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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04-08  

                        公司代码:601218                                  公司简称:吉鑫科技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扣除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1 元(含税),资本公积
不转增股本。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77,36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股份数 6,969,724 股后的股本 970,390,276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9,786,001.316
元(含税),占 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5.6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2
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 35,502,854.93 元,占 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2.92%。
    据此,公司 2022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 75,288,856.246 元,占 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8.61%。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因股权激励授予导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吉鑫科技           601218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WU JIE                              孔英姿
    办公地址        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园区那巷路8号    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园区那巷路8号
      电话          0510-86157378                      0510-86157378
    电子信箱        jixin@sinojit.com                  jixin@sinojit.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分类
    根据 2017 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_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公
司主要为国内外大型风电整机制造企业配套轮毂、底座等铸件产品,细分行业为风电零部件制造
行业中的风电铸件行业。
    (2)行业前景
    风电作为新能源行业,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高清洁能源在国家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已经
是全社会的共识与我国政府的政策导向。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出台的《关于加快推动新
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国家层面首次提出装机规模目标:预计到 2025 年,新型储能装机规
模达 3000 万千瓦以上,接近当前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的 10 倍,充分展望了发展前景和市场规模。
    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发布的《全球海上风电报告》称,预计到 2030 年,全球将新
增 205 吉瓦的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其中包括 6.2 吉瓦的浮式海上风电。届时,全球海上风电累计
装机容量将暴涨至 234 吉瓦以上。其中,亚太市场的发展势头最为迅猛。
    MAKE 预计 2018-2027 年间,中国年均新增风电吊装容量约为 23GW,未来十年的 CAGR(复
合平均增长率)为 1.9%。年均新增并网容量超过 20GW,未来十年的 CAGR 为 2.7%。预计累计
吊装容量、累计并网容量将于 2027 年底分别实现 417GW、406GW。
    (3)行业发展状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统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 25.6 亿千瓦,
同比增长 7.8%。其中,风电装机容量约 3.7 亿千瓦,同比增长 11.2%。2022 年,全国 6000 千瓦
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 3687 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 125 小时。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
建设投资完成 7208 亿元,同比增长 22.8%。电网工程建设投资完成 5012 亿元,同比增长 2.0%。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研发、制造和销售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用零部件的龙头企业,主要生产
750KW-12MW 风力发电机组用轮毂、底座、轴、轴承座等系列产品。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生产
线,具备大型风电铸件从工艺设计、模具设计制造、毛坯铸造、机加工到表面处理的一条龙配套
生产能力。公司具有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推行“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针,严格执行
产品的过程控制和质量追溯,通过了中国船级社 ISO9001:2008、ISO14001:2004、GB/T28001-2001
体系认证。
    公司目前已建成并投产运营的宏润沧州盐山宣惠河风电项目(一期)和盐山县宏润宣北干沟
50MW 风电项目(二期),位于沧州市盐山县东部的宣惠河、宣北干沟、李肖干沟沿岸区域及周边
盐碱地,规模容量共 150MW,其中:一期为 100MW( 60MW、40MW),二期为 50MW。
    宏润沧州盐山宣惠河风电项目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全部并网,电费补贴已列入 2021 年第六批
     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盐山县宏润宣北干沟 50MW 风电项目于 2020 年 7 月 12 日并网,
     电费补贴已列入 2021 年第六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
           公司在风电铸造领域的生产技术及工艺水平居世界领先地位,公司建成省级大型风电金属部
     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多项产品成为省级高新技术产品,
     3MW-5MW 大型海上风电机组用轮毂等专业部件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证书,吉鑫品牌获得“江
     苏名牌产品”和“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等称号。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增减(%)
总资产                       3,867,834,010.32     4,013,160,577.27             -3.62 4,239,307,619.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807,805,020.56     2,736,741,459.52              2.60 2,722,838,897.91
营业收入                     1,761,775,538.65     1,858,647,141.73             -5.21 2,048,770,631.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5,332,037.56       208,928,336.75            -25.65   233,780,372.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53,430,094.55      185,967,431.02             -17.50    230,810,260.7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3,694,060.75      105,028,728.40            331.97     729,793,592.56
                                                                       减少2.17个百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2                7.79                               8.95
                                                                                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02             0.2142             -25.21           0.239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89             0.2138             -25.68           0.2363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335,480,828.39      396,043,963.32     521,563,382.85    508,687,364.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389,328.05       43,767,431.32      26,794,521.48     59,380,756.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9,391,175.26       45,100,914.80      21,713,252.59     67,224,751.90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034,487.66      117,795,974.27       8,888,758.51    199,974,840.31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74,934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70,82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    比例                                        股东
                                                  售条件的    股份
(全称)         增减           量        (%)                            数量         性质
                                                  股份数量    状态
包士金     -58,350,000      214,849,388   21.98          0      质押   74,850,000   境内自然人
张晋榆                 0     68,415,200    7.00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张毅洁         58,350,000    58,350,000    5.97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丑建忠           955,315     10,707,315    1.10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龚强                   0      6,000,000    0.61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李申                   0      3,002,794    0.31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叶林                   0      2,800,000    0.29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胡红义          1,960,100     2,520,700    0.26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叶羽             -823,600     2,417,948    0.25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张益平            -86,000     2,337,844    0.24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公司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包振华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致行动的说明                215,949,38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10%。公司未知除上述关联股东
                            外的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不适用
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提供的产品均为非标准化产品,不同客户对风电铸件外观形状、性能有不同的要求,因
此其应用具有很强的专用性,这决定了公司经营中的“量身定制、订单生产、以销定产”的经营模
式。具体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辅材料包括生铁、废钢、树脂、孕育剂、球化剂等,以上原辅材料供应充足,主
要按市场价格向合格供应商采购。
    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单,定期了解原材料供应商的财务状况和供货能力,与主要供应商
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对大宗物资采购通过招标、议标方式进行,保证原材料供应的及时性
和可靠性,建立稳定的采购渠道。
    (2)生产模式
    因不同客户对风电铸件产品的外观尺寸和性能指标均有不同的要求,公司按照客户的订单来
安排生产计划,实行“以销定产”的模式,一方面可以使公司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安排生产,实现
产品的及时供应,避免产成品形成大量库存;另一方面,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及时安排原材料和各
项能源采购,保障合理库存,避免原材料大量库存对流动资金的占用,保障了公司对流动资产管
理的高效率。
    (3)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一对一”谈判或招投标方式获得订单。因公司产品是非标定制产品,所以全部通
过直销方式销售给风电整机厂商。公司与国内外著名风电整机厂商维斯塔斯、中车株洲签订长期
框架性供货协议,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