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子公司租赁控股股东部分物业的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本次物业租赁价格根据经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遵循平等自愿原 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且本事项在经董事 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监管规则的要求,因此我 们同意上述物业租赁事项。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福全、肖胜方、王克勤、宋铁波 二0二二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