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声明2017-03-29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本公司《关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基于独立
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就本公司2017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相
关事项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1、本公司预计的2017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均基于与相关客户原有
的合作基础,以及对本公司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预测金额及所涉交易内容符合业务
实际需求,其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
公允性原则;
2、同意将本公司2017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祥麟、程静萍、金炳荣、袁志刚
2017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