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2017-03-29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
态度,我们对本公司 2017 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公司预计的 2017 年度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
生的常规业务,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
有损害本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
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2、本公司 2017 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出席董事会四届十三
次临时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陈祥麟、程静萍、金炳荣、袁志刚
2017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