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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环旭电子: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2015-10-29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231                               公司简称:环旭电子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6
四、   附录.....................................................................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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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洪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丹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丹

      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14,017,925,425.52         12,333,574,408.05                     13.66%
归属于上市公司         6,576,720,802.03           6,326,083,922.12                      3.96%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         -353,932,436.17              893,308,628.03                  -139.62%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15,444,249,431.92         11,089,362,050.96                     39.27%
归属于上市公司           471,404,638.02             508,362,622.89                    -7.27%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398,049,937.05             474,551,144.99                    -16.12%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7.32                     12.54         减少 5.22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22                      0.25                     -12.00%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项目
                         (7-9 月)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951,137.88)        (5,098,867.0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
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
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4,117,279.80         11,261,015.23
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15,119,116.83         73,548,483.94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1,177,754.58          7,643,904.18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              (2,695,930.67)       (13,999,835.32)
       合计                12,767,082.66         73,354,700.97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26,28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    股东性质
            (全称)                             (%)       条件股份数      情况
                                                               量        股份   数
                                                                         状态   量
环诚科技有限公司               1,683,749,126    77.38%                    无           境外法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63,916,964     2.94%                   未知             未知
国联安基金-工商银行-国联        31,000,000     1.42%     31,000,000                     未知
安-诚品-定向增发 10 号资                                               未知
产管理计划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251,048     1.30%     15,657,648    未知             未知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6,384,454     1.21%     15,627,642                     未知
                                                                         未知
自有资金华泰组合
日月光半导体(上海)有限公        18,098,476     0.83%                                 境内非国
                                                                          无
司                                                                                       有法人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5,679,082     0.72%     15,679,082    未知             未知
天弘基金-民生银行-天弘基        15,669,326     0.72%     15,669,326                     未知
                                                                         未知
金定增 46 号资产管理计划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15,570,730     0.72%     15,570,730    未知             未知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2,736,500     0.59%                   未知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及数量
                                          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环诚科技有限公司                          1,683,749,126      人民币普通股        1,683,749,126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63,916,964    人民币普通股             63,916,964
日月光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18,098,476    人民币普通股             18,098,476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2,736,500    人民币普通股             12,736,500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593,400    人民币普通股             12,593,400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0,756,812                             10,756,812
                                                             人民币普通股
华泰组合
摩根士丹利投资管理公司-摩根士丹利              8,676,700                              8,676,7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 A 股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智能              4,893,064                              4,893,064
                                                             人民币普通股
装备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4,674,831    人民币普通股              4,674,8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型保            4,587,168                        4,587,168
                                                           人民币普通股
险产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张虔生先生和张洪本先生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为
                                       兄弟关系,张氏兄弟通过间接持股控制本公司股东环诚
                                       科技和日月光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从而最终实际
                                       控制本公司,公司不了解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及一致行动的情况。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

       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 2015 年前三季共实现营业收入超过 154 亿元,较去年同期 111 亿元增长约 44 亿元,
 同比增长超过 39%,主要是在报告期内随着客户新产品的推出使营业收入呈现了较上年度同期较
 大的增幅,并呈现逐季增长的趋势。
      公司第三季度受益于客户新产品推出,出货量增长,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与去年第三季度相比
 均呈现增长趋势,公司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 59 亿元,较去年第三季度 41 亿增长超过 41%,
 实现营业利润 2.58 亿元,较去年第三季度 1.95 亿元增长约 32%,实现净利润 2.34 亿元,较去年
 第三季度 1.63 亿元增长超过 43%。
      本公司 2015 年前三季的获利仍受到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维电子”)亏
 损的影响,使前三季度获利同比有所下降,在第三季度净利润增幅较大的贡献下,使净利润同比
 下降幅度较今年度前二季明显缩小。2015 年前三季营业利润 4.99 亿元,较去年同期 5.95 亿元减
 少 9,620 万元,同比下降约 16%;2015 年前三季公司实现净利润约 4.71 亿元,较去年同期 5.08
 亿元减少 3,696 万元,同比下降幅度缩小到约 7%。
      整体而言,公司第三季度在营业收入创下高峰的情况下,获利能力也表现的较佳,算是交出
 了本年度较佳的成绩。
      公司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与上年度期末或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分
 析说明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分析说明:
 a、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 2,183.93 万元,下降 55.91%,主要系本期客户票据到期兑现所致。
 b、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 114,643.35 万元,增长 32.56%,主要系本期营收增加所致。
 c、预付款项较期初减少 545.90 万元,下降 33.69%,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款减少所致。
 d、存货较期初增加 91,688.55 万元,增长 48.77%,主要系本期主要客户新产品上市,增加备货。
 e、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 11,087.32 万元,下降 72.65%,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陆续转固所致。
 f、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加 12,840.82 万元,增长 118.36%,主要系本期金桥厂亏损致可扣抵
 亏损增加所致。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g、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 4,500.18 万元,下降 70.63%,主要系本期预付设备款陆续转固所
致。
h、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 54,212.96 万元,增长 39.24%,主要系本期因主要客户新产品上市,购
料需求增加,导致短期借款金额增加所致。
i、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较期初减少 212.62 万元,下降 89.85%,主
要系本期期末未交割的远期外汇合约产生的评价损失较少所致。
j、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 1,092.93 万元,增长 116.75%,主要系本期预收客户款增加所致。
k、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 280.14 万元,下降 54.84%,主要系期初较多借款的结息日跨期所致。
l、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 4.552.76 万元,增长 33.67%,主要系本期代收代付金额增加所致。
m、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 464.38 万元,下降 50.66%,主要系本期向客户收取的购买治具模具
补贴金额减少所致。
n、递延收益较期初增加 3,210.15 万元,增长 117.01%,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款增加所致。
o、股本较期初增加 108,796.18 万元,增长 100.00%,主要系本公司于本期转增股本所致。
p、资本公积较期初减少 108,796.18 万元,下降 41.38%,主要系本期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2)、损益表项目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分析说明:
a、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435,488.74 万元,增长 39.27%,主要系本期主要客户新产品上市,
产品持续大量出货所致。
b、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 432,437.08 万元,增长 45.01%,主要系本期产品出货量增加所致。
c、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 458.27 万元,增长 34.65%,主要系本期免抵额增加,依免抵
额计提的附加税费相应增加所致。
d、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2,798.56 万元,增长 486.13%,主要系本期汇率波动,致汇兑损失
增加所致。
e、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1,423.69 万元,增长 149.87%,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损
失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f、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3,764.39 万元,增长 111.44%,主要系本期增加投资理财产品,致
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g、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 513.38 万元,下降 41.68%,主要系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减少
所致。
h、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5,018.64 万元,下降 54.75%,主要系本期金桥厂亏损,计提递延
所得税资产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分析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124,724.11 万元,下降 139.62%,主要系本期
备货,库存增加及因人员增加导致的支付职工薪资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15,105.19 万元,增长 145.49%,主要系本期借
款金额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是
                                                                                     否
         承                                                                               是否
                                                                                     有
承诺     诺   承诺                          承诺                          承诺时间        及时
                                                                                     履
背景     类   方                            内容                            及期限        严格
                                                                                     行
         型                                                                               履行
                                                                                     期
                                                                                     限
与首     股   实际   自环旭电子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     2012.2.2   是   是
次公     份   控制   六个月内,保持对日月光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   0-2015.2
开发     限   人张   控制,并保证日月光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不转让或者   .19
行相     售   虔生   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环旭电子股份,也不由
关的          &张    环旭电子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等股份。
承诺          洪本
         股   环诚   自环旭电子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     2012.2.2   是   是
         份   科技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   0-2015.2
         限   有限   有的环旭电子股份,也不由环旭电子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   .19
         售   公司   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与首
              和日
次公
              月光
开发
              半导
行相
              体
关的
              (上
承诺
              海)
              股份
              有限
              公司
         解   环诚   一、本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下同)目前   长期       否   是
         决   科技   不存在从事与环旭电子相同、相似业务而与环旭电子构成
         同   有限   同业竞争的情形,亦未从事其他可能给环旭电子带来不利
与首     业   公司   影响的业务。二、本公司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
次公     竞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
开发     争          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
行相                 何与环旭电子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
关的                 或参与任何与环旭电子业务相同、相似或可能取代环旭电
承诺                 子的业务活动。三、本公司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
                     会与环旭电子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应
                     立即通知环旭电子,并应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予环旭电
                     子。四、如果环旭电子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本公司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
                   本公司同意环旭电子对相关业务在同等商业条件下享有
                   优先收购权;本公司尚未对此进行生产、经营的,则将不
                   会从事与环旭电子构成竞争的新业务。五、本公司在今后
                   经营业务时,将避免经营与环旭电子构成同业竞争的业
                   务:如本公司拟开展的新业务可能构成与环旭电子构成同
                   业竞争,则本公司有义务就该新业务通知环旭电子,若环
                   旭电子对此提出异议,本公司应无条件放弃开展该新业
                   务;如环旭电子认为该新业务有利于其发展,本公司除应
                   无条件放弃该新业务的开展外,还应促成该新业务由环旭
                   电子开展;如环旭电子认定本公司某项已开展业务与其存
                   在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将在环旭电子提出异议后及时向第
                   三方转让或自行终止该业务;如环旭电子提出受让请求,
                   则我公司应无条件按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
                   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环旭电子。
       解   环隆   一、本公司目前并未经营与环旭电子相同、相似业务而与   长期   否   是
       决   电气   环旭电子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亦未从事其他可能给环旭
       同   股份   电子带来不利影响的业务。二、本公司将不会在中国境内
       业   有限   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
       竞   公司   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
       争          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环旭电子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以
                   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环旭电子业务相同、相似或可
                   能取代环旭电子的业务活动。三、本公司如从任何第三方
                   获得的商业机会与环旭电子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则应立即通知环旭电子,并应促成将该商业机
                   会让予环旭电子。四、如果环旭电子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
                   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本公司对此已经进行生
与首
                   产、经营的,本公司同意环旭电子对相关业务在同等商业
次公
                   条件下享有优先收购权;本公司尚未对此进行生产、经营
开发
                   的,则将不会从事与环旭电子构成竞争的新业务。五、本
行相
                   公司在今后经营业务时,将避免经营与环旭电子构成同业
关的
                   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拟开展的新业务可能构成与环旭电
承诺
                   子构成同业竞争,则本公司有义务就该新业务通知环旭电
                   子,若环旭电子对此提出异议,本公司应无条件放弃开展
                   该新业务;如环旭电子认为该新业务有利于其发展,本公
                   司除应无条件放弃该新业务的开展外,还应促成该新业务
                   由环旭电子开展;如环旭电子认定本公司某项已开展业务
                   与其存在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将在环旭电子提出异议后及
                   时以适用法律许可之方式处分或终止该业务;如环旭电子
                   提出受让请求,则环隆电气应参酌有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
                   介机构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
                   环旭电子。六、本公司承诺将所拥有的、与环旭电子生产
                   经营相关的全部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转让由环旭电子单
                   独享有,并签署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为保障环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旭电子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
                   之日起至所有专利和专利申请变更为环旭电子单独享有
                   完成之日的期间内,在行使与环旭电子共有的专利权及专
                   利申请权的单项或多项相关权利时需受以下限制:(1)
                   环隆电气在实施该等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时仅限于从事
                   其现有的、与环旭电子不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范围。环隆
                   电气仅可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环隆电气所控制的除环旭
                   电子及其控股企业外的其他下属企业(以下简称“其他企
                   业”)使用该等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时,且该其他企业使
                   用该等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时仅限于从事其等现有的、与
                   环旭电子不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范围;(2)环隆电气在
                   行使除上述第(1)项以外的与该等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有
                   关的其他权利时(包括但不限于行使转让、放弃、许可等
                   权利时)需经环旭电子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环旭电子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表决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及股东需
                   履行回避程序;(3)环隆电气同意不干涉环旭电子及其
                   控股企业对该等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于适用法令范围内
                   的正常行使。
       解   日月   一、本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下同)目前 长期     否   是
       决   光半   不存在从事与环旭电子相同、相似业务而与环旭电子构成
       同   导体   同业竞争的情形,亦未从事其他可能给环旭电子带来不利
       业   制造   影响的业务。二、本公司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
       竞   股份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
       争   有限   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
            公司   何与环旭电子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三、本公司如从任
                   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环旭电子经营的业务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应立即通知环旭电子,并应协助将
与首               该商业机会让予环旭电子,惟本公司如为该等行为而将违
次公               反保密义务者不在此限。四、如果环旭电子在其现有业务
开发               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本公司对此已经
行相               进行生产、经营的,本公司同意环旭电子对相关业务在同
关的               等商业条件下享有优先收购权。五、本公司在今后经营业
承诺               务时,将避免经营与环旭电子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如本
                   公司认为拟开展的新业务可能与环旭电子构成同业竞争,
                   则本公司有义务就该新业务通知环旭电子,若环旭电子对
                   此提出异议,本公司应无条件放弃开展该新业务;如该新
                   业务有利于环旭电子发展,本公司应无条件放弃该新业务
                   的开展;如本公司某项已开展业务确与其存在同业竞争,
                   则本公司将在环旭电子提出异议后及时向第三方转让或
                   自行终止该业务;如环旭电子提出受让请求,则本公司应
                   无条件按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的公允价
                   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环旭电子。
与首   解   实际   一、承诺人所控制的除环旭电子(含其控制的企业,下同) 长期   否   是
次公   决   控制   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环旭电子相同、相似业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开发   同   人张   务而与环旭电子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亦未从事其他可能
行相   业   虔生   给环旭电子带来不利影响的业务。二、承诺人在根据中国
关的   竞   &张    法律法规被确认为环旭电子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不会在中
承诺   争   洪本   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
                   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他权益)直接
                   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环旭电子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环旭电子业务相同、
                   相似或可能取代环旭电子的业务活动。三、承诺人如从任
                   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环旭电子经营的业务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应立即通知环旭电子,并应促成将
                   该商业机会让予环旭电子。四、如果环旭电子在其现有业
                   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承诺人所控制
                   的其他企业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承诺人同意环旭
                   电子对相关业务在同等商业条件下享有优先收购权;承诺
                   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尚未对此进行生产、经营的,承诺人
                   应确保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环旭电子构成竞争的
                   新业务。五、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今后经营业务中,
                   将避免经营与环旭电子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如其他企业
                   拟开展的新业务可能构成与环旭电子构成同业竞争,则承
                   诺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义务就该新业务通知环旭
                   电子,若环旭电子对此提出异议,相关企业应无条件放弃
                   开展该新业务;如环旭电子认为该新业务有利于其发展,
                   承诺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除应无条件放弃该新业务
                   的开展外,还应促成该新业务由环旭电子开展;如环旭电
                   子认定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某项已开展业务与其
                   存在同业竞争,则相关企业应在环旭电子提出异议后及时
                   向第三方转让或自行终止该业务;如环旭电子提出受让请
                   求,则相关企业应无条件按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
                   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环旭电
                   子。六、不利用任何方式从事对环旭电子经营、发展造成
                   或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业务或活动,该等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利用承诺人的社会资源和客户资源阻碍或者限制环旭
                   电子的独立发展;在社会上、客户中散布对环旭电子不利
                   的消息或信息;利用承诺人的控制地位施加影响,造成环
                   旭电子管理人员、研发技术人员的异常变更或波动等不利
                   于环旭电子发展的情形。
       其   环诚   1、对于环旭电子目前存在或即将存在部分专利权及专利 长期   否   是
与首   他   科技   申请权与环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隆电
次公        有限   气”)共有的情形,为保障环旭电子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开发        公司   承诺人特承诺:若环隆电气(包括环隆电气所控制的除环
行相               旭电子及其所控制企业之外其他企业)在行使其专利申请
关的               共有权及专利共有权时,对环旭电子及其所控制企业造成
承诺               任何权利侵害及经济损失,承诺人将对环旭电子及其所控
                   制企业遭受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并给予全额补偿。 2、在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环旭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如因劳务派遣单位拖欠被
                   派遣人员工资等损害被派遣人员情形导致环旭电子须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承诺人同意补偿环旭电子的全部经济
                   损失。3、如应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环旭电子及其子
                   公司需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或者环旭电
                   子及其子公司因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
                   积金而被处以任何罚款或遭受损失,承诺人愿在毋须环旭
                   电子及其子公司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该等责任。
       其   日月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租赁使用日月光半导体(上海)     长期   否   是
与首   他   光半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诺人”)部分房产用于员工
次公        导体   宿舍用途。承诺人现作出如下承诺:如因承诺人对租赁物
开发        (上   业的产权瑕疵问题,致使环旭电子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物业
行相        海)   或遭受第三方索赔,承诺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环
关的        股份   旭电子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所受到的任何罚款及由此
承诺        有限   产生的搬迁费用给予全额赔偿及/或补偿。
            公司
       其   实际   1、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日月光半导体制造股份 长期      否   是
       他   控制   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除外)不拥有与环旭电子生产经
            人张   营相关的任何专利、专利申请权或非专利技术。2、对于
            虔生   环旭电子目前存在或即将存在部分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
            &张    与环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隆电气”)共有
            洪本   的情形,为保障环旭电子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承诺人特
                   承诺:若环隆电气(包括环隆电气所控制的除环旭电子及
与首
                   其所控制企业之外其他企业)在行使其专利申请共有权及
次公
                   专利共有权时,对环旭电子及其所控制企业造成任何权利
开发
                   侵害及经济损失,承诺人将对环旭电子及其所控制企业遭
行相
                   受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并给予全额补偿。3、在环旭电子
关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如因劳务派遣单位拖欠被派遣人员
承诺
                   工资等损害被派遣人员情形导致环旭电子须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的,承诺人同意补偿环旭电子的全部经济损失。4、
                   如应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环旭电子及其子公司需为职
                   工补缴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或者环旭电子及其子公
                   司因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而被处
                   以任何罚款或遭受损失,承诺人愿在毋须环旭电子及其子
                   公司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该等责任。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洪本
                                                             日期   2015-10-27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572,657,515.04           4,219,295,483.5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0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7,221,280.14              39,060,575.23
  应收账款                                        4,667,910,491.01           3,521,476,954.10
  预付款项                                           10,742,940.26              16,201,973.8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45,888,830.87              46,914,495.3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796,839,203.02            1,879,953,694.3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18,035,487.86              104,645,020.64
      流动资产合计                              11,229,295,748.20            9,827,548,197.0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110,265,867.90            1,857,438,545.18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在建工程                                        41,729,811.64       152,602,972.16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8,382,267.13         28,946,710.4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52,643,476.28       294,836,139.6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6,898,714.79       108,490,550.4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709,539.58         63,711,293.08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88,629,677.32      2,506,026,210.99
      资产总计                                14,017,925,425.52     12,333,574,408.0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23,597,940.48      1,381,468,354.39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240,211.37        2,366,425.74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4,911,938,153.93       4,064,410,269.49
  预收款项                                        20,290,516.45          9,361,203.8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26,152,104.04        254,048,391.71
  应交税费                                        80,832,248.09        86,346,296.49
  应付利息                                         2,307,189.02          5,108,562.88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80,751,244.95       135,223,622.81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4,522,100.32          9,165,938.46
    流动负债合计                               7,350,631,708.65      5,947,499,065.8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8,042,603.99                    9,482,369.50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14,551,822.03                 14,954,753.44
  递延收益                                          59,535,250.44                  27,433,764.71
  递延所得税负债                                      7,444,808.58                   7,280,429.78
  其他非流动负债                                        998,429.80                    840,102.70
    非流动负债合计                                   90,572,914.84                 59,991,420.13
      负债合计                                    7,441,204,623.49               6,007,490,485.9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175,923,580.00               1,087,961,79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541,203,739.04               2,629,165,529.0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80,559,300.73                 -70,856,129.88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11,135,023.51                211,135,023.5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729,017,760.21               2,468,677,709.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576,720,802.03               6,326,083,922.12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6,576,720,802.03               6,326,083,922.1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017,925,425.52              12,333,574,408.05
法定代表人:张洪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丹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丹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21,658,853.87               2,509,559,013.2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164,215.13                            0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7,221,280.14                  39,060,575.23
  应收账款                                       1,963,105,704.17                1,295,879,132.80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预付款项                                         6,305,483.72        1,655,649.11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70,888,136.55        35,993,022.37
  存货                                        1,291,410,392.42       600,819,439.0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66,327,964.96        41,643,093.62
    流动资产合计                               4,837,082,030.96     4,524,609,925.3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319,841,095.71      1,519,841,095.7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892,354,016.06       755,242,567.18
  在建工程                                       22,794,506.70        20,812,320.4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5,479,784.28        16,924,154.0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41,884,407.24                   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635,047.50       15,036,330.08
  其他非流动资产                                   4,615,910.49        4,729,445.69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15,604,767.98     2,332,585,913.19
      资产总计                                 8,152,686,798.94     6,857,195,838.5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35,621,652.13       413,834,496.2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0       1,532,766.66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160,384,643.82      1,066,975,785.31
  预收款项                                        12,225,186.50        5,280,395.99
  应付职工薪酬                                    53,687,766.13       52,379,084.10
  应交税费                                       -24,009,793.49       11,950,700.89
  应付利息                                             586,208.22        599,418.7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7,896,671.09       19,188,365.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867,299.49                6,364,490.42
    流动负债合计                                     2,877,259,633.89               1,578,105,503.6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58,393,987.93               27,173,978.6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156,000.00                    6,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58,549,987.93               27,179,978.62
      负债合计                                        2,935,809,621.82              1,605,285,482.2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175,923,580.00              1,087,961,79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591,667,369.50              2,679,629,159.5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11,135,023.51                211,135,023.51
  未分配利润                                          1,238,151,204.11              1,273,184,383.3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16,877,177.12            5,251,910,356.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152,686,798.94           6,857,195,838.58
法定代表人:张洪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丹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丹阳

                                           合并利润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年初至报告期       上年年初至报告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期末金额 (1-9     期期末金额(1-9
                         (7-9 月)          (7-9 月)
                                                                    月)                 月)
一、营业总收入       5,858,992,815.58     4,138,526,010.11     15,444,249,431.92   11,089,362,050.96
其中:营业收入       5,858,992,815.58     4,138,526,010.11     15,444,249,431.92   11,089,362,050.96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
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5,616,058,434.68     3,956,353,094.95    15,018,712,853.63   10,529,553,718.57
其中:营业成本         5,262,594,464.06     3,622,858,013.79    13,932,596,915.20    9,608,226,097.0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
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
额
      提取保险合
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
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         5,782,340.10          3,676,918.93       17,808,258.57       13,225,603.09
附加
       销售费用          51,864,380.52         65,638,323.00      166,908,174.68      199,253,683.30
       管理费用         285,297,129.95        268,346,264.03      874,433,090.89      724,104,409.69
       财务费用           5,681,837.82         -6,700,614.68       22,228,770.25        -5,756,835.95
       资产减值损         4,838,282.23          2,534,189.88         4,737,644.04       -9,499,238.57
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         (404,743.75)         2,197,326.23         2,126,214.37        1,699,132.86
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投资收益(损     15,523,860.58         11,432,493.68       71,422,269.57       33,778,324.46
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
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      258,053,497.73        195,802,735.07      499,085,062.23      595,285,789.71
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6,626,076.44          6,611,968.07       20,990,391.47       17,067,811.90
      其中:非流动        1,237,219.03            180,172.47         1,305,245.42         252,064.45
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6,282,179.94          4,752,816.38         7,184,339.12      12,318,144.87
      其中:非流动        6,188,356.92          2,927,647.99         6,404,112.48        8,231,086.89
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      258,397,394.23        197,661,886.76      512,891,114.58      600,035,456.74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4,182,993.72         34,160,028.76     41,486,476.56    91,672,833.85
五、净利润(净亏损     234,214,400.51        163,501,858.00    471,404,638.02   508,362,622.89
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       234,214,400.51        163,501,858.00    471,404,638.02   508,362,622.89
有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     (19,433,590.42)       (5,849,793.48)    (9,703,170.85)   (5,224,886.32)
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       (19,433,590.42)       (5,849,793.48)    (9,703,170.85)   (5,224,886.32)
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
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
被投资单位不能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
    (二)以后将重     (19,433,590.42)       (5,849,793.48)    (9,703,170.85)   (5,224,886.32)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
被投资单位以后将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
投资重分类为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
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     (19,433,590.42)       (5,849,793.48)    (9,703,170.85)   (5,224,886.32)
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14,780,810.09       157,652,064.52        461,701,467.17     503,137,736.57
   归属于母公司所        214,780,810.09       157,652,064.52        461,701,467.17     503,137,736.57
有者的综合收益总
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
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                 0.11                 0.16                  0.22                0.25
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上期被合并方
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法定代表人:张洪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丹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丹阳



                                             母公司利润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年初至报告期   上年年初至报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期末金额     告期期末金额
                            (7-9 月)           (7-9 月)
                                                                      (1-9 月)     (1-9 月)
一、营业收入              2,849,099,830.50    1,879,194,728.76     6,047,866,554.91   4,724,230,873.21
  减:营业成本           2,617,550,180.11     1,696,596,524.01     5,599,407,811.97   4,264,177,670.21
      营业税金及附                4,653.02             1,473.93          190,868.00         57,658.20
加
      销售费用               18,486,705.87       24,519,428.15        53,447,376.85     69,959,876.91
      管理费用               66,927,646.16       82,805,917.36       229,075,631.23    220,278,528.09
      财务费用               12,951,846.64         -670,047.30        12,751,226.62      -1,561,852.30
      资产减值损失            1,342,033.30        4,377,309.33         1,507,508.53      -1,064,459.18
  加:公允价值变动             164,215.13         1,425,827.29         1,696,981.79        889,021.88
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投资收益(损          7,581,607.11        3,873,386.07        44,608,089.45     14,125,253.88
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
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139,582,587.64        76,863,336.64       197,791,202.95    187,397,727.04
“-”号填列)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加:营业外收入         2,840,313.97     2,620,287.58     8,029,835.28     4,186,697.63
      其中:非流动                           70,278.04        19,069.86      113,361.48
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5,928,918.14     2,810,784.64     6,176,777.29     7,828,224.73
      其中:非流动       5,927,534.72     2,747,329.27     6,104,489.67     7,558,828.99
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136,493,983.47    76,672,839.58   199,644,260.94   183,756,199.94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7,832,378.21     9,277,371.44    23,612,852.87    21,389,549.6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18,661,605.26    67,395,468.14   176,031,408.07   162,366,650.25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
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
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
    3.持有至到期投
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
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
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8,661,605.26    67,395,468.14   176,031,408.07   162,366,650.25
七、每股收益: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基本每股收                               0.07                                 0.16
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张洪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丹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丹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 月)                金额(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390,084,442.75           11,174,361,626.1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80,472,378.90              116,998,166.1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83,299.05               36,180,741.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490,640,120.70           11,327,540,533.6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166,020,844.96            9,022,025,910.7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66,186,733.82            1,011,430,790.5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8,061,112.14              105,646,318.2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4,303,865.95              295,128,886.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844,572,556.87           10,434,231,905.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3,932,436.17              893,308,628.0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836,876,000.00            6,785,250,000.00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1,422,269.57          33,778,324.4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1,883,578.26            4,821,815.59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523,925.5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961,705,773.34      6,823,850,140.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744,982,126.09         740,050,139.22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9,811,076,000.00        6,785,25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556,058,126.09        7,525,300,139.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4,352,352.75         -701,449,999.1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697,560,791.89        3,552,543,327.16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97,560,791.89        3,552,543,327.1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208,533,709.18        3,265,658,782.6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34,154,693.98         183,064,105.4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42,688,403.16        3,448,722,888.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4,872,388.73         103,820,439.0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72,519,107.58            9,062,372.5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20,893,292.61         304,741,440.4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191,492,483.55        2,219,533,883.8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570,599,190.94          2,524,275,324.29
法定代表人:张洪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丹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丹阳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 月)                 金额(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425,687,392.66             5,007,182,473.16
  收到的税费返还                                    51,774,949.85               82,295,438.4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304,963.62               49,837,906.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04,767,306.13             5,139,315,818.3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008,532,302.82             3,986,233,769.0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68,594,112.74              276,458,158.45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918,598.54               25,062,078.3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3,090,778.41               76,882,339.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21,135,792.51             4,364,636,345.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68,486.38              774,679,473.3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328,600,000.00             2,712,8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4,608,089.45               14,125,253.8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2,745,215.52               25,513,387.86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6,785,828.41              116,614,014.7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62,739,133.38             2,869,052,656.4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360,830,207.64              161,222,307.11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6,128,600,000.00             3,262,8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2,578,800.00               40,266,992.2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02,009,007.64             3,464,289,299.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9,269,874.26            -595,236,642.9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97,619,073.34          1,338,779,875.9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97,619,073.34          1,338,779,875.9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88,960,692.74             1,509,294,732.83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15,120,179.33      176,876,735.5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04,080,872.07    1,686,171,468.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61,798.73     -347,391,592.3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62,100,159.37   -167,948,761.9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83,759,013.24    833,919,487.3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21,658,853.87          665,970,725.44
法定代表人:张洪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丹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丹阳




4.2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