价格上涨。
    综上所述,生产成本下降的同时产品售价上升,原因是(1)公司 2018 年业绩大幅亏损,
2019 年进行工艺革新,调整原材料消耗中生铁和废钢的投入比例,提高原材料的使用效率,
减少原材料的耗用成本;(2)主材树脂的采购价格大幅下降;(3)2020 年为风电补贴最后
一年,受此影响,铸件短期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国内需求增加导致销售价格上涨。

二、据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司风电场项目有 60MW、40MW 和 50MW 三个,
其中 40MW 风电项目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报告期内,公司 60MW 和 40MW 风电场项
目已开始运行并网发电。请公司补充披露其他风电场项目的业务许可证和土地产权证书的
取得情况、对应面积及其单位产能效率等,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公司回复:
    (一)电力业务许可证
    2016 年开始,公司为了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积极布局风电场业务,并以子公司宏润
发电为主体,建设及运营风电场业务。报告期,宏润发电拥有共 150MW 三个风电场项目,
其中 40MW 项目和 60MW 项目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8 日、7 月 24 日收到国家能源局华北监
管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业务许可证》,上述项目已于报告期初陆续开始运行暨并网
发电;50MW 风电场项目仍在建设中。

    (二)土地产权情况
    60MW 土地产权证书已办结,对应面积 2.3512 公顷(升压站面积 1.4601 公顷,风力发
电设备占地面积 0.8911 公顷);40MW 对应面积为 0.5406 公顷,50MW 对应面积为 0.7314
公顷,目前 40MW 和 50MW 风电场项目土地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之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预计 2021 年取得土地产权证书。

    (三)产能效率与可比公司比较
    报告期,宏润发电与可比公司节能风电等单位产能效率比较如下:
   可比公司                上网电量                    累计装机量            单位产能效率
宏润发电                   19,339 万千瓦时                  100.00 MW                 193.39

                                             26 / 62
节能风电               596,382 万千瓦时             3,105.50 MW                192.04
嘉泽新能               230,148 万千瓦时             1,034.50 MW                220.34
内蒙华电               173,257 万千瓦时              926.00 MW                 187.10

    由上表可以看出,宏润发电单位产能效率介于行业平均水平,无异常情况。

三、请公司补充披露 50MW 风电场项目的建设进展、资金投入和运营情况, 以及对公司生
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回复:
    截止报告期末,宏润发电的 50MW 风电场项目,正处于基础设施建设阶段,预计 2020
年 7 月开始并网发电,预计等效发电小时数 2800.00h,设计产能为年发电量 14,000.00 万千
瓦时。该项目累计资金支出 15,516.48 万元,其中融资租赁款项 4,096.53 万元,根据融资租
赁协议,年利率为 6.125%,融资租赁期限为 10 年,其中宽限期为 2 年,宽限期内仅需支付
利息。2019 年 12 月到 2021 年 9 月每季度归还利息,2021 年 12 月开始每个季度归还本金和
利息,32 个季度归还结束,具体每季度还款金额见问询六(三)。由于融资期限较长,预计
项目建成后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可完全覆盖融资租赁本息,归还该融资租赁款项本金及利息
预计对公司现金流不存在重大影响,预计不存在违约风险。


问询 5.年报披露,公司轮毂、底座等主产品的毛利率为 15.09%,同比增加 13.17 个百分点;
风力发电的毛利率为 75.03%,显著高于同行业公司。国内业务毛利率 20.56%,同比增加
23.48 个百分点;国外业务毛利率 17.35%,同比增加 9.98 个百分点。请公司:(1)结合轮
毂、底座的采购和销售模式、行业发展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该产品毛利率大
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盐山 60MW 与 40MW 风电场项目的运营发
电情况、盈利情况、成本构成,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风力发电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
理性;(3)分别披露国内外销售的主要产品类型、地区、业务构成,前五大客户的名称、金
额、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说明国内外销售毛利率均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4)基于近
两年毛利率和盈利水平波动较大的实际情况,结合行业趋势、经营计划、在手订单等说明未
来是否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及大幅波动的风险,并充分进行风险提示。

一、结合轮毂、底座的采购和销售模式、行业发展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该
产品毛利率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2019 年国外需求相对稳定,国内需求持续增加,主要是因为 2021 年起陆上风电将全面
平价,2020 年为风电补贴最后一年,已核准带补贴项目需在 2020 年底前完工,受此影响,
2019 年和 2020 年成为风电抢装大年,2019 年中国陆上风电新增吊装容量高达 26.2GW,相
较于 2018 年增长 36%,铸件短期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
                                          27 / 62
    公司报告期内采购模式未发生变化,原辅材料等都是按市场价格向合格供应商采购,本
年主材生铁、废钢的采购价格较去年未发生较大变化,树脂的采购价格较去年大幅下降。
    销售模式未发生变化,通过“一对一”谈判或招投标方式获得订单。因产品是非标定制
产品,所以全部通过直销方式销售给风电整机厂商。吉鑫科技与国内外著名风电整机厂商签
订长期框架性供货协议。
    公司报告期内的销售策略发生变化,公司结合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开发并增
加大功率产品的生产销售,保持高毛利产品的销售份额;减少小功率产品和低毛利产品的生
产销售。
    公司与同行业公司日月股份的铸件业务销售收入、销售成本、毛利率等信息对比如下:
                                吉鑫科技                              日月股份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18 年
销售收入(万元)          135,730.83        122,260.82          285,676.81       158,843.10
销售成本(万元)          115,251.43        119,907.66          212,279.09       124,470.45
毛利率                       15.09%               1.92%            25.69%           21.64%
毛利率增长                   13.16%                                 4.05%
数量(吨)                118,315.18        110,894.19          255,321.28       150,903.52
单位售价(万元/吨)             1.15                1.10              1.12             1.05
单位售价增长                  3.91%                                 5.92%
单位成本(万元/吨)             0.97                1.08              0.83             0.82
单位成本增长                -11.00%                                 0.79%
    公司 2019 年毛利率为 15.09%,低于日月股份的 25.69%,毛利率增长 13.16%,高于日
月股份毛利率增长 4.05%。公司单位售价较上年增长 3.90%,低于日月股份单位售价增长。
公司单位成本较上年下降 11.00%,日月股份单位成本较上年增长 0.79%。
    公司 2019 年毛利率大幅增长,主要因为国内销售价格上升和材料成本的下降,相关数
据如下: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销售收入(万元)                                  135,730.83                     122,260.82
      其中:内销                                   80,300.06                      64,683.55
            外销                                   55,430.77                      57,577.27
销售成本(万元)                                  115,251.43                     119,907.66
      其中:材料                                   62,732.47                      70,330.34
            人工                                   11,584.65                       9,916.59
            制造费用                                9,372.53                       9,503.33
            折旧                                    8,992.88                       9,065.16
            燃料动力                                9,586.30                       9,892.92
            外协费用                               12,982.58                      11,199.32
销售数量(吨)                                    118,315.18                     110,894.19

                                        28 / 62
      其中:内销                                       71,134.49                     64,171.47
            外销                                       47,180.69                     46,722.72
单位售价(万元/吨)                                         1.15                            1.10
      其中:内销                                            1.13                            1.01
            外销                                            1.17                            1.23
单位成本(万元/吨)                                         0.97                            1.08
      其中:材料                                            0.53                            0.63
            人工                                            0.10                            0.09
            制造费用                                        0.08                            0.09
            折旧                                            0.08                            0.08
            燃料动力                                        0.08                            0.09
            外协费用                                        0.11                            0.10
    根据因素分析法分析,2019 年销售价格的变化导致毛利率增长 3.91%,其中内销价格
变化增加 5.85%,外销价格变化减少 1.94%;2019 年销售数量的变化导致毛利率增加 0.03%,
其中内销数量变化增加 0.03%,外销数量变化未影响毛利率;2019 年成本变化导致毛利率
增长 9.23%,其中材料成本下降导致毛利上升 9.00%,人工成本上升导致毛利下降 0.75%,
制造费用(不含折旧)下降导致毛利上升 0.56%,折旧下降导致毛利上升 0.49%,燃料动力
下降(2019 年电炉替换冲天炉,用电代替焦炭导致)导致毛利上升 0.70%,外协费用上升
导致毛利下降 0.77%。

二、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盐山 60MW 与 40MW 风电场项目的运营发电情况、盈利情况、成本
构成,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风力发电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报告期初,宏润发电 40MW 项目首批风电机组投入运行并网发电,至 4 月下旬 40MW
和 60MW 共 46 台风机全部并网发电。报告期,40MW 和 60MW 共计发电 19,339.056 万 kWh,
单台风机平台发电量 420.414 万 kWh,2019 年度等效发电小时数 1,933.90 小时。
    报告期内,宏润发电实现营业收入 10,173.13 万元,营业成本 2,540.00 万元,销售毛利
7,633.13 万元,营业利润 5,791.51 万元,净利润 5,788.50 万元。
    报告期,宏润发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成本构成及毛利率等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宏润发电可研数
                 宏润发电                                   节能风电             嘉泽新能
                                       据
  项目                   占收                 占收                   占收                 占收
                                  本期金
             本期金额    入比                 入比      本期金额     入比    本期金额     入比
                                    额
                         (%)                (%)                  (%)                (%)
营业收入     10,173.13           11,112.00              247,976.00           111,447.91
营业成本      2,540.00   24.96   5,154.19      46.38    117,889.20   47.54   47,769.67    42.86
其中:折      2,457.30   24.15   4,076.37      36.68     91,801.64   37.02   39,065.36    35.05
旧
                                             29 / 62
                                   宏润发电可研数
                宏润发电                                       节能风电               嘉泽新能
                                         据
  项目                  占收                   占收                      占收                  占收
                                   本期金
             本期金额   入比                   入比         本期金额     入比     本期金额     入比
                                     额
                        (%)                  (%)                     (%)                 (%)
运营费用        82.70      0.81    1,077.82      9.70       26,087.56     10.52     6,702.25     6.01
其他                                                                                2,002.05     1.80
毛利率        75.03%                53.62%                    52.46%                 57.14%

    如上表所示,宏润发电可研数据的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节能风电、嘉泽新能基本一
致。宏润发电实际毛利率 75.03%,大幅高于可研数据毛利率,主要原因为营业成本中折旧、
运营费用较可研数据大幅下降。

    折旧金额较小的主要原因为:(1)可研报告中盐山 60MW 与 40MW 风电场项目固定资
产预算的完工成本为 7.73 亿元,实际建设中,公司严格控制建造成本:降低设备采购成本、
优化机位、道路、线路等,实际建造完工成本为 6.64 亿元;(2)盐山 60MW 与 40MW 风电
场项目自 2019 年 1 月起开始并网发电,到 4 月份全部并网发电,提折旧费用未满 12 个月。
经过因素分析法分析,建造成本降低导致折旧减少约 925.72 万元;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
当月并网发电的设备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当年新增设备按会计准则的规定比实际使用情况
少提折旧费用约 696.70 万元。

    运营费用主要为低值易耗品、保险费等,金额较小的原因为:1、盐山 60MW 与 40MW
风电场项目 2019 年开始并网发电,新设备的故障率低,运行效率高,且所有设备均在质保
期以内,根据采购合同约定,质保期内的设备故障维修成本均由供应商承担;2、可研报告
于 2016 年 3 月份定稿,随着风电应用技术的发展,新技术的运用,风力发电设备的稳定性
提高、维护频率下降、智能化技术的运用导致维护人员减少;在各种因素的合力下,宏润发
电的运营费用与可研报告估算额相比较,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2019 年度运营费用可研报告估算金额与实际发生额见下表:

                                                                                                 万元
    项目        可研估算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差异额                  原因
维修费                   378.01                         -   378.01     质保期内,供应商承担
工资福利费               260.80                318.27       -57.47     人工费上涨
保险费                   189.01                 50.36       138.65     资产总额、保费费率比可研低
材料费                   250.00                   1.14      248.86     新设备,未到维护期
其他费                   350.00                158.24       191.76     费用控制
    小计                1,427.82               528.01       899.81

三、分别披露国内外销售的主要产品类型、地区、业务构成,前五大客户的名称、金额、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说明国内外销售毛利率均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30 / 62
公司回复:
      公司国内外销售的主要产品均为轮毂、底座、轴类等产品;国内销售地区为全国各地,
国外销售地区主要为美国、德国、丹麦、俄罗斯、韩国、印度等。
      本年公司销售前五大金额情况为: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                          销售收入                  关联关系

  1                     GE                           39,146.98                   否
  2                  维斯塔斯                        29,477.51                   否

  3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16,932.26                   否

  4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15,741.75                   否

  5                  Nordex SE                        8,335.45                   否

                       合计                          109,633.95

      前五大销售合计金额 109,633.95 万元,占全年销售金额的 80.77%,前五大销售的平均
毛利率为 15.86%,全年销售毛利率为 15.09%。
      本年度公司销售业务结构发生变化,外销和内销销售金额变化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万吨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毛利率   数量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毛利率    数量
内销     80,300.06    70,049.05   12.77%    7.11      64,683.55    67,813.68    -4.84%     6.42
外销     55,430.77    45,202.38   18.45%    4.72      57,577.27    52,093.98     9.52%     4.67
合计    135,730.83   115,251.43   15.09%   11.83     122,260.82   119,907.66     1.92%    11.09

      国内毛利本期增长 17.61%,主要有销售价格、销售成本两个因素。根据因素分析法分
析,销售价格的变化导致毛利率增加 11.23%,销售数量的变化未导致毛利率变化,销售成
本的变化导致毛利率增加 6.38%。
      国外毛利本期增长 8.93%,主要有销售价格、销售成本两个因素。根据因素分析法分析,
销售价格的变化导致毛利率下降 4.42%,销售数量的变化未导致毛利率变化,销售成本的变
化导致毛利率增加 13.35%。
      综上所述,本年国内外销售毛利率大幅增加的原因是生产成本下降的同时产品售价上升,
(1)公司 2018 年业绩大幅亏损,2019 年进行工艺革新,废钢与生铁的配比发生重大变化,
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减少原材料成本的耗用以及主材树脂的采购价格大幅下降两个因素导致
的生产成本下降;(2)2020 年为风电补贴最后一年,受此影响,铸件短期出现供不应求的
情况,国内需求增加导致销售价格上涨。

四、基于近两年毛利率和盈利水平波动较大的实际情况,结合行业趋势、经营计划、在手
订单等说明未来是否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及大幅波动的风险,并充分进行风险提示。

                                           31 / 62
公司回复:
    按照国家能源部的时间表,到 2020 年底,陆上风电补贴取消,鼓励风电向大兆瓦风电
发展,且预计到 2021 年底,海上风电补贴也可能会取消。公司 2020 年度计划完成风电铸件
销售 16.00 万吨,营业额人民币 18.00 亿元。目前可控的在手订单 12.00 万吨,相当于年度
计划的 75.00%。
    公司目前订单量相对饱满,职工队伍稳定、技术投入充足、设备基本满足生产需求、财
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
    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一季度开工不足导致产能较计划减少 16.00%,出口产品装船期
延后导致出货较计划减少 8.00%,但 2020 年一季度效益仍好于上年同期;因新冠疫情对全球
贸易的影响程度尚不能准确预计,国外贸易的额度可能会不达预期;另外,受国家新能源补
贴政策的影响,国内贸易的额度也有可能会不达预期。这些不确定因素可能会给公司的经营
情况带来一定幅度的波动。


问询 6.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7.49 亿元,其中受限金额为 3.03 亿元;短期借款、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为 9.91 亿元;委托理财发生额 1.42 亿元,其中购买南京
银行珠联璧合理财产品 1 亿元,期限 1 年,年化收益率 3.65%,去年收益率 4.50%。报告期
内,公司发生财务费用 5,304.70 万元,同比增加 155.13%,占归母净利润的 81.12%;利息
收入和有息负债占货币资金的比重分别为 0.88%和 132.14%。请公司:(1)结合货币资金存
放和使用情况、委托理财情况,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是否匹配,是否存在与控股股
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被挪用、占用或限制权利的情形;(2)结
合行业经营特点和公司业务模式,说明账面货币资金较为充裕的同时借入有息负债,导致承
担较高财务费用的原因及合理性;(3)补充披露主要有息负债的详细情况,包括债务类型、
金额、利率、期限等,并结合目前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现金流等情况说明未来偿债安排,
是否具备足够偿付能力,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及相关应对措施;(4)公司长期购买南京银行
珠联璧合理财产品,期限长达 1 年,利率从 4.50%降至 3.65%,其他理财产品期限均为 1-3
月。请公司说明该理财产品的具体投向,资金的最终使用方是否与公司关联方有关,在年化
收益率下降的情况下,持续购买该理财产品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请年
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结合货币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委托理财情况,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是否匹
配,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被挪用、占用或
限制权利的情形;

公司回复:
    (一)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委托理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2 / 62
               项目                       期末余额                    备注
货币资金                                          74,922.42
其中:库存现金                                        15.26
        银行存款                                  44,610.11
        其他货币资金                              30,297.05         使用受限
其他货币资金中:
  票据、借款保证金                                28,845.66         使用受限
  保函保证金                                         800.37         使用受限
  外汇衍生品保证金                                   455.77         使用受限
  其他保证金                                           0.25         使用受限
  利息收入                                           195.00         使用受限
货币资金小计                                      74,922.42
其他流动资产(委托理财)                          10,812.92    受限金额 10,000.00
合计                                              85,735.34    受限金额 40,297.05

    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 74,922.42 万元,受限资金 30,297.05 万元,货币资金中除库存现
金外,其余资金存放在银行。其他流动资产中理财产品 10,812.92 万元,受限的资金 10,000.00
万元,全部存放于银行。

    (二)存款利息收入的测算与分析
    公司财务费用中,全年存款利息收入 656.00 万元;按照各月货币资金余额加权平均测
算的利息收入为 632.19 万元(活期利息收入 116.01 万元,储蓄利息收入 11.15 万元,保证
金利息收入 505.02 万元),与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金额差异较小。
    公司资金账户均单独管理,货币资金受限资金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借款质押
(详见上表);其他流动资产受限的理财产品用于担保公司按期回购鑫沅资管 20,000.00 万元
的合伙企业出资份额,其利息收入记入“投资收益”,不在上述利息收入测算范围内。不存
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不存在被挪用、占用或限制权利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一) 核查程序
       1、 实施风险评估程序,了解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流程;实施控制测试,检查货币资金账
户的管理情况;
       2、 对期末库存现金、银行存单实施监盘;
       3、 检查大额资金收付记录,是否存在挪用、占用、受限等情形;
       4、 获取并核对银行对账单、银行存单、理财产品对账单,并核对货币资金、其他流动
资产科目余额表;
       5、 获取开立应付票据明细及合同,核对货币资金票据保证金与应付票据合同约定是否

                                        33 / 62
一致;
    6、 获取开立保函明细及合同,核对货币资金保函保证金与保函约定是否一致;
    7、 获取质押借款合同,核对货币资金借款保证金与借款约定是否一致;
    8、 对货币资金、理财产品的余额及受限情况进行函证;
    9、 复核货币资金存款的利息收入,与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进行核对。
(二) 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货币资金及其他流动资产中的受限资金共 40,297.05 万元,全部用于开具
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借款质押、担保公司回购鑫炫合伙份额的履约义务(详见问询 3 之“一”
回复)。除库存现金外,其他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均存放于银行。利息收入经过测算,与货
币资金规模相匹配。未发现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未发现存
在被挪用、占用的情形。

二、结合行业经营特点和公司业务模式,说明账面货币资金较为充裕的同时借入有息负债,
导致承担较高财务费用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存、贷款余额分析
    公司现行主要业务分为铸件业务和风力发电业务,铸造业务主要材料为生铁、废钢、树
脂,需要现金付款;风电行业为本年新增,大部分资金是借款取得。期末短期借款 72,771.13
万元为吉鑫科技铸件业务借款,长期借款和 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 26,234.88 万元,
为宏润发电盐宣惠河风电项目借款。
    1、公司 2019 年各个季度的货币资金及贷款余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         3月          6月          9月           12 月
货币资金                 61,099.25    60,787.85    62,996.12    55,553.95    74,922.42
其中受限资金             22,727.09    36,350.13    32,397.03    28,265.64    30,297.05
贷款合计                 89,899.22    97,134.98    85,966.41    92,677.20    99,006.01
短期借款(铸件贷款)     58,117.92    69,040.10    57,871.53    66,442.32    72,771.13
长期借款(风电贷款)     31,781.30    28,094.88    28,094.88    26,234.88    26,234.88

    由上表看出,期初、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货币资金余额未发生重大变化,第三季度由于
大批量支付供应商货款导致货币资金下降,第四季度由于应收账款回款良好,导致货币资金
大幅增加。贷款第一季度增加 7,235.76 万元,第二季度减少 11,168.57 万元,第三季度增加
6,710.79 万元,第四季度增加 6,328.81 万元。第一季度到第三季度货币资金余额大幅小于贷
款余额,第四季度货币资金余额与贷款余额差异缩小,与前三个季度存在异常。
    2、公司 2019 年第四季度的货币资金及贷款余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34 / 62
           项目                9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货币资金                       55,553.95             50,516.29           55,851.71       74,922.42
贷款合计                       92,677.20             96,151.03          100,119.66       99,006.01
短期借款(铸件贷款)           66,442.32             69,916.16           73,884.78       72,771.13
长期借款(风电贷款)           26,234.88             26,234.88           26,234.88       26,234.88

    由上表看出,10 月、11 月货币资金余额与 9 月份未发生重大变化,12 月份货币资金余
额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当月收回货款合计 15,254 万元,收到应收票据到期兑付款项合计
12,068.71 万元。贷款 10 月份较 9 月份增加 3,473.83 万元,11 月份较 10 月份增加 3,968.63
万元,12 月份较 11 月份减少 1,113.65 万元。
    期末账面货币资金较为充裕的同时借入有息负债,主要原因为 12 月份收到应收款回款
以及应收票据到期兑付款,以及 1-11 月份货币资金相对紧张,陆续借入贷款缓解资金压力,
保持资金的流动性以及周转的安全性。鉴于 12 月底货币资金较为充裕,2020 年 1 季度已归
还借款 17,735.56 万元。

(二)财务费用变动分析
    本年财务费用各项目明细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化金额
利息支出                               5,076.39                   3,214.24                1,862.15
减:利息收入                               656.00                   607.61                      48.39
汇兑损益                                   121.92                  -979.07                1,100.99
现金折扣                                   533.92                   356.31                  177.61
手续费及其他                               228.45                       95.37               133.08
           合计                        5,304.70                   2,079.25                3,225.45

   本期财务费用较上期增长 3,225.45 万元,其中:利息支出增加 1,862.15 万元,汇兑损失
增加 1,100.99 万元。利息支出增加主要是由于本年度盐山宣惠河风力发电项目完工,(1)支
付给鑫沅资管(实缴出资合伙企业份额 20,000.00 万元)的固定收益(利息费用)1,092.72
万元停止资本化,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2)盐山宣惠河风力发电项目的长期借
款利息 1,073.69 万元停止资本化,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汇兑损益增加主要是由
于汇率的变化。本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中,扣除风电项目完工停止利息资本化因素增
加的“财务费用-利息支出”2,166.41 万元后的金额 2,909.98 万元,较上期利息支出 3,214.24
万元有所下降。本期财务费用增加不存在异常情况。

会计师回复:
(一) 核查程序
     1、 获取并检查贷款合同与账面记录和征信报告是否一致;
                                           35 / 62
     2、 对期末货币资金、长短期借款进行函证;
     3、 复核各月货币资金及贷款的增减变化和余额;
     4、 测算利息支出,检查利息资本化终止的处理是否适当;
     5、 分析本期财务费用较上期变化的原因。
(二) 核查意见
   经核查,期末账面货币资金较为充裕的同时借入有息负债,主要原因为应收款回款以及
应收票据到期兑付款等收到的现金集中在 12 月份,但年末未提前归还借款。公司财务费用
较上期大幅增长的原因为风电场项目完工,融资成本停止资本化以及汇兑损失增加等,财务
费用增加不存在异常情况。

三、补充披露主要有息负债的详细情况,包括债务类型、金额、利率、期限等,并结合目
前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现金流等情况说明未来偿债安排,是否具备足够偿付能力,是
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及相关应对措施;

公司回复:
    期末公司有息负债如下:
     债务类型           融资期限         融资金额(万元)          加权平均利率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一年以内                   16,800                2.865%
流动资金贷款                一年以内                55,813.23                 4.69%
长期借款                    一年以上                26,234.87                4.655%
长期应付款                  一年以上                 4,096.52                6.125%
长期应付款                  一年以上                   20,001                     6.5%
    公司期末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 44,625.37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均按合同约定按时归
还有息负债,资金来源都为自有资金,未发生流动性风险及违约风险,期末公司将继续使用
自有资金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归还有息负债。2020 年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34,048.73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9,217 万元,公司销售回款稳定增长。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
借款余额已降至 81,270.45 万元,较 2019 年末减少 17,735.56 万元。
    公司将继续与金融机构保持稳定良好的客户关系,保持信用额度充足;进一步加大应收
账款的催收力度,保持现金流的良性循环,压降短期借款余额;加快宣北干沟风电项目的建
设完工投产,加大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时积极申请风电补贴收入到账,争取提前归还部分
固定资产贷款。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铸造业务将持续回升,风力发电业务效益稳定,公司具备足
够偿付能力,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会计师回复:
(一) 核查程序
     1、 核对有息负债是否与企业信用报告信息一致;
     2、 获取并检查有息负债合同,对有息负债余额实施函证;

                                        36 / 62
     3、 复核公司 2019 年度及期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4、 检查公司归还借款的资金来源有息负债变动情况;
     5、 了解公司在应对流动性风险方面的措施。
(二) 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披露的有息负债的主要信息属实。报告期内公司均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
还借款,且 2019 年公司的经营情况较 2018 年有所改善,经营性现金净流入增加,2020 年
一季度经营性现金流入较 2019 年同期进一步增长。目前,公司铸件业务回升、风电业务效
益稳定,公司对账面贷款具备偿付能力。

四、公司长期购买南京银行珠联璧合理财产品,期限长达 1 年,利率从 4.50%降至 3.65%,
其他理财产品期限均为 1-3 月。请公司说明该理财产品的具体投向,资金的最终使用方是否
与公司关联方有关,在年化收益率下降的情况下,持续购买该理财产品的原因及合理性,
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公司回复:
    公司购买的南京银行珠联璧合理财产品为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投资对象为符合监管
要求的债权、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等高流动性资产。其中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行票据、
以及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企业债权;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式回购、
同业存款、同业拆借等。南京银行为资金的最终使用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该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下降为正常的市场化利率波动,在年化收益率下降仍持续
购买该理财产品,主要是该 1 亿元资金的用途是作为风险缓释方式用以担保吉鑫科技履行在
《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中回购鑫炫合伙份额的义务,公司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购买该理财产品(其收益率仍高于同期限定期存单或保证金定期存款质押收益率),不存在
其他利益安排。

会计师回复:
(一) 核查程序
     1、 获取并检查购买理财产品合同及理财产品质押合同;
     2、 向银行实施函证;
     3、 获取并检查鑫沅资管对鑫炫合伙出资的合同、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入的合同。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是为了提高抵押资金使用效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下降为正常
的市场化利率波动,与资金最终使用人南京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问询 7.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9.25 亿元,占
营业收入的 61.79%,占总资产的 20.53%。其中应收账款 6.05 亿元,应收票据 3.20 亿元。

                                       37 / 62
应收票据中,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2.68 亿元,期
末终止确认金额 2.68 亿元。请公司:(1)结合销售和结算模式、客户情况、信用和账期政
策,分析说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比高于同行业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前五名欠款方的名称、交易背景、账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存在逾期无法收回的风险; 3)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大额应收票据贴现或背书的具体情况,
并结合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及是否具有追索权条款等,分别说明上述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
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
发表意见。

一、结合销售和结算模式、客户情况、信用和账期政策,分析说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
末余额占比高于同行业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通过“一对一”谈判或招投标方式获得订单。因公司产品是非标定制产品,所以全
部通过直销方式销售给风电整机厂商。公司的客户分为国外客户和国内客户,国外客户主要
有 GE、Vestas、Nordex SE、Senvion 等,国内客户主要有远景、运达、金风科技、中车等,
均为大型整机厂商。公司针对不同客户及不同结算工具,给予不同的赊销账期,同时因分段
结算,赊销期限主要在两个月到半年不等。公司与主要下游客户的结算方式为电汇、承兑汇
票结算及信用证结算。2019 年度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占营业收入的 21,45%,占总资产的 7.13%,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营业收入的 40.45%,占总资产的 13.44%,与同行业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吉鑫科技             日月股份      吉鑫科技      日月股份
应收票据                       31,962.57               185.4      33,603.00       73,767.86
应收账款                       60,547.87           112,241.34     61,930.61       86,539.23
营业收入                      149,693.83           348,583.04    126,866.98      235,058.93
应收票据占营业收入比             21.35%                0.05%        26.49%          31.38%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             40.45%               32.20%        48.82%          36.82%
资产总额                      450,534.83           658,763.90    444,922.50      404,522.85
应收票据占资产总额比              7.09%                0.03%         7.55%          18.24%
应收账款占资产总额比             13.44%               17.04%        13.92%          21.39%

    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占资产总额比低于日月股份,应收票据占营业收入比、应收票
据占资产总额比、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均高于日月股份;应收票据占营业收入比、应收票
据占资产总额比高于日月股份,原因是日月股份根据持有应收票据的意图,根据新金融工具
准则,重分类到应收款项融资,重分类金额为 104,285.38 万元。若不考虑重分类因素,公司
应收票据占营业收入比、应收票据占资产总额比均低于日月股份,分别比日月股份低 8.52%、
                                        38 / 62
8.73%,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计占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比日月股份低 0.27%、
12.33%。2018 年末,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高于日月股份。

    进一步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应收账款                                              60,547.87            61,930.61
其中:国外应收账款                                    11,467.51            15,127.91
        国内应收账款                                  49,080.36            46,802.70
营业收入                                             149,693.83           126,866.98
其中:国外营业收入                                    55,430.77            57,577.27
        国内营业收入                                  94,263.06            69,289.71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                                       40.45%             48.82%
其中:国外应收账款占国外营业收入比                         20.69%             26.27%
        国内应收账款占国内营业收入比                       52.07%             67.55%
    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较高,是由于国内应收账款较大,国内应收账款占国内营业
收入比为 52.07%,国内应收账款的回款相对国外应收账款较慢,原因为:(1)因国内风电
铸件市场总体需求量下降,竞争激烈,公司调整了营销策略,适度放款信用政策(延长 30
天信用期),又因行业整体需求下降,客户端资金紧张,导致部分发出货物未能按约回款,
国内应收款总额上升;(2)2019 年度,受风国家能源部电补贴政策调整的影响,国内需求
增加,公司据此调整了营销策略,将 2018 年度放款的 30 天信用期收回,并要求增加预付款,
因此 2019 年度国内应收款占比较 2018 年度下降 15.48%。

会计师回复:
(一) 核查程序
       1、 了解公司销售与结算模式、客户情况、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的变化情况;
       2、 复核吉鑫科技国内外应收账款数据、内外销数据;
       3、 复核吉鑫科技与同行业的可比数据。
(二) 核查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占营业收入比、应收票据占资产总额比、应收账款占
资产总额比均低于日月股份,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高于日月股份;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
计占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比日月股份低 0.27、12.33 个百分点。应收账款占营业
收入比高于日月股份,主要是由于国内客户应收账款占比较高。

二、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前五名欠款方的名称、交易背景、账龄、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逾期无法收回的风险;

                                       39 / 62
  公司回复:
  (一) 应收票据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前五大信息如下:(交易背景是产品、货物明细)
                                                                                           单位:万元
                                            交易                                       是否存在逾期无
         客户               金额                              账龄        关联关系
                                            背景                                        法收回的风险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                      销售铸
                           10,643.93                      半年以内        非关联方           否
限公司                                  件回款
                                                          半年以内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                      销售铸
                            5,726.96                  4,626.96,半年      非关联方           否
限公司                                  件回款
                                                      到一年 1,100.00
                                        销售铸
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3,549.46                      半年以内        非关联方           否
                                        件回款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                      销售铸
                            3,068.51                      半年以内        非关联方           否
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件回款
东方电气风电有限公                      销售铸
                            2,780.00                      半年以内        非关联方           否
司                                      件回款
         合计              25,768.86
       上述客户应收票据均系银行承兑汇票,由于银行承兑汇票项下金融机构为第一付款责任
  人,不存在逾期无法收回风险。

  (二)应收账款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大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                                           是否存在逾期无
          名称               金额                             账龄          关联关系
                                        背景                                            法收回的风险
                                                   半年以内 11,069.00,半
                                       销售铸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12,309.71                     年-1 年 637.69,1-2 年 非关联方           否
                                       件
                                                   540.36,3 年以上 62.66
                                       销售铸
Vestas Wind System A/S     10,581.44                      半年以内          非关联方         否
                                       件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                   销售铸
                           10,514.22 件                   半年以内          非关联方         否
公司
                                       销售铸
General Electric Company    5,579.78                      半年以内          非关联方         否
                                       件
                                       销售铸      半年以内 2844.64,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                   件
                            5,523.17               年-1 年 1887.64,1-2 年 非关联方          否
公司
                                                              790.89

                                                    40 / 62
         合计         44,508.32
    除部分质保金账龄较长外,上述应收款大部分账龄在半年以内,随着 2018 年底风电行
业复苏,未来几年公司铸件业务供不应求,应收账款不存在逾期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管理
层仍将继续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保护资产的安全,防止不利因素的发生。

会计师回复:
(一) 核查程序
       1、 获取应收票据明细表、应收票据备查簿,并对其记载信息进行核对;
       2、 监盘库存票据,确认应收票据前五大、余额的真实性;
       3、 复核应收票据前五大的账龄、期限、交易背景、前手等相关信息;
       4、 获取应收账款明细表,并对本期应收账款的增加及收回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
       5、 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确认应收账款前五大余额的真实性;
       6、 复核应收账款前五大的账龄、交易背景等相关信息;
       7、 查询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工商信息,判断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8、 检查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历史回款情况及期后回款情况。
(二) 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回复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前五大相关信息属实,公司与前五大客户不存
在关联关系;预计该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逾期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

三、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大额应收票据贴现或背书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
及是否具有追索权条款等,分别说明上述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2019 年全年票据背书或贴现共 2.68 亿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
    公司应收票据主要是在销售过程中与客户结算取得的,取得的票据主要用于背书给供应
商、到期承兑或贴现等。期末已背书未到期和已贴现未到期的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
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为“银行”,由于银行的信誉较好,信用风险很低,故于票据背书时终止
确认,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回复:
(一) 核查程序
       1、 检查票据结算所对应的销售和采购业务,票据结算的交易背景是否真实;
       2、 了解并评价背书未到期承兑汇票终止确认的标准是否恰当,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
定;
       3、 对贴现的应收票据,复核其贴现息计算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 检查票据备查簿。

                                        41 / 62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期末已背书未到期且和已贴现未到期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
终止确认的判断适当。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询 8.坏账准备。年报显示,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公司对华锐风电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ST 锐电)应收账款计提 10%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去年一致;
对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青岛华创风能有限公司、宁夏华创风能有限公司(简称华创公司)
和 SENVIONGmbH 计提的坏账准备比例为 100%,均为 2019 年新增。其中,对 ST 锐电计
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为债务重组后按照摊余成本计提,对华创公司计提理由为客户财务状况出
现严重问题,对 SENVIONGmbH 的计提理由为公司已破产。请公司:(1)结合 ST 锐电的
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现有风险、还款进度、尚未归还款项金额等,评估能否按照原定债务
重组协议按时收回款项及依据,说明相关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合理;(2)补充披露与
其余四家公司发生交易的时间、背景、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结合对方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信用和资信情况等,说明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3)结合账期管理政策、信用
政策等说明前期销售是否充分考虑客户的财务状况、信誉和履约能力,是否存在为刺激销售
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及后续应对措施。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结合 ST 锐电的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现有风险、还款进度、尚未归还款项金额等,评
估能否按照原定债务重组协议按时收回款项及依据,说明相关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合理;

公司回复:
(一)债务重组方案及执行情况
    公司 2018 年 6 月与 ST 锐电达成协议,减免部分货款,减免后的余款 4,993.08 万元在
协议生效后第二个月开始起每季度付回款 414.00 万元,至 2021 年第二季度归还结束。根据
协议约定,吉鑫科技 2018 年末已按期收到回款 828.00 万元,2019 年末收到回款 1,656.00
万元,2020 年一季度收到回款 414.00 万元,累计收到回款 2,898.00 万元,尚有 2,095.08 万
元未收回。
    (二)信用损失判断
    2018 年期末对 ST 锐电应收账款的摊余成本为 3,806.58 万元,占 2018 年期末余额的
91.73%,故取整按照 10%计提坏账准备。ST 锐电 2017 年为最低迷的 1 年,2018-2019 年度
收入略有增长,微有利润,虽然公司审计报告日以后,ST 锐电公告进入退市整理期,但公
司管理层于审计报告日认为:(1)签订重组协议以来,ST 锐电均能按协议约定如期足额还
款;(2)公司管理层与 ST 锐电管理层沟通,ST 锐电管理层仍计划按照协议约定还款;(3)
公司管理层认为 ST 锐电能够继续按协议划款可能性高,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故继续按照
1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42 / 62
会计师回复:
(一) 核查程序
     1、 检查债务重组协议签订后至回复日的回款情况;
     2、 复核对期末余额的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合理;
     3、 了解 ST 锐电经营情况。
(二) 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与 ST 锐电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后,截止到 2020 年第一季度,公司按照重
组协议应收 ST 锐电货款 2,898.00 万元,实际收到回款 2,898.00 万元,债务重组协议履行正
常。公司管理层认为按照协议收回债权的可能性高,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故继续按照 10%
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我们认为坏账准备计提是适当的。

二、补充披露与其余四家公司发生交易的时间、背景、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结合对方生
产经营、财务情况、信用和资信情况等,说明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其余四家的相关信息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存在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交易时间        交易背景                企业状况
                                                             关联关系
沈阳华创风能
                  808.43      2016-2017 年        销售商品     否       财务出现困难
有限公司
青岛华创风能
                  605.45      2016 年             销售商品     否       财务出现困难
有限公司
宁夏华创风能
                  1,582.40    2016 年             销售商品     否       财务出现困难
有限公司
SENVION GmbH      201.04      2018-2019 年        销售商品     否          破产
    公司 2018 年对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下称“沈阳华创”)、青岛华创风能有限公司(下
称“青岛华创”)、宁夏华创风能有限公司(下称“宁夏华创”)进行起诉,2018 年末按账龄
计提坏账准备 1,630.97 万元。2019 年 7 月,针对公司起诉沈阳华创,法院判决公司胜诉;
2019 年 8 月,针对公司起诉宁夏华创,法院判决公司胜诉;对青岛华创仍在诉讼中。截至
到 2019 年 12 月,公司仍未能收回沈阳华创、宁夏华创欠款,且未能达成任何还款协议。公
司管理层咨询律师,鉴于沈阳华创、青岛华创、宁夏华创现有的财务状况非常困难,预计其
所欠货款收回可能性很低,故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019 年 SENVION GmbH 破产,公司已对上述债权申请债务保全。经咨询律师按破产
清偿顺序收回债权的可能性很低,故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3 / 62
会计师回复:
(一) 核查程序
   1、查询宁夏华创、沈阳华创、青岛华创的工商信息情况;
   2、查询公司对宁夏华创、沈阳华创、青岛华创、SENVION GmbH 以前年度的交易信息;
   3、复核企业 2018 年对宁夏华创、沈阳华创、青岛华创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4、咨询管理层意见以及律师意见,判断货款收回的可能性。
(二) 核查意见
    经核查,自 2018 年以来,公司未收到宁夏华创、沈阳华创、青岛华创的任何回款,自
公司提起诉讼到法院判决,亦未能与宁夏华创、沈阳华创达成任何还款协议,且沈阳华创、
青岛华创、宁夏华创已长期处于财务困难时期; SENVION GmbH2019 年破产,因债权人较多,
公司按照破产清偿顺序收回款项的可能性很低,所以公司管理层认为上述款项收回的可能性
很低,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合理。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的判断是合理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
的。

三、结合账期管理政策、信用政策等说明前期销售是否充分考虑客户的财务状况、信誉和
履约能力,是否存在为刺激销售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及后续应对措施。

公司回复:
    在 2010 年左右,ST 锐电与金风科技同为国内生产风力发电机主机的龙头企业。吉鑫科
技自 2007 年开始与 ST 锐电开展业务合作,在双方的合作过程中,吉鑫科技对 ST 锐电采用
了与其他客户相一致的商业政策,不存在为刺激销售而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2015 年,因
ST 锐电延期付款,吉鑫科技调整了业务政策:减少供货并加大催收力度,自 2016 年后,除
零星供货外,双方未开展深度合作。2018 年 6 月,双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此后 ST 锐电均
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款项。
    华创风能于 2006 年 4 月创立于沈阳,由青岛国电蓝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和沈阳工业大
学共同出资组建。2011 年 7 月,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进行战略重组,成为大唐集团公司科
技板块的骨干企业。经过六年的创新发展,已成为集设计研发、生产制造、技术咨询、销售
服务为一体的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风机制造企业。2011 年,华创风能在新增装机
容量和市场销量上均进入中国风电行业前八名。2017 年 1 月 26 日,大唐集团持有 82.00%
华创风能股份在北交所挂牌转让,底价为 25,566.00 万元。3 月 3 日,盾安集团以 55,666.00
万元价格成功竞购华创风能。吉鑫科技与华创风能的合作开始于 2008 年。华创风能在 2017
年之前生产经营、财务、信用和资信情况未见异常。被盾安集团并购后,因盾安集团的财务
危机,华创风能同时出现财务危机。吉鑫与华创风能不存在关联关系,吉鑫科技充分考虑了
客户的财务状况、信誉和履约能力,不存在为刺激销售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吉鑫科技已经
起诉华创风能。
    吉鑫科技从 2012 年开始与 Senvion GmbH 的前身 Repower System SE 合作,2014 年
                                       44 / 62
Repower System SE 更名 Senvion SE,2017 年 Senvion SE 更名 Senvion GmbH。Senvion 一直
都是全球领先的陆上和海上风机制造商,拥有领先的技术能力。Senvion GmbH 在破产之前
一直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及时提货及付款,财务与资信情况较好。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亦不存在为刺激销售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况。Senvion GmbH 公司宣布破产。公司已聘请德国
律师申报债权。

会计师回复:
(一) 核查程序
    1、 了解公司信用政策;
    2、 查询宁夏华创、沈阳华创、青岛华创的工商信息情况;
    3、 查询 ST 锐电、宁夏华创、沈阳华创、青岛华创、Senvion GmbH 以前年度与公司
的交易以及回款情况。
(二) 核查意见
    经核查,在公司与 ST 锐电、宁夏华创、沈阳华创、青岛华创、Senvion GmbH 开展交
易期间,上述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回款未发生异常情况,不存在为刺激销售放宽信用政策的
情形。



问询 9.其他应收款。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为 5841.45 万元,同比增加
306.26%,主要由于 2019 年预付供应商维斯塔斯风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简称维斯塔
斯)设备采购款 3048.11 万元,之后公司采用融资租赁模式,该款项已于 2020 年 1 月份退
回公司。请公司:(1)结合合同条款补充披露与维斯塔斯的交易时间、交易内容、融资租赁
的交易对方和主要条款、先采购后退回的原因、维斯塔斯的基本情况,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
情况及依据;(2)补充披露按欠款方归集的前五名其他应收款客户中,与维斯塔斯、李健、
江阴市非标准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交易时间、形成原因、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应收
款项流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结合合同条款补充披露与维斯塔斯的交易时间、交易内容、融资租赁的交易对方和主
要条款、先采购后退回的原因、维斯塔斯的基本情况,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情况及依据;

公司回复:
    2019 年 11 月,公司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三峡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协议,约
定向三峡租赁承租宣北干沟风电项目的使用权,租赁物宣北干沟风电项目的转让价格为 2.69
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为 10 年,其中宽限期为 2 年,宽限期内仅需支付利息,年利率为 6.125%。
2019 年 12 月到 2021 年 9 月(2 年)每季度归还利息,2021 年 12 月开始每个季度归还本金
和利息,32 个季度(8 年)归还结束。归还结束后,该租赁物所有权归公司所有。目前宣北
干沟项目正在建造中,由三峡租赁发包给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简

                                        45 / 62
称山东一建)建造。
    因一开始公司计划自行承建宣北干沟风电项目,并与维斯塔斯签订风机采购合同,后公
司又发包给山东一建建造,所以与山东一建签订了总包合同,最终公司又与三峡租赁签订融
资协议,由三峡租赁发包给山东一建。(公司与山东一建、三峡租赁、维斯塔斯均无关联方
关系)
    上述合同签订关系情况及时间顺序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双方      签订时间              交易内容       付款时间   付款金额     备注
吉鑫科技、维斯                    宣北干沟风力发电机    2019 年
                  2019 年 6 月                                       4,686.64   合同 1
塔斯                              组设备采购            10-11 月
吉鑫科技、山东                    由总包方采购宣北干
                  2019 年 11 月                                                 合同 2
一建                              沟风电机组、塔筒
吉鑫科技、山东                    转让合同 2 中的权利
                  2019 年 11 月                                                 合同 3
一建、三峡融资                    义务
山东一建、维斯                    宣北干沟风力发电机
                  2019 年 12 月                                                 合同 4
塔斯                              组设备采购
    2019 年 6 月,吉鑫科技与维斯塔斯签订合同,向维斯塔斯采购风电机组,并预付货款
4,686.64 万元;2019 年 11 月初,吉鑫科技将宣北干沟风电项目工程发包给山东一建,由山
东一建采购风电机组。2019 年 11 月末,吉鑫科技将总包方的付款融资租赁给三峡融资,由
三峡融资支付总包项目款。2019 年 12 月,山东一建与维斯塔斯签订合同,向维斯塔斯采购
风电机组。

    根据最终吉鑫科技与三峡融资、山东一建签订的合同,由山东一建支付维斯塔斯货款购
买风机设备,三峡租赁支付山东一建货款总包款,吉鑫科技支付三峡租赁融资款,维斯塔斯
应退回吉鑫科技支付的预付设备款。因吉鑫科技尚欠维斯塔斯宣惠河风电项目风机设备款
1,638.53 万元,故将差额 3,048.11 万元调整到其他应收款,在报告期的中照其他应收款列报。
宏润发电期后已收回维斯塔斯退回的该款项。

会计师回复:
(一) 核查程序
       1、 获取并检查公司与维斯塔斯、山东一建、三峡租赁等签订的合同;
       2、 检查公司对维斯塔斯的付款情况;
       3、 检查公司对维斯塔斯付款的会计处理;
       4、 查询维斯塔斯、山东一建、三峡融资的工商信息;
       5、 检查宏润发电期后收款情况。
(二) 核查意见
                                           46 / 62
       经核查,公司一开始支付维斯塔斯货款是因为公司计划自行承建宣北干沟风电项目,后
 与三峡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宣北干沟风电项目采取融资租赁形式进行投资建设。根据融
 资租赁协议,购买维斯塔斯风机款应由三峡租赁支付(三峡租赁将宣北干沟风电项目建设工
 程以总包形式发包给山东一建,由山东一建采购风机,三峡租赁支付山东一建总包款),维
 斯塔斯应退回公司支付的风机款,且公司已在期后收到该款项,所以,公司在报告期末将该
 款项在“其他应收款”科目列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与维斯塔斯、山东一建、
 三峡租赁无关联方关系。

 二、补充披露按欠款方归集的前五名其他应收款客户中,与维斯塔斯、李健、江阴市非标
 准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交易时间、形成原因、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应收款项流向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公司回复:
       与维斯塔斯、李健以及江阴市非标准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相关信息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应收款项是否
                                                                     关联
 客户名称       金额      交易时间              形成原因                    流向实际控制
                                                                     关系
                                                                            人及关联方
维斯塔斯       3,048.11    2019 年    见问询 9(1)                  否          否
                                      未结算余额主要是支付给村民
                                      的征地补偿款,因手续繁琐、
                          2018-2019
李健            425.55                涉及到的村民人数众多、关系     否          否
                             年
                                      复杂,以致手续未能及时办理,
                                      现正在完善资料,准备决算。
江阴市非标                            原为预付设备款,因供应商无
准设备制造      102.76     2017 年    法履行合同义务,重分类到其     否          否

有限公司                              他应收款。
       2017 年 7 月吉鑫科技与该江阴市非标准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签订 4 台起重机采购合同,
 合同造价 373.00 万元,2017 年 8 月份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预付款 102.76 万元。
       截至 2018 年 6 月,江阴市非标准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仍未履行合同义务提供设备,公司
 于 2018 年 6 月发律师函,要求返还预付款未果。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江阴市非标准设
 备制造有限公司因对外担保等自身的原因导致处于实质性停产状态,无法履行与公司的合同。
 2019 年公司将该笔付款由“预付款项”重分类到“其他应收款”,并全额计提坏账。
       不存在公司支付维斯塔斯、李健、江阴市非标准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款项流向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47 / 62
会计师回复:
(一) 核查程序
     1、 查询李健、江阴市非标准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款项的形成背景以及交易时间;
     2、 复核维斯塔斯、李健、江阴市非标准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账款的会计处理;
     3、 查询维斯塔斯、江阴市非标准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工商信息;
     4、 检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银行流水。
(二) 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披露的与维斯塔斯、李健、江阴市非标准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交易信息属
实。未发现维斯塔斯、李健、江阴市非标准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
内未发现该应收款项流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问询 10.预付款项。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 1.25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前五大预付
款对象的名称、交易背景、金额、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以及预付款项期
后发货、收货的实际情况。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期末预付款前五大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列示如下:

                            实际控                                              关联
 供应商名称       股东                               经营范围
                             制人                                               关系

江阴市荣鹏物   华兴荣、吉            金属材料、铁合金、金属制品及其他机械设
                            华兴荣                                               否
资有限公司     惠仙                  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焦炭的销售。

                                     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金属制品、橡胶制品、

                                     塑料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靖江市瀚森商                         仪器仪表、五金产品、电线电缆、铸件、紧
               周萍         周萍                                                 否
贸有限公司                           固件、轴承、电机、减速机、工业机器人、

                                     母线槽、配电开关控制设备、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销售。
江阴市龙澜金                         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
               顾秀梅、江
属材料有限公                江文进                                               否
               文进                  品)、冶金炉料的销售。
司

江阴市居氏机   居佳峰、居            印染机械设备、纺织机械设备、化工机械设
械制造有限公   新峰、居品   居新峰   备、冶金机械设备、智能式开关柜、环保设      否
司
               良、谢兰娣            备及其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

江阴市卓驰科                         机械设备、工程塑料、化纤的研究、开发、
               居新峰       居新峰                                               是
技有限公司                           销售;机械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金属材料、

                                       48 / 62
                                      塑料制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针织品、

                                      纺织品、纺织原料、服装的销售。

    前五大预付款相关信息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期后收货情况
          供应商名称              期末余额         交易内容
                                                               数量(吨)       金额

江阴市荣鹏物资有限公司                3,287.23       生铁         4,146.42      1,238.34
靖江市瀚森商贸有限公司                2,746.14    生铁、废钢      8,745.67      2,746.14
江阴市龙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432.43       废钢         5,038.10      1,348.34
江阴市居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040.31     机加工         2,923.60         503.81
江阴市卓驰科技有限公司                 729.84        清理        15,585.30         729.84
               合计                   9,235.95

上述除与江阴市卓驰科技有限公司交易之外,均具有商业实质;及除江阴市卓驰科技有限公
司之外的其他公司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会计师回复:
(一) 核查程序
     1、 获取与前五大预付款供应商交易合同;
     2、 获取期末预付款项明细账,检查大额付款情况;
     3、 向前五大预付款供应商实施函证;
     4、 对前五大预付款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访谈以及对其生产厂区走访;
     5、 查询前五大预付款供应商工商信息;
     6、 检查期后收发货和结算情况。
(二) 核查意见
如“问询 1 之一”会计师核查意见所述,由于未能实施补充核查程序,我们无法对上述事项
发表核查意见。




                             第三部分、其他财务情况
问询 11.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年报显示,2018、2019 年公司固定资产金额分别为 10.37 亿
元和 14.47 亿元,分别同比增长 23.38%和 39.49%,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 23.32%和 32.12%;
在建工程分别为 5.55 亿元和 2.86 亿元,分别同比变动 529.39%和-48.56%,占总资产比重
分别为 12.48%和 6.34%;公司主要产品生产量分别同比增加 0.43%和 13.64%。此外,公司
自上市起从未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请公司: 1)结合固定资产各明细项目的购置金额、

                                        49 / 62
在建工程转固情况、主要产品生产量、公司盈利模式等说明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高的原
因及合理性;(2)结合主要产品的行业趋势、市场需求、技术发展等情况,说明自上市以来
未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并与同行业比较;(3)公司未办妥产权证书的
固定资产包括车间、厂房以及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房屋等,合计金额为 2.10 亿元。其中,吉
鑫铸工三车间和吉鑫精工、磨具车间多年来长期处于办理过程中。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固定
资产仍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预计完成时间、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并充分提示风险;(4)
补充披露近两年新增在建工程的相关采购情况、价格是否合理、在建工程项目进展、交易对
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在此基础上分析在建工程累计投入是否合理,并将财务报表中累计
投入占预算比例及工程进度等数据补充完整;(5)说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其他主要资产
是否存在质押、受限、担保的情形,并说明具体原因。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结合固定资产各明细项目的购置金额、在建工程转固情况、主要产品生产量、公司盈
利模式等说明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吉鑫科技 2018 年主要业务为铸件业务,2019 年新增风力发电业务。铸件业务和风力发
电业务均为重资产行业,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较高符合行业特点。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铸造业务
    2018-2019 年铸造业务固定资产购置金额及在建工程转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房屋建筑                   运输工    电子设
项目                              机器设备                          其他      合计
                       物                         具        备
2018 年新增              818.14   14,418.88       25.85    593.43    9.56    15,865.85
其中:购置               436.90   14,418.88       25.85    593.43    9.56    15,484.61
在建工程转入             381.24                                                381.24
2019 年新增              579.64    9,732.33      106.60    615.21   13.64    11,047.43
其中:购置               248.71    8,648.39      106.60    615.21   13.64     9,632.56
在建工程转入             330.92    1,083.94                                   1,414.87

    为顺应风电行业向大功率机组发展以及政府强制淘汰高污染、低能效冲天炉等要求,公
司新增固定资产主要为:对铸造车间设备进行技改,以生产大吨位铸件,提高生产效率;以
电炉替代冲天炉,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能效比。公司 2018 年产量为 10.39 万吨,2019 年产
量为 12.61 万吨。
    (二)风电业务
    2018-2019 年风电业务固定资产购置金额及在建工程转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房屋建筑                   运输工    电子设
       项目                       风电设备                          其他      合计
                         物                       具        备
                                      50 / 62
   2018 年新增                             17,674.97        13.53     3.02       29.20     17,720.73
   其中:购置                                               13.53     3.02       29.20        45.76
   在建工程转入                            17,674.97                                       17,674.97
   2019 年新增                 3,518.49    42,810.26                  1.42                 46,330.17
   其中:购置                                                         1.42                      1.42
   在建工程转入                3,518.49    42,810.26                                       46,328.75

       2019 年末风电业务固定资产金额为 6.41 亿元,低于预算金额 7.73 亿元。
       (三)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与同行业比较
       1、铸造行业比较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可比公司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资产总额      占总资产                       资产总额     占总资产
                     总额                                       总额
                                              比重(%)                                     比重(%)
吉鑫科技       144,705.66       450,534.83         32.12     103,738.72      444,922.50        23.32
其中:铸件业务 82,941.07                           18.41       85,978.72                       19.32
    风电业务    61,764.59                          13.71       17,760.00                         3.99
日月股份       111,954.42       658,763.90         16.99       76,766.04     404,522.85        18.98
    差异                                            1.42                                         0.34
       日月公司是专门从事铸造业务的上市公司,与公司铸件业务具有可比性。公司 2018 年
   和 2019 年铸件业务的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为 19.32%和 18.41%,分别比日月公司高 0.34、
   1.42 个百分点,公司铸造业务的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不存在重大异常。
       2、风电业务比较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可比公司        固定资产总                                  固定资产总
                                资产总额      占总资产                         资产总额      占总资产
                     额                                          额
                                              比重(%)                                        比重(%)
 吉鑫科技         144,705.66     450,534.83      32.12%       103,738.72        444,922.50      23.32%
 天顺风能         528,033.19   1,306,618.60      40.41%       378,557.75      1,276,654.21      29.65%
    差异                                            -8.29                                         -6.33
       天顺风能从事风力设备及风力发电业务,生产主要产品为风塔、叶片以及电力发电,与
   公司一样,均属于风力设备及风力发电行业,行业结构可比。公司 2018 年和 2019 年固定资
   产占总资产比重为 23.32%和 32.12%,分别比天顺风能低 6.33、8.29 个百分点,公司固定资
   产占总资产比重不存在重大异常。

   会计师回复:
   (一) 核查程序

                                               51 / 62
         1、 检查主要新增固定资产合同、发票;
         2、 获取吉鑫科技近两年的产量信息;
         3、 获取同行业相关信息。
(二) 核查意见
    吉鑫科技从事的铸件业务和风力发电业务均为重资产行业,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高,
经与同行业比较,符合行业特点,未见异常。

二、结合主要产品的行业趋势、市场需求、技术发展等情况,说明自上市以来未对固定资
产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并与同行业比较;

公司回复:
    近年来,风力发电机行业整体的走向趋势为向大功率、海上风电发展。同时,由于 2020
年为风电补贴最后一年,2019 年开始国内需求持续增加,铸件短期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
    上市以来吉鑫科技历年产品销售及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销售毛利          销售毛利率     净利润

  2019            145,903.96    117,791.43         28,112.54            19.27%      6,539.65

  2018            122,260.82    119,907.66             2,353.16         1.92%       -5,925.88

  2017            130,723.11    113,414.88         17,308.23            13.24%        607.40

  2016            152,897.29    111,289.30         41,607.99            27.21%     11,740.71

  2015            173,484.41    135,022.95         38,461.46            22.17%     12,862.51

  2014            159,217.31    128,857.34         30,359.97            19.07%      9,285.74

  2013            133,564.55    111,644.34         21,920.21            16.41%      1,997.22

  2012            120,266.43    100,537.39         19,729.05            16.40%      1,114.07

    吉鑫科技自上市以来除 2018 年因材料价格上涨较快,销售价格未能同步上涨导致销售
毛利率较低出现亏损外,其他年度盈利能力正常,且报告期及未来两年,风电行业转好,固
定资产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故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上市以来,总体经营情况正常,尽管 2018 年度出现亏损,但其
主要原因是材料价格上涨过快,销售价格上涨滞后带来的影响,且期后和预计未来几年的行
业状况良好,固定资产使用及其经济利益流入正常,不存在固定资产减值情况,无需对固定
资产减值进行测试。

    (二)与同行业比较
    吉鑫科技铸造业务的主要同行企业日月股份,其 2019 年末固定资产总额为 111,954.42
万元,累计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77.29 万元,占其资产总额的比重为 0.07%,吉鑫科技
与之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

                                             52 / 62
    综上所述,吉鑫科技固定资产未计提减值的依据合理,与同行业不存在较大差异。

会计师回复:
(一) 核查程序
       1、 查询吉鑫科技历年盈利能力数据;
       2、 了解铸造、风电行业信息,查询同行业信息。
(二) 核查意见

    经与同行业比较,公司上市以来固定资产未计提减值与同行业不存在较大差异。

三、公司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包括车间、厂房以及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房屋等,合计
金额为 2.10 亿元。其中,吉鑫铸工三车间和吉鑫精工、模具车间多年来长期处于办理过程
中。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固定资产仍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预计完成时间、是否存在实
质性障碍并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回复:
2019 年年度报告显示:吉鑫科技未办妥房产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吉鑫铸工三车间                                     9,848.57       正在办理中
吉鑫精工、模具车间                                 5,683.69       正在办理中
吉鑫厂房                                           1,708.96       正在办理中
常州吉鑫厂房                                        327.36        正在办理中
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房屋                               3,411.60       正在办理中
合计                                              20,980.18

    吉鑫铸工三车间账面价值 9,848.57 万元,该车间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与政府规划不符现象,
这是该车间产权证未能办理完成的主要原因。吉鑫科技正积极与政府进行沟通,争取早日完
成整改并办理产权证。根据相关经办人员预计,该车间办理产权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但
也可能存在与政府沟通后,无法达成一致整改意见的情形。吉鑫铸工三车间在公司厂区内,
自交付以来一直为公司实际占有及使用。公司认为该车间目前虽然未能办理产权证,但是经
过与政府积极协商后终将会达成一致意见,所以不会对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吉鑫精工、模具车间账面价值 5,683.69 万元,已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办理完毕产权证书。
由于年报编制人员分类错误,将其列示于未办妥房产证项下。
    吉鑫厂房账面价值 1,708.96 万元,于 2019 年转固。公司正在积极补充相关资料,争取
早日办理完结产权证书。
    常州吉鑫厂房账面价值 327.36 万元,于 2019 年转固,公司正在积极补充相关资料,争
取早日办理完结产权证书。
                                        53 / 62
    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房屋账面价值 3,411.60 万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需提供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所遵循的法规,按照《建筑
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
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
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而风电场项目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建筑活动范畴,因此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对风电场项目不进行监管,也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该建(构)筑物暂时无法办理产
权证书。

会计师回复:
(一) 核查程序
       1、 获取已办理好的权证;
       2、 获取固定资产卡片,并检查会计凭证,复核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价值;
       3、 对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进行盘点;
       4、 与企业沟通,核实企业未获取权证的原因;
       5、 查询相关法律,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办理权证的要求。
(二) 核查意见
    经核查,吉鑫精工、模具车间已于 2019 年办理权证;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房屋因没有施
工许可证,无法办理房产证;其他房屋产权还在办理中。

四、补充披露近两年新增在建工程的相关采购情况、价格是否合理、在建工程项目进展、
交易对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在此基础上分析在建工程累计投入是否合理,并将财务报
表中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及工程进度等数据补充完整;

公司回复:

    (一)在建工程增减变动情况

    1、2018 年新增在建工程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占
 项目        预算     期初        增加         转固        期末                   完工进度
                                                                      预算比例
铸造                 2,544.33     1,177.22      555.11    3,166.44       /

风电       11.5 亿   5,840.37   63,798.28    17,674.97   51,963.68       60.55%       17.39%

合计                 8,384.70   64,975.50    18,230.08   55,130.12

    本期新增在建工程主要为宣惠河风电项目投资建设,2018 年新增风电项目投资金额
63,798.28 万元,占当年新增在建工程总额的 98.19%,累计投入占总预算金额 11.5 亿(风电
项目包含宣惠河风电项目预算 8.5 亿元,不含税约 7.73 亿元,宣北干沟风电项目预算 4.27
亿元,不含税 3.77 亿元)的 60.55%,在建工程投入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不存在异常情况。
                                             54 / 62
       2、2019 年新增在建工程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占
 项目         预算       期初       增加           转固         期末                       完工进度
                                                                            预算比例

铸造                    3,166.44    5,087.08     1,329.48      6,924.04        /

风电         11.5 亿   51,963.68   16,024.67    46,332.32     21,656.03        74.49%         66.67%

合计                   55,130.12   21,111.75    47,661.80     28,558.67

       本期新增在建工程主要为风电项目建设,2019 年新增风电项目投资金额 16,024.67 万元,
占当年新增在建工程总额的 75.90%,累计投入风电项目建设金额 79,822.85 万元,占总预算
金额 11.5 亿的 74.49%,在建工程投入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不存在异常情况。截止到 2019
年底,宣北干沟风电项目(23 台风机)尚在建设中。
       本期新增铸造业务在建工程为 PAMA 设备,2019 年新增 5,087.08 万元,占当年新增在
建工程总额的 24.10%。其中:PAMA 设备金额为 4,547.13 万元,是企业为满足大功率铸件
加工业务而重点投资的生产设备,截止到 2019 年底,该设备正在安装调试中。

       (二)主要新增采购情况、交易价格及交易方:
                                                                                          单位:万元
                                                                               是否存在
采购供应商                           采购金额                采购内容                         项目
                                                                               关联关系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4,547.13               PAMA 设备              否       铸造项目
江阴市华明电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69.01             供配电系统安装           否       铸造项目
江苏新桥建工有限公司                 1,129.81                房屋建造              否       铸造项目
小计                                 5,845.95
       铸造项目工程主要为采购 PAMA 设备,由公司专门定制。


                                                                               是否存在
采购供应商                           采购金额                采购内容                         项目
                                                                               关联关系
沧州中兴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07.14               升压站施工             否       风电项目
                                                   场内道路、吊装平台、风机
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724.99                                      否       风电项目
                                                      基础及风机吊装施工
盐山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52.97        收到盐山二建收到发票          否       风电项目
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141.51                勘察设计              否       风电项目
欧玛嘉宝(珠海)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602.18                 环网柜               否       风电项目
河北兴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50.94                 监理费               否       风电项目
                                                   场内道路、吊装平台、风机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             2,833.09                                      否       风电项目
                                                      基础及风机吊装施工
盐山县边务乡人民政府                   328.36                征地费用              否       风电项目
盐山县财政局国库股                     570.00                征地费用              否       风电项目
盐山县小营乡人民政府                   105.31                征地费用              否       风电项目

                                                55 / 62
                                                                              是否存在
采购供应商                         采购金额                 采购内容                       项目
                                                                              关联关系
苏州天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914.53                风电塔筒            否       风电项目
河北蓝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967.56        35KV 集电线路工程           否       风电项目
山东泰开变压器有限公司               217.95                 主变设备            否       风电项目
河北省盐山县水利工程公司             230.47                 道路施工            否       风电项目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84.02                 电缆采购            否       风电项目
维斯塔斯风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35,808.43                风机设备            否       风电项目
                                                 QNSVG 静止型动态无功补
思源清能电气电子有限公司             169.23                                     否       风电项目
                                                            偿装置
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60.15                 综自设备            否       风电项目
                                                 场内道路、吊装平台、风机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        1,010.07                                    否       风电项目
                                                    基础及风机吊装施工
青岛奥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13.30               通信系统设备          否       风电项目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220.32                 组合电器            否       风电项目
西电宝鸡电器有限公司                 197.09               开关柜设备            否       风电项目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                   吊装平台、风机基础二次灌
                                     912.55                                     否       风电项目
程有限公司                                              浆及风机吊装施工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
                                     151.42             基础沉降观测工程        否       风电项目
研究院有限公司
靖江市兴艳钢结构加工部               102.91               钢结构外协            否       风电项目
                                                 厢式变压器、航空灯、机组
江阴市卓驰科技有限公司              9,310.00                                    是       风电项目
                                                              设备
                                                 安全设施、线缆、升压设备、
江阴市荣硕金属制品制造有限公司      5,300.00                                    是       风电项目
                                                          塔筒基础设备
盐山县小营乡人民政府                 112.41                 征地款              否       风电项目
山东国信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6.36                 道路施工            否       风电项目
盐山县边务乡人民政府                 239.79                 征地款              否       风电项目
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10.11                 综自设备            否       风电项目
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096.53                融资租赁            否       风电项目

小计                               75,581.69

       风电项目工程按照公司的制度采用招投标、多家询价比价等方式进行了采购,价格均为
行业合理价格。

会计师回复:
(一) 核查程序
        1、 获取近两年新增在建工程的明细表;
        2、 获取在建工程的合同、发票、收货单;
        3、 获取在建工程项目预算书;
        4、 获取在建工程采购的招投标文件;
        5、 获取供应商采购询价资料;

                                              56 / 62
      6、 盘点期末在建工程,了解在建工程的完工进度;
      7、 查询主要采购方的工商信息。
(二) 核查意见
     1、如“问询 1 之一”会计师核查意见所述,由于未能实施补充核查程序,我们无法对
公司认定的与荣硕公司、卓驰科技之间的关联关系发生的时间、关联关系性质和实际情况发
表核查意见,无法对公司与荣硕公司、卓驰科技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的商业实质发表核查意
见。除荣硕公司和卓驰科技外,未发现上述供应商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工程投资中,除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段所述向荣硕公司、卓驰科技支付风电项目投资
款项外,其他新增在建工程投资未发现异常情况。

五、说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其他主要资产是否存在质押、受限、担保的情形,并说明
具体原因。

公司回复:
     期末存在质押、受限、担保的资产有: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302,970,512.20   银行保证金存款等用于开具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借款质押等
应收票据       120,201,154.60   用于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质押给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担保本公司到期按照协议
其他流动资
               100,000,000.00   约定受让鑫沅资产管理公司在上海鑫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产
                                伙)中的财产份额。
     合计      523,171,666.80
     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宣惠河风电项目电费收费权及其对应的全部收益质押给
中国建设银行,获取银行贷款 26,234.88 万元;
     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宣北干沟风电项目电费收费权对应的全部收益及融资获
得的全部设备、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持有的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2.31%
的股权和沧州宏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已持有的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37.69%的股权抵押
和 质押 给三 峡融 资租 赁有 限公 司, 获取 三峡 融资 租赁 有限 公司 提供 融资 租赁 款额度
26,859.93 万元,报告期内已使用额度 4,096.53 万元。

会计师回复:
(一) 核查程序
     1、 获取固定资产是否办理权证以及是否受限情况证明;
     2、 获取并核对企业信用报告;
     3、 对受限的货币资金、理财产品等实施函证;
     4、 检查受限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其他流动资产与开立的保函、应付票据、贷款等是
                                         57 / 62
否匹配;
    5、 获取并检查宣惠河风电项目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宣北干沟项目应收账款质押、设备
质押、股权质押等合同;
    6、 获取并检查融资租赁合同。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账面受限的资产为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用于开立保
函、应付票据、获取贷款、担保回购鑫沅资管合伙企业份额等事项。风电项目中宣惠河风电
项目的应收账款(收费权)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用于宣惠河风电项目建设的固定资产贷款
的担保;宣北干沟项目的应收账款(收费权)、设备、股权等质押、抵押给三峡融资租赁,
用于宣北干沟风电项目建设的融资租赁事项的担保。除此以外,公司无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及其他主要资产存在质押、受限、担保的情形。



问询 12.委托加工。年报显示,公司期末存货明细中,委托加工物资金额为 3597.82 万元。
报告期内发生外协费用 9300.79 万元,占总成本比例 8.06%;劳务外包费用 5989.03 万元,
为本年新增。请公司结合具体业务情况、自身产能等,补充披露外协加工涉及的主要环节、
营收占比、是否具有产品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具有成本优势、外协对象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外协费率是否公允等。

公司回复:

    公司主要业务分为铸件业务和风力发电业务。铸件业务主要工序分为铸造(含清理)、
机加工、喷涂。公司外协加工涉及的主要环节:清理、机加工、喷涂,清理业务全部外协加
工,主要是因为公司没有清理业务方面的人员和设备;机加工业务公司与外协生产比例约为
3.1:1,主要是因为公司机加工业务的产能不足;喷涂业务公司与外协生产比例约为 3.07:1,
主要是因为公司喷涂业务的产能不足。各外协工序费用占营收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铸造业务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营业收入              135,730.83                       122,260.82

外协费用                 12,982.58             9.56%    11,199.32           9.16%

清理费用                  4,585.44             3.38%     3,375.67           2.76%

机加工费用                6,135.18             4.52%     5,545.90           4.54%

喷涂费用                  2,261.96             1.67%     2,277.75           1.86%

    在质量控制方面,公司对清理、机加工、喷涂每一项外协业务都严格把控质量,(1)生
产过程质量控制:吉鑫科技质保部派员至外协单位进行生产过程中的抽检;完工产品检测:
外协工序完工后,外协单位向吉鑫质保部报检,质保部按照报检单实施检验,合格则开入库
                                         58 / 62
     单给公司制造管理部,不合格开报废单按流程处理。
          在成本控制方面,公司对不同外协业务的供应商的录用规则有所区别。清理业务:因其
     重体力、工作环境恶劣、务工人员可选范围少等客观原因,供应商的选择范围较窄,采取协
     商议价的方法选用供应商。机加工业务:因可选供应商范围相对较大,a、在交付期限宽松
     时的录用原则为:质优价廉、保证交付;b、在交付期限紧张时的录用原则为:确保交付、
     质优价廉。采取招标、邀标的方式选用供应商。喷涂业务:工序有其特殊性,表现为:1、
     供应商必须要满足政府环保强制要求,具备相关许可资质;2、供应商必须满足客户强制认
     证要求,具备客户认证资质;3、为节省运费,运输距离不宜过远。就目前而言,供应商的
     选择范围较窄,公司议价能力较低,采取协商议价的方法选用供应商。
          江阴市卓驰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清理业务的唯一供应商,且仅向本公司提供清理业务,
     公司无法判断与其交易价格公允与否,但报告期,公司向其采购的清理业务单价为其核算的
     成本价;江阴市荣硕金属制品制造有限公司为公司喷涂业务的唯一供应商,且仅向本公司提
     供喷涂业务,公司无法判断与其交易价格公允与否,但报告期,公司向其采购的喷涂业务单
     价为其核算的成本价。在机加工业务的主要供应商为江阴市澄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江阴市
     居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无锡舜邦机械有限公司、镇江市华谊机械有限公司、常州市宇友机
     械有限公司、常州市湛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常州市邦威机械有限公司等,机加工采购价格
     均为商业谈判或者招投标定价,均具有公允性。


     问询 13.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10.50 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72.00%。
     2016-2018 年,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0.18%、72.55%和
     74.62%,客户集中度高于同行业公司。请公司:(1)补充披露前五大客户的主要情况、市
     场开拓情况、是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潜在利益关系、未来
     项目承接是否具备可持续性;(2)结合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前五
     大客户销售额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单一大客户依赖的情形,充分提示风险并
     披露相应解决措施。

     一、补充披露前五大客户的主要情况、市场开拓情况、是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潜在利益关系、未来项目承接是否具备可持续性;

     公司回复:
          公司 2019 年度前五名客户的主要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法定代                                 注册   主要股东情    公司住     关联   合作
      客户名称                      经营范围
号                  表人                                 资本       况          所       关系   年限
     General                  GE 发电集团向客户提供
                  H.Lawren                                      The           上海浦东
1    Electric                 全套的发电、能源输送        /                               否    13 年
                  ceCulp,Jr                                     VanguardGro   张江高科
     Company                  和水处理技术, 以协助
                                               59 / 62
序                 法定代                                 注册    主要股东情     公司住     关联   合作
      客户名称                       经营范围
号                   表人                                 资本        况           所       关系   年限
                               他们解决所面临的挑                 up/Fidelity   华佗路 1
                               战。 该集团业务遍及能
                                                                  Management    号 2 号楼
                               源工业的各个领域:既
                               有可再生能源,如风能               & Research      5层
                               和太阳能;生物质气和                              C-187
                               替代燃料;也覆盖煤,
                               石油,天然气和核能
                                                                                Hedeager
     Vestas Wind   Bert        研发,制造,销售,维                              42,8200
2                                                           /            /                   否    7年
     System A/S    Nordberg    护风力发电系统                                    Aarhus
                                                                                N,Denmark
                               风力发电机组的设计、
                               技术开发、转让、测试
                               及咨询服务,环保工程
                               设备的装配与成套,风                             杭州钱江
     浙江运达                                                     浙江省机电
                               电场的投资管理、工程       29,39                 经济开发
3    风电股份      高玲                                           集团有限公                 否    13 年
                               建设及运行维护服务,        6.00                 区顺风路
     有限公司                                                           司
                               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                              558 号
                               的销售、安装和制造,
                               金属材料的销售,经营
                               进出口业务。
                               铁路机车车辆(含动车
                               组)、城市轨道交通车
                               辆、工程机械、各类机
                               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                             北京市海
     中国中车                                         2,869
                               部件、电子电器及环保               中国中车集    淀区西四
4    股份有限      刘化龙                             ,886.                                  否
                               设备产品的研发、设计、             团有限公司    环中路 16
     公司                                               41
                               制造、修理、销售、租                                号
                               赁与技术服务;信息咨
                               询;实业投资与管理;
                               资产管理;进出口业务。
                               风电风机零部件销售、
                   Jose Luis                              74,67                 AccionaS
5    Nordex SE                 风电场开发、风电后市                      /                   否    10 年
                   Blanco                                  6.00                    .A
                               场服务等

         公司将在维护和服务好老客户的前提下,积极开拓新市场,开发新客户,逐步降低对上
     述客户的依赖程度。市场开拓是公司各项工作的重点,切实做好重点客户的服务和回访工作。
     销售人员要及时掌握产品的成本变化,分析成本与订单量之间的关系,有效地做好与客户的
     计划沟通,规范需求计划的确认、反馈、再确认、锁定等过程,提高需求计划达成率;同时
     鼓励销售人员走出去,大力开拓新市场,保持与客户充分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做好与客户在
     市场信息、计划、交付、资金等各方面的协调、跟踪和督促工作。

                                                60 / 62
    以上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关系。部分核心客户与公司签署了长期合作
协议,公司与核心客户之间形成了稳定的、相互依赖的长期合作关系,未来项目承接具备可
持续性。

二、结合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比较高的原
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单一大客户依赖的情形,充分提示风险并披露相应解决措施。

公司回复:

   公司业务开展模式:公司通过“一对一”谈判或招投标方式获得订单。因公司产品是非
标定制产品,所以全部通过直销方式销售给风电整机厂商。公司与国内外著名风电整机厂商
签订长期框架性供货协议,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
    日月股份业务开展模式:产品是非标定制的工业中间产品,主要为下游成套设备制造商
提供配套,所以主要采取一对一的销售模式,这一销售模式有利于公司客户资源管理、双方
技术沟通、生产协调、供需衔接、后续回款管理、售后服务、市场动态研判的顺利进行。
    经过与同行业日月股份相比较,销售模式基本相同。
    客户依赖风险及解决措施:全球排名前十的风电整机厂商市场占有率约为 85.9%,受风
电整机制造行业高集中度的影响,公司客户集中度亦较高,符合行业情况。公司前五大客户
均属于风电整机行业高端客户,且公司与核心客户之间形成了稳定的、相互依赖的长期合作
关系。表面上来看,零配件生产厂商对整机厂商存在较强的依赖性,但由于风电铸件材质以
及安全使用寿命的特殊要求,零部件厂家与风电整机厂家通常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报告期,公司对上述单一客户销售均未超过 30%,不存在依赖单一客户情况。虽然如此,
如果公司主要客户流失,仍将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为了应对上述风险,公司
将采取如下应对措施: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力度,以高质量的产品赢得更多客户的认可,
以扩大市场占有率;在维护和服务好老客户的前提下,积极开拓新市场,开发新客户,逐步
降低对上述客户的依赖程度;大力开发风力发电项目,以增强公司抵抗单一铸件市场的市场
风险。


问询 14.年报显示,公司第一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均为正,经营性现金流量净
额在第一三季度在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情况不一致。请公司:
(1)结合经营模式、结算政策、近三年各季度业绩波动情况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
第一、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2)
解释在第三季度营业收入明显高于第二季度的情况下,归母净利润却大幅减少且经营性现金
流量净额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结合经营模式、结算政策、近三年各季度业绩波动情况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
第一、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61 / 62
    公司回复:
        2017-2019 年季度经营性现金流、归母净利润及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1-3    4-6    7-9     10-12   1-3        4-6    7-9     10-12   1-3     4-6     7-9     10-12
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0.44   0.57   -0.48    0.14   -0.93      0.55   0.86    -0.04   -0.05   2.11    -1.45    3.04
量净额
营业收入       3.28   3.43   3.55     3.23   1.89       3.17   4.31     3.33   3.07    2.44     4.61    4.85
归母净利润     0.17   0.16   -0.12   -0.15   -0.55     -0.18   -0.14    0.28   0.07    0.19     0.09    0.30
           2019 年度第一季度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负主要原因是春节前后集中支付各类应付款现
    金流出增加,同时销售回款相对较少,现金流入减少。第三季度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负主要
    是应付账款集中到期,采购付款现金流出增加。

    二、解释在第三季度营业收入明显高于第二季度的情况下,归母净利润却大幅减少且经营
    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高于第二季度,但由于第三季度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2,520.18
    万元,直接影响了该季度的净利润,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负主要为采购付款现金流出增加所
    致。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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