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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二重重装: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6-18  

						证券代码:601268         证券简称: 二重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2-030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二重重装”)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6 月 18 日在四

川省德阳市珠江西路 460 号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57 人,代表股份 1,369,034,863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81.0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

表人数 4 人,代表股份 1,367,156,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90%;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53 人,代表股份 1,877,963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11%。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人

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二重集团

(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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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就通知中所列明的事项采用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条款:“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司采取现金和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在

公司盈利、现金流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利

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修改为:“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司采取现金和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在
公司盈利、现金流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有条

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在公司资金充裕,且近期无重大技改投入和其他重大投资计划的

情况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表决结果:1,368,576,5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7%;246,1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0.02%;212,2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1%。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浩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1,368,576,5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2
决权股份的99.97%;264,0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0.02%;194,3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1%。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有关规定,经过认真自查、逐项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
    表决结果:1,368,493,9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6%; 327,2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0.02%;213,7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2%。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分项表决事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

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二重”)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中国二重回避表决。

    本议案由本次股东大会进行逐项审议。

    4.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 元。
    表决结果:332,853,9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84%; 387,4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3
股份的0.12%;153,5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4%。

    4.2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332,853,9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84%;387,4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12%;153,5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4%。

    4.3 发行对象

    非公开发行对象为中国二重。
    表决结果:332,853,9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84%;387,4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12%;153,5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4%。

    4.4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中国二重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
    表决结果:332,853,9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84%;387,4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12%;153,5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4%。

    4.5 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用以债权认购与现金认购相结合的方式。中国

                               4
二重以其拨入二重重装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项目投资补助资金尚

未转增资本而形成的债权认购部分股份,该部分在发行时不直接募集

现金。除此之外,中国二重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332,853,9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84%;387,4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12%;153,5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4%。

    4.6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85,000 万股(含 85,000 万
股)。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含发行

费用)除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由中国二重认购。中国二重拟认购金

额为 255,259.1490 万元,其中以债权认购 105,259.1490 万元,现金

认购 150,000 万元。
    表决结果:332,853,9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84%;387,4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12%;153,5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4%。

    4.7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发行价格不低于二重重装最近一期


                               5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表决结果:332,853,9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84%;480,3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14%;60,6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2%。

    4.8 除权、除息安排

    若二重重装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

数量和发行价格需要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32,853,9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84%;387,4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12%;153,5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4%。

    4.9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255,259.1490 万元,

其中:控股股东中国二重以债权认购 105,259.1490 万元;扣除上述

债权认购金额,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现金认购金额为 150,000

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现金部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表决结果:332,853,9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84%;387,4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12%;153,5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4%。

                              6
       4.10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二重重装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由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332,853,9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84%;387,4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12%;153,5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4%。

       4.11 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限售期满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表决结果:332,853,9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84%;387,4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12%;153,5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4%。

       4.12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332,853,9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84%;387,4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12%;153,5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4%。

       本次发行方案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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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本议案表决事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二重认购本次发行的

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二重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32,853,9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84%;335,7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10%;205,2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6%。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报告的议案》

    因本议案表决事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二重认购本次发行的

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二重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32,853,9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84%;327,2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10%;213,7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6%。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1,368,493,9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96%;327,2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0.02%;213,7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2%。

    8、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中国二重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因本议案表决事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二重认购本次发行的

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二重回避表决。

                                8
    同意中国二重如因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而触发其要约收

购义务时,免于发出要约暨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332,853,9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84%; 340,4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10%;200,5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6%。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

议案》

    因本议案表决事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二重认购本次发行的

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二重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32,853,9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84%; 327,2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10%;213,7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签署〈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因本议案表决事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二重认购本次发行的

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二重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32,853,9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84%;327,25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10%;213,7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6%。

    三、律师见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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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曲凯律师、张文武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了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的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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