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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二重重装: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5-11  

						证券代码:601268     证券简称: 二重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2-022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二重重装”)2011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5 月 11 日在四川省德阳

市珠江西路 460 号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

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4 人,代表股份 1,367,15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80.90%。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二重集团

(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就通知中所列明的事项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

行进行表决。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
    表决结果:1,367,156,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67,156,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67,156,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67,156,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基于自身实际情况及维护股东长远利益考虑,本年度不分

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1,367,156,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1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67,156,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1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2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331,516,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2
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关联股东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

公司回避表决。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等银行机构申请 2012 年度综

合授信并办理信贷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1,367,156,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的议案》。

    表决结果:1,367,156,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签署资金

使用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31,516,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关联股东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

公司回避表决。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367,156,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张文武律师、梁清华律师对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了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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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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