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鑫科技: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07-07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1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包士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7 月 1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
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会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与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因此,
公司已不具备继续实施《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条件。根据《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 144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
价格相应调整为 1.507 元/股。
其中关联董事包振华先生、朱陶芸女士、陈玉芳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
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