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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1-11-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3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0,450,000 股,并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 6,004,450,000 股。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因实施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
案(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普通股总股本 6,004,45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普通股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合计转增 1,801,335,000 股)、2017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普通股总股本 7,805,785,000 股
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合计转增 3,122,314,000
股)和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普通股
总股本 10,928,099,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合计转增 3,278,429,700 股),普通股总股本数量由 6,004,450,000 股增加为
14,206,528,700 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也因此由 45,524,750 股增加为
107,711,707 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2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 200 亿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上银转债”,债券
代码“113042”)。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52 号文同意,上
                                     1
银转债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上银转债转股期为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7 年 1 月 24 日。截至 2021 年 11 月 9 日,因部分上银转
债转换为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公司普通股股本增加了 96,266 股,普通股总股
本由 14,206,528,700 股增加为 14,206,624,966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 2,642 名股东,共
计 107,711,707 股,将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锁定期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财金〔2010〕97 号)的规
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持有公司股票的时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
持有内部职工股超过 5 万股的自然人股东,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其持有的内部职工股股份转让锁定期不得低于 3 年,持股锁定期满后,每
年可出售该部分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持有该等股份总数的 15%,5 年内不得超过
持有该等股份总数的 50%。

    (二)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
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07,711,707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除外




                                      2
                                                                       本次上市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流通数量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数量                         通数量        占公司总        数量
                                          本比例
                                                                       股本比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前时任高级管理人员和
                          502,673,668          3.54%   107,711,707         0.76%     394,961,961
其他持有内部职工股超过
                     注
5 万股的自然人股东等[ ]
         合计            502,673,668     3.54% 107,711,707       0.76% 394,961,961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时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持有内部职工股超过 5 万
 股的自然人股东人数众多,为便于投资者阅读,不逐一列示;
 2、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中包含一户境内法人股东,所持股份系通过司法拍卖承接的
 内部职工股,承接后限售期不变。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项目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家持有股份                              0                0                    0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0                0                    0
有限售条件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491,076           -105,095           385,981
的流通股份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502,182,592   -107,606,612          394,575,980
             5、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0                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02,673,668   -107,711,707          394,961,961
无限售条件   A股                           13,703,951,298     107,711,707       13,811,663,005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3,703,951,298     107,711,707       13,811,663,005
               股份总额                    14,206,624,966                  0    14,206,624,966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
 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
 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登舟                  金利成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