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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银行: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提示性公告2019-06-29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19-022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 1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
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定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 A 股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
价预案”),并已经本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 3 年内,如本公司 A 股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非因不可
抗力,则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本公司股份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
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
将启动稳定本公司股价的相关程序并实施相关措施。上述第 20 个收盘价低于本
公司每股净资产的交易日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以下简称“触发日”)。在履行
完毕稳定股价措施后的 120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义务自动解除。自履行完毕稳定股价措施后的第 121
个交易日开始,如果出现本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稳定股价义务将自动产生。
    本公司已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8 日实施完成稳定股价措施。
自本公司上一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之后的第 121 个交易日 2019 年 5 月 31
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28 日,本公司 A 股股票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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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12.93 元/股,触发本公司稳定股价措施,2019
年 6 月 28 日为触发日。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本公司应在触发日后 10 个交易日内制定稳定股价方案
并由董事会公告。本公司将在 2019 年 7 月 12 日前制定稳定股价方案并由本公司
董事会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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