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金晖楼物业出租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 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广州汽车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本次物业租赁价格已经评估并备案,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定价公允,不 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且本事项在经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我们事 前认可,关联董事亦已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监管规则的要求,所以我 们同意上述物业租赁事项。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福全、肖胜方、王克勤、宋铁波 二0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