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6-30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6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发电”)
●担保人名称: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对宏润发电提供
59,5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宏润发电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 75,521.429 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
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租赁”)签订了
《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宏润发电与农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伍亿玖仟伍佰万元整。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6 日、2022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盐山宏润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及宏
润发电与农银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事项为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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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04 月 24 日
注册地址:盐山县工业开发区内(南环路南)
法定代表人:张燕民
注册资本:32,824.5739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场的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风力发电项目相关技
术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5,250.87 114,009.85
负债总额 62,376.73 59,146.90
净资产 52,874.14 54,862.95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593.60 4,294.50
净利润 9,797.67 1,988.81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宏润发电股权结构为:公司直接持股 22.31%,沧州宏润新能源有限公司直
接持股 77.69%。沧州宏润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上海鑫炫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直接持股 85%,河北宏润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宏润核装”)持股 15%(未出资)。公司直接持有上海鑫炫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99.51%股权。根据上述工商登记信息,公司直接、间接持有宏润
发电股权总计 88.02%,且公司完全主导宏润发电的日常运行管理。因此,宏润
发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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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签订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农银租赁有限公司
2、担保人: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融资租赁,本
金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为人民币伍亿玖仟伍佰万元整。
4、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租前息、租金、违约
金、留购价款、提前还款补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
的诉讼(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以债权人与律师
事务所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包括债权人已付和应付的全部费用)、代理费、手
续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认证费、收回和处分主合同项下租
赁物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以及法院判决认定债务人和/或保证人需要
向债权人所承担的一切费用,以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
由债务人和/或保证人承担的加倍债务利息等一切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2)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
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
年。(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
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
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
之日起三年。
7、其他股东是否提供担保:否
8、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根据宏润发电生产经营实际,满足该公司日常资金使用,
确保该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开展。宏润发电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子
公司的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宏润发电提
供担保时未有反担保,其他股东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原因是小股东宏润核装
未实际出资到位且未参与经营,宏润发电的权益目前 100%归属公司,因此该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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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公平、对等。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宏润发电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子公
司业务经营资金需求的问题,支持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相违背的情况。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宏润发电提供担保时未有反担保,其他
股东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原因是小股东宏润核装未实际出资到位且未参与经
营,宏润发电的权益目前 100%归属公司,因此董事会认为该担保公平、对等。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被担保对象的
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提供的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有利于
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担保事项的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宏润发电提供担保时未有反担保,其他股东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
原因是小股东宏润核装未实际出资到位且未参与经营,宏润发电的权益目前
100%归属公司,因此独立董事认为该担保公平、对等。我们同意《关于控股子
公司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议
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其他公司提供担保(不包括对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 75,521.429 万
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58%。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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