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 24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 24 次会议审议《关于向广汽汇理提供股东存款的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向合营企业广汽汇理提供 45 亿元人民币股东存款,是 为了增加其稳定的资金来源,提升日常运营资金,扩大业务规模,进一步释放汽 车市场消费潜力,从而促进公司汽车产品的销售和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且利率 参考同期市场存款利率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 同意上述事项。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福全、肖胜方、王克勤、宋铁波 二O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