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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环旭电子: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补充公告2019-03-19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19-019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与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
局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进展公告》现将对相关
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项目用地

    公司与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以下简称“大亚湾招商局”)签订《项
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后,公司将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受让
项目土地使用权,本项目供地将采取一次性方式并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具体使用年限根据项目情况、供地政策及批准的供地方案等,在项目
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公司将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总额、期限和方式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公司后续能否
成功受让该项目用地使用权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项目建设
    公司取得项目用地后,将严格按照本协议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约定期限进行动工建设,完成竣工,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
的竣工期限届满后的 6 个月内试生产,12 个月内正式投产。鉴于尚未取得项目
用地使用权,该项目动工建设、竣工及试产、投产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三、项目公司
    公司设立项目公司尚需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项目公司的实缴注册
资本分期到位,其中首期注册资本到位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应在项目公
司成立后 30 日内出资到位,后续出资将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分期到位。该项目的
出资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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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公司应在其成立之日起的 15 日内向大亚湾区招商局出具同意承继公司
在本协议中全部权利义务的书面承诺原件作为本协议附件。

    四、风险分析
    1、本协议的履行以公司竞买国有土地成功为前提,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如公司未能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本项目土地使用权,本协议自动终止,
由此产生的投资和损失等公司均自行承担,公司可能面临重新签订协议等风险。
如本项目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被依法解除、终止的,或该土
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的,本协议随之自动终止,由此产生的投资和损失等公司均
自行承担。
    2、宗地交付进度与交付时间、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如约竣工及正式投产存
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3、本次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尚需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该事项
尚存在不确定性。
    4、本项目的计划总投资(包括土地出让金)不低于人民币 13.5 亿元,未来
的资金投入可能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险;本项目投资总额较大,
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
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等将使公司承担较大的资金财务风险。
    5、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双方将就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议和约定。项
目投入运营后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工程施工周期变化
等方面的影响,经营业绩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还存在因政
府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取消的风险。
    6、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或将对经营业绩、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本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强度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并不代表公司
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公司将根据对外投资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2-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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