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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环旭电子: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3-29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作为环旭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审计委员
会的监督、核查作用。现对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情况
    汤云为:男,1944 年出生,目前除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外,还担任安道麦
股份有限公司(原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平安健康医疗科技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自 2006 年 12 月至 2008 年 12 月担任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
顾问,亦于 2000 年 1 月至 2006 年 12 月期间,分别出任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和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1999 年 3 月至 2000 年 1 月曾任国际会计
准则委员会高级研究员。此前曾就职于上海财经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校长
助理、教授、副校长和校长等职务,并荣膺英国公认会计师公会名誉会员,美国
会计学会杰出国际访问教授,香港岭南大学荣誉院士。曾经担任中国会计准则委
员会委员、中国财政部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会计学会会长,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委员。获得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是中国会计教授会的创办人。
    储一昀:男,1964 年出生,中共党员,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上
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财政部第一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
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分会执行秘书长,教育部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专职研究员,目前除
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外,同时兼任中国巨石、同济科技、泰豪科技和嘉兴银行(非
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职位,平安银行的外部监事。
    Charles Chang:1976 年 11 月出生,美国籍,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
校金融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泛海国际金融学院学术副院长、金融学教授;炘信
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合伙人;外国专家。曾任美国康乃尔大学助理教授。
    陈昌益:1964 年出生,毕业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获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于 1994 年加入日月光半导体制造股
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日月光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集团总经理室协
理,集团旗下福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ASE Test Limited,于美国纳斯
达克挂牌上市)财务长,集团董事长特别助理,集团幕僚长等职务。现任环旭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日月光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花旗银行(台
湾)总经理助理,信孚银行台北分行副总经理。目前同时兼任台湾三商投资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魏镇炎:1954 年 11 月出生,毕业于台湾交通大学。1979 年 8 月加入环隆电
气,历任工程部经理、成品事业群副总、通讯产品事业群资深副总、企业服务中
心资深副总、公司总经理。目前担任本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职务。
    张洪本:1947 年 1 月出生,中原大学学士。1984 年 3 月在台湾创立日月光
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主要担任日月光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总经理及董事(代表人)等职务。


   二、    审计委员会委员更换情况说明
   因 2018 年 6 月 22 日,张洪本先生辞去了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导致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出现空缺,经过对各位董事的工作经历、专
业方向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察,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同意补选陈昌益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为汤云
为先生、储一昀先生、Charles Chang 先生、陈昌益先生、魏镇炎先生。


   三、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其中,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会议 4
次(审议了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一季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18
年三季度报告),并在每次审议定期报告时与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沟通,与年审注
册会计师的沟通会议 3 次。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亲自
出席了全部会议,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同时对相关会议决议、会议记
录进行了签字确认。
   四、    2018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总结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业务独立,其审计人员具备
相关资质,审计人员业务熟练、工作勤勉,按规定执行了审计程序,在审计过程
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因此,公
司拟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
告的审计机构,同时续聘其为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其工作量具体协商决定。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
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
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我们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
指引工作,根据公司章程及内部审计章程等相关规定,每季度对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进行了认真审阅。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
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
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
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
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
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
的要求。
   (五)关注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
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审议了《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
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均提前进行了解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同时在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后发表了专业意见。


   五、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19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
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