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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银行: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20-12-16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0-066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 1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
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五届三次临时会议、五届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上
海华力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集成电路”)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0 亿元授信额度。经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原银
团贷款中美元贷款利率进行调整。
     回避表决事宜:
    关联董事叶峻先生、应晓明先生对调整华力集成电路关联授信事项回避表
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正常经
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董事会五届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及董事会五届八次临时
会议审议调整,同意给予华力集成电路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0 亿元授信额度,具
体为:1、参与总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30 亿元(折合美元 19 亿元)的银团贷
款,公司为参贷行,参与份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9.5 亿元(折合美元 2.85 亿元),
授信额度可用于美元贷款、人民币贷款,贷款期限不长于 10 年,担保方式为以
受信人名下项目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2、进口信用证开证和远期售汇免保证
金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0 亿元,授信期限不长于 3 年,其中进口开证业务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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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信用证期限不超过 90 天,授信担保方式为以全额保证金或公司大额存单提供
质押担保。3、上述额度合并管控,任一时点用信余额不得超过等值人民币 20
亿元。
    经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银团贷款中美元贷款
利率进行调整,调整后利率与银团保持一致。
    华力集成电路为公司主要股东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
事叶峻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华力集成电路董事,因此华力集成电路属于公
司银保监会规则和证监会规则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华力集成电路为公司主要股东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
事叶峻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华力集成电路董事,因此华力集成电路属于公
司银保监会规则和上市规则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华力集成电路成立于 2016 年 8 月 8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296 亿元,企业性
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为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实际控
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康桥东路 298 号 1 幢 1060 室,法定代表人张素心,经营范围:开发、设计、
加工、制造和销售集成电路和相关产品,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华力集成电路资产总额 329 亿元,净资产 235.78 亿元。
2020 年 1-9 月,主营业务收入 8.91 亿元,净利润-19.67 亿元。2017-2019 年,
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0 元、9.22 万元、4,455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683 万元、
-11.39 亿元、-28.75 亿元。华力集成电路于 2020 年 1 月开始正式投入一条生产
线,产出尚未完全体现,同时项目建设仍在持续投入。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华力集成电路的关联交易定价与银团保持一致,依据市场原则进行,
授信条件不优于公司现有授信的其他可比非关联公司。公司对华力集成电路的授
信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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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华力集成电路的关联交易事项系为与银团保持一致。公司与华力集
成电路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
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有关规定,协议中交易
价格等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按变更后的交易金额重新履行相应的
审批程序,本次拟调整交易价格事项涉及主要条款变更,应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次关
联交易金额不足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 1%,且本次交易发生后,公司与华力集成
电路所在集团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 5%,为一般关联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6 号——商业银行
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上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需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
会批准并及时公告。因交易金额不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本次关
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此外,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调整华力集成电路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9.5 亿元的美元贷款利率
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授信业务,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调整华力集成电路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9.5 亿元的美元贷款利率
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已经依法履行了必要的
内部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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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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