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3-04-08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2024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吉鑫科技”)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市恒华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华
机械”)、江阴泽耀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耀新能源”)、常州吉
鑫风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吉鑫”)、上海鑫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鑫澈”),公司控股子公司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宏润发电”),公司参股公司江苏新能轴承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苏新能”)及其全资子公司洛阳新能轴承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
新能”)
●本次担保金额:2023-2024 年度不超过 108,000 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 80,000 万元,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 8,000
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
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结合 2023 年公
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向银行融资的情况进行了预测,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2024 年度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2024 年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8,000 万
元的综合授信融资担保。其中,本次为公司参股公司江苏新能及其全资子公司
洛阳新能提供担保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已获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
1/6
事王世璋先生、陈莹女士、陆文龙先生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
认为:该事项属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
金需求情况,结合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向银行融资的情况进行了预
测:
1、2023-2024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常州吉鑫、上海鑫澈,控股子公司
宏润发电提供综合授信融资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80,000 万元;
2、2023-2024年度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江苏新能及其全资子公司洛阳新能提
供综合授信融资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
3、2023-2024年度恒华机械、泽耀新能源、常州吉鑫拟为公司提供综合授
信融资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
本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核定
额度内根据上述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实
际有担保行为发生时,董事会将重点关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各股东是否
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本次预计提供担保总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45%。
二、被担保公司情况
1、基本情况
序 法定代
类型 名称 注册地点 经营范围
号 表人
风能发电机及零配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服务及销售;风能发电机及零配件的制造及销
售;液压机械设备、建筑机械设备、纺织机械设
备、五金加工机械设备的制造、加工、销售;钢
铁 铸件制 造;铸 件的热处 理;汽 车发动 机零 部
江阴市云亭街道工
1 母公司 吉鑫科技 包振华 件、五金件的制造、加工;铸造模具的设计、制
业园区那巷路8号
造、销售;铸造材料的分析和测试;铸件的无损
探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用机械零部件及风力发电专用铸件精加工;机
全资子 江 阴 市 澄 杨 路 500
2 恒华机械 包士金 械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公司 号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6
风能发电机及其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研
全资子 泽耀新能 江阴市云亭街道沈
3 张守全 究、开发;钢铁铸件精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
公司 源 家浜路23号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风能发电机及零配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服务、销售及制造;液压机械设备、建筑机械
设 备、纺 织机械 设备、五 金加工 机械设 备的 制
造、加工、销售;汽车发动机零部件、五金件的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
全资子 制造、加工;模具的设计、制造、销售;铸造材
4 常州吉鑫 产业开发区新和路 邹泽华
公司 料的分析和测试;铸件的无损探伤检测;自有设
1号
备、房屋及土地的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贸易经纪;采购代
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
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
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
售 ;风电 场相关 系统研发 ;新能 源原动 设备 销
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
全资子 上海市徐汇区乐山 制 品销售 ;化工 产品销售 (不含 许可类 化工 产
5 上海鑫澈 包振华
公司 路33号3幢612室 品 );再 生资源 销售;货 物进出 口;技 术进 出
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
准 的项目 外,凭 营业执照 依法自 主开展 经营 活
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风力发电场的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风力发
控股子 盐山县工业开发区
6 宏润发电 张燕民 电项目相关技术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公司 内(南环路南)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轴承钢材产品生产;轴承制造;轴承
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
和传动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
机 及发电 机组销 售;风力 发电机 组及零 部件 销
参股公 江 阴 市 锡 澄 路 282
7 江苏新能 马新志 售;钢压延加工;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
司 号
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
种 设备制 造); 机械设备 研发; 机械设 备销 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轴承及轴承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咨
参股公
询 、技术 服务。 五金、磨 料磨具 及电子 产品 研
司的全 新安县洛新工业园
8 洛阳新能 蒋耀忠 发、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营和自产产品及
资子公 区双湘路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
司
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① 控股子公司认定原因
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发电”)股权结构为:公司
直接持股 22.31%,沧州宏润新能源有限公司直接持股 77.69%。沧州宏润新能
源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上海鑫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股
3/6
85%,河北宏润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核装”)持股 15%
(未出资)。公司直接持有上海鑫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51%股权。
根据上述工商登记信息,公司直接、间接持有宏润发电股权总计 88.02%,且公
司完全主导宏润发电的日常运行管理。因此,公司认定宏润发电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
② 参股公司股权结构
公司参股公司江苏新能轴承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及其
全资子公司洛阳新能轴承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新能”)股权结构如
下图:
③公司与江苏新能、洛阳新能构成关联关系的原因及决策程序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包士金先生于 2022 年 9 月 9 日起不再担
任江苏新能董事长职务,但时间未超过十二个月。因此公司与江苏新能及其全
资子公司洛阳新能均构成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包振华先生、董事朱陶芸女士
为董事包士金先生的关联人,上述关联董事均已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中对《2023-2024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回避表决。
2、财务现状
单位:万元
4/6
2022年末 2022年度
序号 公司名称 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额 率(%)
1 吉鑫科技 386,783.40 105,894.26 58,454.73 280,889.14 27.38 176,177.55 154,72.36
2 恒华机械 5,057.10 455.18 455.18 4,601.92 9.00 1,680.37 331.10
3 泽耀新能源 5,845.12 374.59 374.59 5,470.54 6.41 2,067.93 49.64
4 常州吉鑫 31,478.47 5,069.40 5,069.40 26,409.06 16.10 43,675.88 379.56
5 上海鑫澈 8,070.48 3,442.52 3,442.52 4,627.96 42.66 56,237.68 595.32
6 宏润发电 129,202.09 67,074.44 20,133.86 62,127.65 51.91 18,060.28 9,253.51
7 江苏新能 9,946.37 50.27 50.27 9,896.10 0.51 163.96 -157.47
8 洛阳新能 56,866.15 23,185.55 23,096.30 33,680.60 40.77 53,247.34 5,855.5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约定的
期限为准;担保金额:不超过上述各项担保额度。
四、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五、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控股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公司拟为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江苏新能及其全资子公司洛阳新能是公司的参股公司,此次担保事项
是基于该等公司处于高速发展期,有大量的资金需求,从帮助并改善该等公司
的经营质量、优化资金成本的角度出发,有利于增强公司风电产业链的市场竞
争能力,提升公司的投资收益。公司对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偿债能力有充分的
了解,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宏润发电提供担保时未有反担保,原因是小股东宏润核
装未实际出资到位且未参与经营,宏润发电的权益目前 100%归属公司,因此董
事会认为该担保公平、对等。
公司为参股公司暨关联方江苏新能、洛阳新能提供担保时,公司会确保其
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并届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士金
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该担保公平、对等。
公司在具体实施对外担保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上交所的相关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6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对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担保,被担保
对象的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提供的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
有助于改善参股公司暨关联方江苏新能、洛阳新能的经营质量、优化资金成
本,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公司整体利
益,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且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宏润发电提供担保时未有反担保,原因是小股东宏润核
装未实际出资到位且未参与经营,宏润发电的权益目前 100%归属公司,因此独
立董事认为该担保公平、对等。
公司为参股公司江苏新能及其全资子公司洛阳新能提供担保时,公司会确
保其他股东会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并届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包士金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该担保公平、对等。
公司董事长包振华先生、董事朱陶芸女士以及董事包士金先生作为关联董
事均已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中对《关于 2023-2024 年度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回避表决。上述(关联)担保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 2023-2024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七、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其他公司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