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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鑫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0-07-07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0 年 7 月 6 日,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7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
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因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出具了否定意见。因此,公司已不具备继续实施《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
条件。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对上述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44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
    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
2170.08 万元人民币。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
少 1440 万元,由 99176 万元变更为 97736 万元;公司总股本将由 99176 万股变
更为 97736 万股。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将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
等各项必需事宜。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
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
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
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
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
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
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园区那巷路 8 号
    2、申报时间:2020 年 7 月 7 日起 45 天内(8:00-11:00;13:00-17:00。双休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李佳宾
    4、联系电话:0510-86157378
    5、传真号码:0510-86157378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