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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二重重装: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4-13  

						证券代码:601268         证券简称: 二重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2-011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二重重装”)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4 月 13 日在四

川省德阳市珠江西路 460 号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53 人,代表股份 1,368,708,746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80.9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

表人数 4 人,代表股份 1,367,161,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90%;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49 人,代表股份 1,547,54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9%。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二重集

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就通知中所列明的事项采用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

    由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的影响,二级市场公司股票价格低于 2011
年 6 月 4 日公司公告的《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确定的发行底价,不具备启动发行
的条件,且批复的有效期已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期满。同意决定终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表决结果:1,367,519,3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1%;1,146,046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8%;43,4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1%。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计划分期发

行,首期发行数量不少于发行总额的50%,剩余数量自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24个月内发行完毕。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

确定。
    表决结果:1,367,478,4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1%;1,122,646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8%;107,7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0.01%。

                               2
    2.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

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及发

行具体事宜确定。
    表决结果:1,367,471,4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91%; 1,147,646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0.08%;89,7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1%。

    2.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7年,具体期限授权董事会在

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1,367,478,4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1%;1,122,646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8%;107,7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0.01%。

    2.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改善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

务、补充流动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中的一种或多种。具体募集资金用

途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1,367,471,4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1%; 1,122,646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8%;114,7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0.01%。

                                3
    2.5、上市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

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

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1,367,471,4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1%;1,122,646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8%;114,7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0.01%。

    2.6、担保条款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1,367,471,4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1%;1,122,646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8%;114,7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0.01%。

    7、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公司债发行届满24个月之日止。
    表决结果:1,367,471,4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1%;1,122,646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8%;114,7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0.01%。

    8、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4
    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

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

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

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

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

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担保方案、是否设置

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创新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

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终止发行等与发行条款

有关的全部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事宜,

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

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

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

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

息披露;

    (3)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

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

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

                             5
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6)本授权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孙德润先生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

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

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

关的上述事宜。
    表决结果:1,367,471,4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1%;1,122,646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8%;114,7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0.01%。

    9、偿债保障措施

    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

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1,367,471,4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1%;1,122,646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6
决权股份的0.08%;114,7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0.01%。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张文武律师、梁清华律师对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了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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