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和《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我们作为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被聘任人员具备相关任职能力,我们同意聘任魏镇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 理;同意聘任魏振隆先生、侯爵先生、林大毅先生、陈逢达先生、刘鸿祺先生、 Jing Cao 先生、李志成先生、方永城先生、连晋阶先生担任公司资深副总经理; 同意聘任盛元新先生、游家雄先生、邱宗义先生、林岳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聘任史金鹏先生担任公司资深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刘丹阳先生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汤云为、储一昀、钟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