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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银行:上海银行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22-07-06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2-039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 1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
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
    经公司审议通过,同意给予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银投
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授信期限不长于 1 年,额度可用于金融
债承销、持券、投资和公司债投资,单笔业务期限不长于 5 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审议通过,同意给予建银投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授信
期限不长于 1 年,额度可用于金融债承销、持券、投资和公司债投资,单笔业务
期限不长于 5 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建银投资为公司主要股东,公司董事庄喆同时担任建银投资的执行董事,因
此建银投资属于公司银保监规则和证监规则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
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 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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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建银投资为公司主要股东,公司董事庄喆同时担任建银投资的执行董事,因
此建银投资属于公司银保监规则和证监规则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建银投资成立于 1986 年 6 月 21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2 号楼 7-14 层,法定代表人董轼,注册资本人民币 2,069,225 万元,控股
股东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银投资主营业务分为金融服务、投资与实
业运营两大板块,其中金融服务板块主要包括公募基金、信托和融资租赁子公司,
另参股申万宏源证券、上海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业务聚焦先进制造、大消费、
信息技术等领域,实业运营板块主要包括资产处置业务、不动产业务、咨询业务
和医药玻璃包装业务等。
    截至 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建银投资总资产分别为人民币 1,841.85
亿元、人民币 1,864.82 亿元,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 959.77 亿元、人民币 967.59
亿元;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建银投资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人民币 139.08
亿元、人民币 19.76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 53.63 亿元、人民币 8.47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建银投资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授信条件不优于公司现
有授信的其他可比非关联公司。公司对建银投资的授信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有关规定,本次与建银投资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足公司上季
末资本净额 1%,交易金额累计不足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 5%,属于一般关联交易,
应当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次与建银投资的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超过 0.5%,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建银投资
与其同一关联人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金额不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应当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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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在提交备案前已
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给予建银投资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属
于公司正常授信业务,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给予建银投资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已
经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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