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独立意见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60 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职业经理人)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聘任的总会计师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均具备履行 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2、本次总会计师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同意董事会聘任江秀云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福全、肖胜方、王克勤、宋铁波 二 0 二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