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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22-03-22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 集 投票 权 的 起 止 时 间 : 2022年 3月 28日 至 2022年 3月29日 ( 上
 午 9:00-11:00,下午13:3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王世璋先生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世璋先生,征集人目前未持有
公司股份。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王世璋先生分别出席了公司 2022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公司 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对《关于<江苏
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投了同意票,认为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理由如下:
    1、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
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处以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
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及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数量、
授予日、授予价格、禁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
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5、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
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4 月 1 日 14 点 0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4 月 1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园区那巷路 8 号公司行政大楼三
楼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2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3    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议案及延期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2 年 3 月 23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2 年 3 月 28 日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7:00)
    (三)征集程序
    1、委托投票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
项填写《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
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
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
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
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工业集中区那巷路 8 号
   联系人:孔英姿
   邮政编码:214422
   联系电话:0510-8615737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
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
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
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
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
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
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
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
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
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
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
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王世璋
                                                            2022年3月22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关于
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
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议案及延期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及
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世璋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
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1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2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
   3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