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重装:关于控股股东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关联交易公告2012-05-11
证券代码:601268 证券简称:二重重装 公告编号:临 2012-026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认购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二重”)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5,000 万股(含 85,000 万股)A 股普通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5,259.1490 万元,其中:中国二重以其拨入二
重重装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项目投资补助资金尚未转增资本而形
成的债权认购 105,259.1490 万元(下称“债权认购”),以现金认购
150,000 万元。2012 年 5 月 11 日,双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
购合同》。由于中国二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回避事宜
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与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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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豁免中国二重以要约方式增持
股份的议案》等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在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
事石柯、孙德润、刘涛均未行使表决权,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
权。其余 5 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均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前述议案。
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将为公司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
构、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
盈利水平,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和资产规模,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
龙头地位。
交易的审核
本次发行需在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与本次发行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二重”)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5,000 万股(含 85,000 万股)A
股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5,259.1490 万元,其中:中国二重以其
拨入二重重装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项目投资补助资金尚未转增资
本而形成的债权认购 105,259.1490 万元(下称“债权认购”),以现
金认购 150,000 万元。2012 年 5 月 11 日,双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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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认购合同》。
由于中国二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与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
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豁免中国二重以要约方式
增持股份的议案》等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二重的上述
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及双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在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
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见。
(三)本次发行需在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与本次发行有利
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中国二重的前身是第二重型机器厂,始建于 1958 年,1971 年全
面投产。目前中国二重归属国务院国资委管理,是国务院国资委 100%
控股的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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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二重的注册地为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注册资本为 75,678.5
万元,法定代表人石柯。目前,中国二重作为一家控股型公司对其控
制的企业进行股权管理,除控股本公司以外,还控股经营军品业务的
万航模锻厂与其他辅业公司,中国二重不直接从事具体经营业务。
中国二重是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提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有重
点骨干企业。1993 年被国家确定为全国 120 家试点企业集团,1995
年被国家确定为 57 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1999 年被中央列为 53 户
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点骨干企业,是中国 21 家重大装
备国产化基地之一,2008 年被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总
工会确定为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二重经审计的合并总资产
26,391,986,507.92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4,843,562,586.79 元 , 2011 年 度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94,382,785.43 元。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二重持有本公司 103,564 万股股票,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1.28%,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
中国二重拟出资 255,259.1490 万元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 A 股股票。其中:以债权认购 105,259.1490 万元,以现金认购
15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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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认购方式和数量
1.1 中国二重拟出资 255,259.1490 万元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 A 股股票,其中:
1.1.1 以其拨入二重重装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项目投资补助
资金尚未转增资本而形成的债权认购部分股份,共计 105,259.1490
万元;
1.1.2 剩余部分以现金方式认购。
1.2 具体认购方式和数量在本合同生效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并
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定价方式和认购价格
2.1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期首
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的 90%,计算公式为: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
交易总量,且发行价格不低于二重重装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
2.2 如发行人 A 股股票在本次发行日期前发生派发股利、送红
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本次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三)限售期
中国二重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自本次非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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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认购价款支付
4.1 双方同意并确认,在本次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后,中
国二重应于发行人启动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程序且认购价格和认购
数量确定后十个工作日内,按主承销商的要求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
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4.2 主承销商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将划款日期通知中国二重。
(五)工商登记
中国二重将全部认购资金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后,
发行人应尽快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验资及股权登记手续。
(六)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
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后立即生效:
6.1 公司合法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及本交易;
6.2 中国二重的决策机构批准本交易;
6.3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国二重免于发出要约收购;
6.4 中国二重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中国二重认购
本次发行股票的批准文件;
6.5 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
(七)违约责任条款
7.1 本合同生效后,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或违反
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责任,均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就其因此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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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的所有损失、责任、损害、费用等要求违约方做出赔偿。
7.2 因法律法规变更,或监管部门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而造成本
合同无法履约的,不构成合同违约。
(八)协议的调整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同意以日后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补充约定,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发行价格不低于二重重装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
如公司 A 股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派发股利、送红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本次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将为公司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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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
盈利水平,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和资产规模,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
龙头地位。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能有效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水平。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
务保持不变。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短期内
公司不存在对现有业务进行整合的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现有资产进行整合的计
划。
2、发行后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以及业务收入结
构的变动情况
(1)发行后公司章程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相应增加,因此,公
司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实际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应部分进
行修改。
(2)发行后上市公司股东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二重”)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5,000 万股(含 85,000 万股)A 股普通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5,259.1490 万元,其中:中国二重以其拨入二
重重装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项目投资补助资金尚未转增资本而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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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的债权认购 105,259.1490 万元,以现金认购 150,000 万元。
本次发行前,二重重装总股本为 169,000 万股,控股股东中国二
重持有 103,564 万股,持股比例为 61.28%。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二
重,故发行完成后中国二重持股比例将上升。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
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3)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二重重装不会因本次发行而调整公司的高管人员,公司的高管人
员结构不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发生变动。
(4)发行后公司业务收入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收入结构短期内不会产生重大变
动,长期来看,有利于收入结构的优化。
3、发行后二重重装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以及负债结构和负债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 255,259.1490 万元,其
中包括控股股东中国二重以债权认购的金额 105,259.1490 万元,该
部分在发行时不直接募集现金,以现金认购金额为 150,000 万元。募
集资金使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资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资产负债率将
有所降低,盈利能力提升,现金流量增加,为公司做大做强主营业务
打好扎实的基础。
(1)财务结构变动状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额将同时增
加,公司的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资产负债率将显著降低,有利于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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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2)盈利能力变动状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有望进一步提升业务规模、技术水平和
市场地位,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随着公司生产能力的提高、技术实
力的增强和竞争优势的加强,本公司将能进一步提高营业收入和提升
盈利能力。
(3)现金流量变动状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随着募投
项目的投产和效益的产生,未来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和经营活动现金流
入将有所增加。
4、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1)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二重及其关联人之
间的业务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管理关系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二重及其关联人之
间的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3)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二重及其关联人之
间的关联交易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新的关联交易。
(4)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同业竞争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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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中国二重及其关联人与本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中国二重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同业
竞争。
5、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和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所发生
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的业务往来,不会存在违规占用资金、资产的情
况,亦不会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6、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
七、董事会表决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与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豁免中国二重以要约方式增持
股份的议案》等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在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
事石柯、孙德润、刘涛均未行使表决权,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
权。其余 5 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均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前述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及双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在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
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见,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二重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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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是基于对公司业务发展及市场前景的良好预期,以及降低公司资
产负债率、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的目的,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
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
水平,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和资产规模;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二重集团(德
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
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
定,公开透明;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与中国二重签署的《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关于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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