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上海银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22-07-06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企业的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给予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授信额度的
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授信业务,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给予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授信额度的
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正强、杨德红、孙铮、肖微、薛云奎、龚方雄
2022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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