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2-03-15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怀刚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达成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
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
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
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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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查<江苏吉鑫风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部分中层管理人员。
2、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5、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且满足《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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