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2017-04-24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 的
规定,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行”) 编制了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上海银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上市方案的
批复》(银监复〔2011〕339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38 号)核准,本行于 2016 年 11 月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450,000 股(以下简称“前次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7.77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0,669,996,500.00 元 , 扣 减 发 行 费 用 人 民币
219,564,338.7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50,432,161.25 元。本行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收到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
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60096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获取了发行费用相关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进项税抵扣,发票税金合计人民币 10,857,675.97 元,至此,前次发行
普通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61,289,837.22 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部用于补充本行
资本金,与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本行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
报告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行定期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行已将上述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行 2016 年 11 月以来已经公布的相关定期
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
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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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10,461,289,837.2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0,461,289,837.2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6 年(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10,461,289,837.22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
到预定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可使用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状态
金额的差额
日期
1 充实资本金 充实资本金 10,461,289,837.22 10,461,289,837.22 10,461,289,837.22 10,461,289,837.22 10,461,289,837.22 10,461,289,837.22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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