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公司治 理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事 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甘湘南女士作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提名 和任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提名甘湘 南女士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万建华、管涛、孙铮、徐建新、龚方雄、沈国权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