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洋能源: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14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9-13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在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 66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本次
会议通知提前 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参加董事 7 人,实
际参加 7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永华先生
召集和主持,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
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提名陆永华先生、沈凯平先
生、陆永新先生、虞海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
自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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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
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提名苏凯先生、蔡克亮先生、
贾丽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 2019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目前,独立董事候选人苏凯先生、蔡克亮先生、贾丽娜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在提交股东大会前需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议案一和议案二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 2019 年 3 月 1
日在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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