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上海银行: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18-06-23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8-029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同意给予上海众新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新信息”)人民币 502 万元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流

   动资金贷款和单位信用卡业务。

   回避表决事宜:

   关联董事叶峻先生、应晓明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公司的正常

   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本公司董事会五届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审议通过,同意给予众新

信息人民币 502 万元授信额度,其中 500 万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不长

于 1 年,担保方式为银票质押(质押金额不低于本公司授信本息)或由本公司认

可的优质担保公司提供全额保证担保;2 万元用于单位信用卡业务,期限 5 年,

担保方式为由全额保证金质押担保。

    本公司董事叶峻先生、应晓明先生分别担任众新信息董事长、董事,因此众

新信息属于本公司银保监会规则和上市规则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本公司董事叶峻先生、应晓明先生分别担任众新信息董事长、董事,因此众

新信息属于本公司银保监会规则和上市规则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众新信息成立于 2015 年 3 月 6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5,333 万元,法定代表

人叶峻,由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控股(持股比例为 60%),实际控制人为上海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 5500 号第 1 幢

F731 室,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信息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等。众新信息后

续拟增资 3,050 万元,已基本确定投资者并签订《投资条款清单》。

    截至 2017 年末,众新信息合并总资产 4,201 万元,净资产 2,018 万元,资产

负债率为 52%;2017 年全年实现合并营业收入 3,034 万元,毛利率 34.4%,利润

总额-1,007 万元。众新信息目前处于成长期,尚未开始盈利,其核心团队具有一

定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本次授信中的 5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由银票质押(质

押金额不低于本公司授信本息)或由本公司认可的优质担保公司提供全额保证担

保,2 万元单位信用卡由全额保证金质押担保,担保方式较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众新信息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授信条件不优于本公

司现有授信的其他可比非关联公司。本公司对众新信息的授信按一般商业条款进

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

无重大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
本次关联交易的授信额度不足本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 1%,且其所在集团交易金

额合计不超过本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 5%,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但根据中国证

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6 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

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上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授信额度虽不足本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但其集团关联方交易金额合计已超过本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需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

准并及时公告。因交易金额不足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本次关联

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给予众新信息授信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本公司董事会五届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此外,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给予众新信息人民币 502 万元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

正常授信业务,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

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给予众新信息人民币 502 万元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已经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3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